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2/7頁)

“珮青,我要娶你,我們要結婚。”

“別說傻話,夢軒。”珮青沮喪地低下頭去。

“我不是說傻話!”夢軒憤然地掉轉頭來,滿臉被壓抑的怒氣,“我說我要娶你,我要你有合法的身份和地位!我不是說傻話,我是說……”“是的,夢軒,我知道,但是……”珮青擡起頭來,睫毛掩護下的那對眸子清澈照人。“但是,這裏面有多少個但是呀!”

“哦,珮青!”夢軒頹然地把頭撲在她的肩上,痛苦地左右轉動著,嘴裏低低地、窒息地喊,“我怎麽辦?告訴我,我該怎麽辦?我能怎麽辦?”

“你——該怎麽辦?”珮青幽幽地重復著他的句子。“你該愛那些愛你的人,保護那些需要你的人。不只我一個,還有你的妻子和兒女。”

“我給了你保護嗎?我在讓你受欺侮。”

“你給了我太多的東西,不止保護。至於欺侮,如果我不當作那是欺侮,又有什麽關系?我根本就一笑置之,不放在心裏的。”

“你是嗎?”他望著她的眼睛。

“我——”她沉吟了一下,然後毅然地把長發掠向腦後,大聲說,“我們不談這件事了,行不行?為了他那樣一個電話,我們就這樣不開心,那才是傻瓜昵!來吧!夢軒,我想出去走走,我們到碧潭去劃劃船,好不好?”

他們去了碧潭,但是,這個問題並沒有解決,陰影留在兩個人的心裏。問題?他們的問題又何止這一件?三天後的一個晚上,珮青無意問在夢軒的西裝口袋裏發現了一件東西,一件她生平沒有看過的東西——一張控告珮青妨害家庭的狀子!

她正站在臥室的壁櫥前面,預備把夢軒丟在床上的西裝上衣掛進櫥裏,這張狀子使她震動得那麽厲害,以致西服從她手上滑落到地下。她兩腿立即軟了,再也站不住,順勢就在床沿上坐了下來。捧著那兩張薄薄的紙,她一連看了四五次,才弄清楚那上面的意思。美嬋控告她!妨害家庭?她渾身顫栗,四肢冰冷。自從和夢軒同居以來,她從沒有想到過自己是觸犯法律的,那麽,連法律對她也是不容的了?她是一個罪犯,對的,她再也無從回避這個宣判了:她是一個罪犯!

用手蒙住臉,她呆呆地坐在那兒。腦子裏車輪似的轉著許多幻象;法院、法官、陪審員、觀眾、美嬋、律師……許許多多的人,眾手所指,異口同聲,目標都對著她,許珮青!你妨害了別人的家庭!你搶奪了別人的丈夫!你是個罪犯!罪犯!!罪犯!!!多少人在她耳邊吼著:罪犯!罪犯!!罪犯!!!她猝然地放下手,從床沿上直跳了起來,不!不!我不是!她要對誰解釋?她四面環顧,房間裏空無一人,窗簾靜靜地垂著。她額上冷汗涔涔,那張狀子已經滑到地毯上。

好半天,她似乎平靜了一些,俯身拾起了那張狀子,她再看了一遍。不錯,律師出面的訴狀,打字打得非常清楚,美嬋要控告她!美嬋有權控告,不必到法院去,不必聽法官的宣判,珮青心裏明白,她內心已經被鎖上了手銬腳鐐——她有罪。她對美嬋有罪,她對那兩個無辜的孩子有罪,她逃不掉那場審判!不論是在法院中或是冥冥的天庭裏,她逃不掉。

但是,這張狀子怎麽會在夢軒的口袋裏?他說服了她?讓她不要告?還是——?珮青想不透。美嬋是怎樣一個女人?她居然會去找律師,或者有人幫助她?對了,她的姐夫,陶思賢。陶思賢?珮青恍恍惚惚的,仿佛有些明白了。夢軒弄到這張狀子,一定付出了相當的代價!這兩張紙絕不會平白地落進他的手中。噢,夢軒,夢軒,為什麽你不告訴我?

收起了那兩張紙,珮青竭力穩定住自己的情緒,走進了書房裏。夢軒正坐在書桌前面,桌上放著一沓空白的稿紙。但是,他並不在寫作,稿紙只是一種掩飾,他在沉思,沉思某個十分使他困擾的問題。桌上的煙灰缸裏,已經聚集了無數的煙蒂,他手指間的香煙仍然燃著,一縷煙霧繚繞在空中。看到了珮青,他把自己的思想拉回到眼前,勉強地振作了一下,說:

“又在忙著做點心?”

“不。”珮青輕聲說,在桌子旁邊坐了下來,用手托著腮,愣愣地看著夢軒。

“怎麽了?”夢軒盡力想提起自己的興致來,微笑地說,“你的臉色不好,又不舒服了嗎?”

“不,”珮青仍然輕輕地說,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夢軒,半晌,才說,“你在做什麽?”

“我?在——構思一篇小說。”

“是嗎?”珮青的臉上沒有笑容,眉目間有種凝肅和端莊。“你沒有,你在想心事,有什麽事讓你煩惱嗎?你說過,我們之間不該有秘密的!”

“秘密?”夢軒不安地抽了一口煙,從煙霧後面看著她,那煙霧遮不住他眉端的重重憂慮。“我沒有任何秘密,我只是——在想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