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4頁)

“沒關系!你說吧!”雲揚皺著眉,搖了搖頭。

“一旦得到了我,他馬上露出了他的真面目,他問我要身份證,說是有了身份證,才能正式結婚,我走得倉促,根本忘了這回事,他竟憤怒地打了我,罵我是傻瓜,是笨蛋,然後他問我帶了多少珠寶出來,我告訴他一無所有,他氣得暴跳如雷。於是,我明白了,他之所以要正式和我結婚,並不是為了愛我,而是要借此機會,造成既成事實,以謀得梁家的財產。爸爸的分析完全對了!接著,我發現他還和一個舞女同居著,我曾懇求他回到我身邊來,那時我想既已失身於他,除了跟著他之外,還有什麽辦法呢?我還抱著一線希望,就是憑我的愛心,能使他走上正路。誰知他對我嗤之以鼻,他說,他任何一個女友都比我漂亮,要我,只是奠定他的社會基礎而已,如果我要幹涉他的私生活,那他就要給我好看!至此,我完全絕望了!我所有的夢都醒了,都碎了,我除了遍體鱗傷之外,一無所有了!”她頓了頓,眼裏漾著淚光,再啜了一口咖啡,她的神情蕭索而困頓。

“我知道了,”吟芳插口,“於是,你就逃回家裏來了。”

“不不,我不是逃回來的,是他叫我回來的。”心虹很快地說,“總之,我要告訴你們,那十天我受盡了身心雙方面的折磨,粉碎了一個少女對愛情的憧憬,忍受了任何一個女人都忍受不了的屈辱。他很了解我,知道我對貞操的看法,他認為我再也逃不出他的掌心了,何況,他一向對女人得心應手,這加強了他的自信。他對我竟絲毫也不掩飾他自己。那十天內,他淩辱過我,罵過我,打過我,也像待小狗似的愛一陣寵一陣。然後,他叫我回家,要我扮著迷途知返的模樣,使家裏不防備我,讓我偷出身份證和珠寶。他知道,不和我正式結婚,是怎樣也無法取得公司中的地位的。他計劃,和我結婚以後,就帶著我偷渡到香港,憑我偷到的金錢珠寶,混個一年半載,再回來。那時,爸爸的氣一定也消了不少,他再來扮演賢婿的角色,一步一步奪得公司、金錢和社會地位。於是,十天後,我回來了。”

她再度停止,室內好靜,大家都注視著她。她深吸了一口氣,低低嘆息。

“我回來之前,已經跟他約好,三天後的晚上在農莊中相會。他已先去登記了公證結婚,又安排了偷渡的船只,按他的計劃,我晚上攜帶大筆款項、珠寶和身份證到農莊,當晚潛往台北,第二天早上就在法院公證結婚,下午到高雄,晚上就上了船,在赴港途中了。我依計而行,老實說,那時我是準備一切照他安排的做,因為我認為除了跟隨他之外,再也無路可走了!可是,一回到家裏,看到媽媽爸爸我就完全崩潰了!沒有言語能形容我那時的心情,我問爸爸還要不要我,當爸爸說他永遠要我時,我知道,我再也不會跟雲飛走了!再也不會了!我是真的回來了!回家來了!不只我的人,還有我那顆創痕累累的心。”她坐了起來,垂著頭,淚珠靜悄悄地從面頰上滑落。吟芳用手帕拭去了她的淚,輕聲說:

“可憐的、可憐的孩子!”她自己也熱淚盈眶了。

“三天中,我前思後想,決定從此擺脫雲飛,一切從頭開始。這三天裏,父母和心霞待我那樣好,沒有責備,沒有嘲笑,沒有一句重話。所有的只是疼愛與關懷,這時,我想,哪怕是殺掉雲飛,我也不跟他走。然後,那約定會面的時間到了,我悄悄地告訴高媽,我要去見雲飛最後一面,兩小時之內一定回來,就溜出了霜園,到農莊去赴約。我沒有帶身份證,沒有帶珠寶,沒有帶錢,我預備向他告別,從此離開他。”

“溜出霜園後,我就被蕭雅棠抓住了,她已知道雲飛一部分的計劃,她在那兒等著我。她激怒而沖動,告訴我她已懷著雲飛的孩子,告訴我雲飛欺騙她的全部經過。我再也沒有料到,他不只害了我,還坑了蕭雅棠!我又憤怒又悲痛,我告訴她,我不會跟他走,哪怕殺了他我也不跟他走!這樣,我就到了農莊。”

她已敘述到高潮的階段,她停下了,怔怔地看著手裏的咖啡杯。她的思想正痛苦地深陷在那最後一夜的雨霧裏。狄君璞用一杯熱的咖啡換走了她手中的冷咖啡,他的眼光始終憐惜而熱烈地停駐在她的臉上。

“那天正下著小雨,”她繼續說,“我比預定的時間晚到了一小時,他已經很不耐煩了。我在楓林的懸崖邊找到了他,他正站在欄杆前面,望著我從山谷中走上來。一見到我,他劈頭的第一句話就是:

‘你弄到了多少錢?’”

“我告訴他沒有錢,沒有珠寶,沒有一切,因為我不跟他走了!如果你們當時見到了他,就會知道他那時變得多麽可怕。他打了我,抓住我,他又撕又打又罵又詛咒,我掙紮著,弄破了衣服,跌在泥濘裏,又弄了一身的泥。那時,他完全喪失了理智,像一個發瘋的野獸,我想,他會打死我。於是,我奔跑,但他把我捉了回來,叫囂著說,他依然要帶我走,即使沒有身份證及金錢,他依然有辦法利用我讓爸爸屈服。他挾持著我,就在這時候,一件意外發生了,盧老太太忽然氣極敗壞地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