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冊 第四十二章 萬方有罪(第2/5頁)

皇帝道:“有罪證了麽?”

施哲道:“鹹平十七年史家在朝廷放新幣一事上的非法獲利已不可考。”

皇帝皺了皺眉頭:“不可考?不可考是何意?”

施哲道:“回陛下,我朝禁止金銀礦坑,但不禁銅鐵。當年史家與各礦主定下買賣合約,搜羅銅器,不過是在商言商罷了。臣查遍了史家每一個往來親朋和家中的仆從,他們都說,史家從未透露出一星半點關於朝廷鑄發新幣的機密,只是命家人買銅、買礦。臣沒有證據,不能單憑街頭巷議就定史家這條罪。”

皇帝微微冷笑:“朕便知道你沒有用刑,你不用刑,能問出什麽實情?眾人自然都推說不知道。”

施哲起身笑道:“臣的確沒有用刑。容臣鬥膽請教聖上,聖上真的想讓臣用刑麽?”

皇帝凝視片刻,施哲也不回避。好一會兒,皇帝支起身子,哧的一笑:“整個朝中,也只有你敢和朕這樣說話——連你哥哥也不敢的。”施哲深深一揖。皇帝接著道,“既然你說史家無罪,那就無罪吧。”

施哲笑道:“陛下不以財物治人之罪,實是仁聖之君。依微臣淺見,銅可鑄幣,哪怕嚴刑峻法禁止私鑄,只要準許民間開礦,便與鑄幣無益。史家借此獲利,正因為此。”

皇帝道:“依你該如何呢?”

施哲道:“臣以為,當禁銅,由國家專榷。老子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228]朝廷法令不全而望民自律,臣竊以為不可。”

皇帝笑道:“那就依你,此事可議。”說罷轉頭向小簡道,“傳旨三司,著與尚書省廷議銅鐵專榷之事。”

施哲道:“啟稟陛下,廷議曠日持久,只怕龍體吃不消。臣以為,還是在政事堂議為好,只要寫個奏報上來,陛下慢慢斟酌便是。”

皇帝微微沉吟,頷首道:“罷了。那就改為堂議好了,朱大人去代朕聽一聽。”我正要推辭,他又道,“你不必露面,就在後面坐著,好生記下來,回來一五一十告訴朕。”又向小簡道,“讓他們把政事堂好好布置一下。”小簡出去傳命,我只得領旨。

施哲道:“史家還有一罪。史慕義在崇州造謠,說國家要改幣制,引得物價騰踴,史慕義獲利頗豐,這條罪證據確鑿,無可抵賴。參照舊年趙雩造謠抄賣紙鈔的罪,該抄家處死。”

皇帝嗯了一聲:“依你說,該怎麽辦?”

施哲道:“若聖上將此事交給禦史台,自然是依法嚴辦。”

皇帝道:“穎妃籌措軍餉,揭發國蠹有功,朕怎忍心將她的家人治罪?”

施哲道:“可許以功折罪,亦算公允。”

皇帝揉一揉雙頰,似把思緒也揉搓成了曲折緊致的一團。他努力抽檢剝離,終是力不從心地長嘆:“免死,抄沒家資,流邊的流邊,官賣的官賣。至於穎妃,朕自有處置,且容朕想一想。”

施哲忙道:“陛下聖明。”

一時施哲退了出去,皇帝疲憊地倚在榻上,合目問我道:“你說,朕當如何處置穎妃?”

穎妃自入宮為妃以來,可說從無過犯。我緩緩放下筆,起身嘆息道:“陛下不該處置穎妃娘娘。”

“為何?”

“穎妃娘娘是我大昭的功臣,若非她想出來放鈔的法子,又助陛下整治土豪,如何能在數年之間就天下一統?娘娘入宮多年,家中的事恐無法全然知曉,尤其是作奸犯科之事。所謂‘王德聖政,不忘人之功,采其一美,不求備於眾’[229]。更何況……”忽然想起當年我和史易珠談論封羽父女的罪來,不禁感慨,“‘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史家男人的罪不當由穎妃娘娘來承受。”

皇帝道:“朕已經饒恕了她的家人,就是讓她將功折過的。若對她寵秩依舊,恐天下人不平。”

他既然早有決斷,又何必來問我?也罷,最多不過是降位罰俸、禁足思過,還能將穎妃打入冷宮麽?我微笑道:“一切但憑聖斷。”

皇帝道:“傳旨,降穎妃史氏為嬪,降居側殿,俸秩降一等。”小內監趕忙去傳旨了。

穎嬪。易珠初入宮時,便被封為穎嬪,七八年下來,竟又回到了原處。不,或許還不如當初。至少那一夜,她是一枝獨秀的。然而我心中並不覺得傷感。

一回到漱玉齋,便見玉樞遣了小蓮兒來問穎妃降位之事。一時間丫頭們都圍了上來,探頭探腦地聽著。我笑道:“你們的消息倒快。平日裏盡關心娘娘們的事了!”

小蓮兒道:“穎妃娘娘那樣得寵,還進過小書房,一朝得罪,如何不關切?”

我坐在秋千架上歇腳,嘆道:“的確是降為嬪了。”

小蓮兒道:“大人就在旁邊,也沒勸著麽?”

我晃了晃身子:“我勸過。不過陛下自有考量。也許……誰又知道呢?”說著淡然一笑,“外戚胡作非為,惹了眾怒,宮裏的娘娘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就算被降位、打入冷宮甚至處死,都不冤枉。這個道理,對玉樞,對我,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