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許同木磕磕絆絆好容易才將事情說清楚,“我年輕時喜歡過一個寡婦,她叫楊小蕓,有個兒子。那時你大嫂好幾年沒懷孕,我就想跟你大哥離婚,娶小蕓。

你大嫂無意間撞到我倆在一塊,她名聲壞了,嫁了個年紀大的瘸子。那瘸子脾氣不好,經常打她兒子。她一直忍了,後來瘸子喝醉酒摔進池塘淹死了,她帶著兒子到省城討生活。

這些年為了養兒子,她在工地做飯,剛好是我所在那個工地。他們娘倆一直過得很清苦,但兒子卻很孝順。前不久,他兒子經人介紹找到個對象,對方不要彩禮,就希望在省城有個家。

她兒子已經二十八了,腿還被他繼父打瘸了一只。找個好對象非常不容易。她把壓箱底的錢都拿了出來,可還是差了兩萬,其他人都不肯借給她。她只能找到我。我左思右想後,還是借了。沒想到,這事被長榮知道了。”

他捂著臉,接下來的事情是他始料未及的,“我中了獎,一直不敢告訴長榮,就怕他糟蹋錢。”

他抹著眼淚,臉上全是悔恨,“我跟長榮解釋了,可他就是不聽。剛好楊小蕓手裏拿著房產證的本子,他就非說那房子都是我買的。其實不是。那是楊小蕓自己的錢。她只管我借了兩萬而已。”

接下來的事情,許同木說不下去了,春春代為敘述,聲音冷漠,帶著點公事公辦的態度在裏面,“長榮逼傷者交出房產證,傷者不同意,兩人發生激烈的爭執。在這過程中,長榮不小心拿了刀上的水果刀捅了傷者。傷者現在還在醫院搶救。”

許同林聽了沉默良久,他是真沒想到,自家大哥年輕時還有過花花腸子。

只是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楊小蕓到底傷得怎麽樣了?

如果楊小蕓救過來,長榮只是沖動傷人。要是她死了,那可就是殺人,刑罰完全不一樣。

李盼娣望著許同木,表情是一言難盡的,虧她還以為這個家,大哥最老實,何著全是唬人的。

大嫂結婚四年才生的長榮和長麗。照這麽算下來,這件事起碼是發生在二十五年前。那時候流|氓罪還沒取消。大哥還沒離婚就跟寡婦有瓜葛,純粹就是作死。

剛剛大哥話裏話外,似乎都在替楊小蕓辯解,顯見是對她還有余情。

李盼娣默默嘆氣。

許同木靠著墻痛哭,許同林卻是將他拽起來往外走,“我們先去醫院看看。”

大夥也都趕到了醫院。

搶救室門口站著一男一女兩人,男的拄著根拐杖,女的穿著紅色衣裳在旁邊安慰他。

聽到身後有動靜,兩人齊齊轉過身。

男的看到許同木,整張臉漲成豬肝色,舉起拐杖就打了過來,“都是你!每次都是你!你害得我媽還不夠慘嗎?啊!”他面容扭曲,臉上的青筋一跳一跳的。顯然憤怒到了極點。

許同木嚇得往其他人身後躲,頭也不敢擡,更不論辯解一兩句了。

男人的腿就沒了支撐,差點摔倒在地,旁邊的女人趕緊扶住他,不停給他順氣,溫聲安撫他,“好了,別跟他一般見識。警察會給我們一個公道的。”

男人神色緩了緩,緊緊握住女人的手,不停地自責,“都是因為我,要不是為了我,咱媽怎麽會受傷。”

女人摸著他的肩膀,“怎麽能怪你呢?要怪就怪那人不講理。明明咱媽只借了兩萬塊錢。他偏偏不信。”

李盼娣視線落到女人身上,對方好像沒有看到她,回過頭來沖著春春道,“警察同志,你一定要還我們一個公道。”

春春一板一眼地回答,“等病人醒過來,我們會給她錄口供。至於疑犯已經收押,他跑不了,你大可以放心。”

女人似乎滿意了,沖著旁邊的男人道,“大山,警察同志已經把他抓起來了。就等著咱媽醒了。”

男人激動地握住她的手,眼睛死死盯著搶救室的大門。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最終在時針指向三點的時候,搶救室的燈滅了,醫生從裏面出來,摘掉口罩沖著大家微微一笑,“病人已經搶救過來了。”

眾人終於松了一口氣。

接下來,那對男女進了病房,春春帶著幾名民警進去錄口供。他們這些外人都被擋在了門外。

楊小蕓的口供和許同木幾乎一致,唯一有出入的地方,便是她說長榮是蓄意傷人。那水果刀是他帶過來的。

法律規定,如果是輕傷以下會以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的,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還的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損失。如果是傷害達到輕傷以上會以刑事案件來定罪處罰,會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或者是致人死亡的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