第二章 2004年,我的愛(第2/5頁)

“哎,胡桃,這道題選什麽?”

女生細細的聲音傳來:“這個是Therebe句型,就近原則,所以你要看後面這個名詞……”

沒多久,下課鈴響了。這是周一的第二節課,緊跟著就是一周一次的升旗儀式。女生們趕緊跑到廁所裏換上校服,像胡桃這樣懶點的,直接躲在桌子下面,和程可欣互相擋擋就行了。

換完衣服,胡桃從書包裏摸出小梳子,刮了兩下自己的劉海。

程可欣很興奮,推了推胡桃:“胡桃!加油!”

胡桃不好意思地擺擺手。

這是她和林向嶼相識的第五年。

這五年裏,他們從初中畢業,順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從原本的校友變成了正兒八經的同班同學。新的學校裏,胡桃和林向嶼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一中的直升生很少,再加上大家都長大變得懂事,沒有人記得他和她曾經遭受非議的過去。

新的班級裏,同學們都很喜歡胡桃,人又漂亮成績又好,當之無愧的女神,而林向嶼更是一躍成為全校女生的夢中情人。

升旗儀式上有一個詩歌朗誦節目,每個年級輪流表演。胡桃和林向嶼是他們這一級的代表。兩個人往台上一站,就是萬丈光芒。

這一次,他們選的是舒婷的《致橡樹》,林向嶼將胡桃朗讀部分的中文翻譯成英文。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詩在信紙上工工整整地謄了一遍。可是她剛剛走到話筒前,卻被線給絆住了,她一個趔趄,手裏的稿子慢悠悠地飄到了台下。

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對著話筒大眼瞪小眼,聲音都堵在喉嚨裏,緊張得一個字都吐不出來。

這時候,站在她身邊的林向嶼順勢拿起話筒:“我如果愛你,絕不學攀緣的淩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男生的聲音低沉如大提琴,卻又帶著少年特有的明朗,讓人怦然心動。他穿著熨燙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襯衫,扣子解開兩顆,能看到鎖骨。

然後他把話筒遞給胡桃,胡桃下意識張口就來:“我如果愛你,絕不學癡情的鳥兒,為綠蔭重復單調的歌曲——”

“……仿佛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詩,林向嶼把話筒收回來,用英文翻譯:“IfIloveyou…”

林向嶼的祖上是個敗家子,一朝散盡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著挖煤礦,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發戶。聽說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把你們這兒最貴的拿出來。”

標準的電影台詞,引得眾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為自己沒文化,小學都沒上過幾天,林向嶼的爹對他很是用心,從小就給他重金聘請外籍老師,教他三門外語,勵志將自己的兒子培育成才。

林向嶼卻天天插科打諢,變著法子地偷懶,在他爹面前,一張嘴就是標準的“Chglish(中式英文)”,只有胡桃才知道,他其實能講一口流利的英式口語。

原本應該一句中文、一句英文的模式,被林向嶼臨時改動,卻也沒有人指責他,全場掌聲如雷。胡桃僥幸完成任務,轉過頭去看林向嶼,穿著白色襯衫的少年,挑著眉頭,正似笑非笑地看著她。

上午九十點鐘的太陽,明亮而溫柔,落在他英俊的臉龐,胡桃慌忙地別過臉,在心底默念:“我必須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為樹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台下,程可欣給胡桃豎起大拇指。

程可欣和胡桃同桌兩年了。作為青春期的少女,程可欣心中有個小秘密,為這,她每天都要拉著胡桃說悄悄話。胡桃很羨慕程可欣,她性格簡單,從小被父母呵護著長大,沒經歷過什麽挫折,每天最大的煩惱就是考試不及格,不過聽說這件事在她父母心中根本不算事。程可欣每天最開心的事就是能見到林向嶼,雖然林向嶼到現在都還會把她和班上一個叫“程可穎”的女生弄混。

“可惜沒帶相機,不然真應該拍下來,”等胡桃從台上下來,程可欣一個勁兒給她鼓勵,“特別美!”

胡桃不好意思地笑笑,目光穿越人群落在林向嶼身上,他正在扭頭和身邊的白冬遠說話。可是他的聲音尤在她耳畔縈繞。

“Wepartakecoldtide,thunderstorm,firebolt;Togetherwesharebrume,flowingmist,rainbow;Asifweseparateallthetime,Actuallyweforeverrelyoneachother.(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我們共享霧靄、流嵐、虹霓;仿佛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

“發什麽呆呢,回去上課啦。”程可欣拉了拉胡桃的衣擺。

2.

回到教室,班主任老師占用了一點下堂課的時間,向大家宣布學校要組織奧林匹克競賽的事情。

一中向來沒有在奧賽得過獎,都給同市的四中獨攬了。今年新換了校長,自己就是數學老師出身,決心好好抓這塊,也彌補一下這所百年老校缺失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