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第2/3頁)

不過長榮持刀並不是為了殺人,畢竟他只是偶然聽到楊小蕓跟許同木借了錢,之前並不知道,手裏拿水果刀只是個偶然。春春給大家分析,法官應該會采信。畢竟長榮跟楊小蕓沒有仇,他的意圖應該只是想要拿回錢。

既然不是殺人,也不是搶劫或是強|奸,所以那把刀到底是不是他帶來的,並不重要。反而楊小蕓的傷情報告才是至關重要的。

經醫生診斷,楊小蕓傷了三根肋骨,差點搶救不過來,這嚴重屬於重傷。

那長榮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民警把判決告訴他們,許同木差點撅過去,跌坐在地軟成一癱爛泥,被匆匆趕來的周大妮一把扯住,兩人在警察局就上演了一出武鬥大戲。

民警好容易才將兩人扯開,周大妮癱坐在地,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訴自己命苦。吵吵嚷嚷的,連民警都拿她沒辦法。

最終還是長麗扶著苗翠花趕來,才將她制止住,“行啦,別嚎了。你養出這麽個混賬兒子。還有臉哭。”

聽到這話,周大妮氣炸了,扭曲著臉,反唇相譏,“要不是你養出這個畜生,我兒子怎麽會進去。一大把年紀了,居然還跟人搞在一起。公安就應該把他抓起來槍|斃,看他以後還敢不敢有花花腸子。”

苗翠花差點氣個倒仰,被許同林扶住,手哆哆嗦嗦指著她的面門,“你個潑婦。你還有臉怪別人。要不是你結婚四年不下蛋。大木會跟別的女人攪在一塊嗎?”

周大妮堅決不認,她明明已經生了孩子了,憑什麽說她是不下蛋,“他要是真有種。他為什麽不先跟我離婚,再跟那賤人在一塊。明明結著婚,還跟賤人勾勾搭搭在一塊。我看他們就是一對賤人。可憐我的長榮,為了給媽出口氣,竟把自己命都搭上了。”

她一口一個賤人,倒是把楊小蕓的兒子惹怒了。踮著腳,舉起拐杖就打。

他未來媳婦擔心他摔倒,主動接過拐杖替他打。

原先還在賴在地上撒潑耍賴的周大妮被打了好幾下,爬起來跟她對打。

她年紀已經大了,力氣遠不如對方,再加上對方手裏還有拐杖,被對方結結實實打了一頓。

最終大夥齊齊上前才把人制住。

三年到十年,這個範圍是有很大空間的。一是取決於傷者受傷情況,二就是家屬的態度。

春春把周大妮拉到一邊,提醒她,“如果你想讓長榮少判些,就不得不跟對方商量好。要不然極有可能會判很重。”

周大妮這才反應過來。

她捂著被對方打得鼻青眼腫的臉,跟對方套進乎,可惜對方根本不理睬。

最終還是許同林看不下去,上前跟兩人交涉。

結果出來了,對方要五十萬賠償,可以出面跟法官求情輕判。

一聽要把五十萬,許同木和周大妮都炸毛了。這錢還沒捂熱呢,就要交出去,他們怎麽肯?

許同林看出他們不願意,可還是不得不跟他們說清楚事情的嚴重性,“是要三年,還是要十年,你們自己選。”

兩人集體沉默了。

許同木掙紮了好半天,才開口,“長榮出來了,他一年都未必能掙到一萬。我覺得還不如將錢留下來,等他出來給他取個媳婦。”

李盼娣不可思議地看著他。這是什麽話。坐牢失去的可是自由,怎麽能用錢來衡量呢。

她不由得看向周大妮,卻見對方似乎默認了許同木的話。

許同林都要被兩人氣笑了,“你倆就不擔心長榮出來怨你們?”

周大妮不服氣了,“他是我生的。而且我們留著錢是給他娶媳婦,又不是花掉。他怎麽會怨我們?”

許同林跟她說不通,轉頭看向自家大哥,勸道,“大哥,想必你也見過劉前進了,應該也聽他提起過牢房是什麽樣的。那裏是人待的地方嗎?你真的忍心讓他在裏面待十年?”

許同木眼眶都紅了,他黝黑的臉龐上刻著一道道的皺紋,眼窩深陷,顴骨突出,他手上的皺紋一道道的,舉起來給許同林看,“二弟,我已經五十了。長榮這麽年輕,一事無成,如果多坐幾年牢,能讓壓制他的脾氣,也沒什麽不好。”

許同林皺緊的眉頭緩緩松開。

李盼娣掐著手指,表情淡默。牢房是懲罰罪犯的地方,可不是育人的地方。

劉前進能頓悟,那是因為他本質上沒有戾氣。分配的牢房裏待的也都是些小偷小摸這種不具備傷害型的罪犯。

可長榮就不一樣了,小小年紀就不學好,打架鬥毆,差點殺人。跟他待在一起的犯人也多是如此。在那種地方待久了,戾氣只會越來越重。

還改邪歸正?這是作啥美夢呢。

許同林也很快反應過來,“不行!”他將事情闡明清楚,沒有勸動許同木和周大妮。倒是把苗翠花說動了,巴掌拍到桌子上,“五十萬就五十萬。孩子教不好自有社會來教他。你們往後別再溺愛,說不定他還有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