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顧擔講道
顧擔帶著疲憊不堪的鄭非,步伐緩慢的來到顧家小院。
推開院門,一道身著龍袍的身影赫然就坐在院中石桌一旁。
見到顧擔回來,啟志帝連忙起身問好。
“不必多禮。”
顧擔的目光看向鄭非。
鄭非的眼神不好,卻也不能算是真的瞎子,只是無法看的非常清楚,數丈之外一切都會逐漸模糊下來,看不真切。
但此時啟志帝已經走了過來,他再不濟也總能認清楚龍袍。
當下大驚,鄭非連忙鞠身行大禮,道:“拜見夏皇。”
除了特別重要的場合之外,例如祭祖等食物,夏朝是沒有規定見到皇帝必須跪拜的,非正式場合更是如此。
至於夏皇這個稱呼,才是啟志帝真正的身份,‘啟志’二字說是年號,卻也不用,只是將他和承平帝、王莽去區分開來,告訴世人夏朝已經換皇帝了。
從始至終,他有且僅有的唯一身份,便是夏皇,夏朝的皇帝。
啟志帝目光打量著鄭非。
被扣押在囚牢中三個月的時間,用不修邊幅來形容此時的鄭非都顯得有些誇贊之嫌,此時鄭非渾身散發著一股略顯混臭的味道——還好顧家小院一直都很香,輕而易舉的便能將他身上的味道給盡數壓下。
但即使只看外表,此時的鄭非不能說是相貌堂堂吧,只能說是憔悴不堪。
蒼白的臉上胡子拉碴,雙眸更是無有眼瞳,盡是灰白之色,屬於盯著看都讓人渾身不適的那種類型。
這樣的人丟到人群中都會被人分外嫌棄,能夠在夏朝當個小吏,都算他本事過關。
“前幾個月,你不是還敢向朕擲劍麽?怎今日再見,竟如此客氣,沒有了巡街使的威風?”
啟志帝腦袋一揚,做傲然之態。
很可惜,此舉對鄭非來說無異於拋媚眼給瞎子看,鄭非連人都不怎麽看得清楚,遑論臉上細微的表情了。
不過,表情雖看不真切,聲音中的意味,卻並非不能傳達。
鄭非一本正經的說道:“數月之前,我見有人當街乘騎兇獸,便先去呵斥。呵斥之下無動於衷,方才投擲隨身之劍,亦是對獸而非對人,怎麽能算對您擲劍呢?
夏朝律法有規定,不聽從勸告者,可以先將其降服、拿下後再發落。兇獸行走於街,自當先行制服,免得傷人。”
“這腦袋瓜不挺好使的?”
啟志帝樂。
對青牛擲劍和對他擲劍,從根本上來說就不是一個性質。
若那柄劍是向著啟志帝飛過去,別管中沒中,一個刺殺王架的名頭是絕對跑不了的。
但鄭非本身就看不清楚,投擲出的長劍也正中青牛,沒有偏斜,再算上他眼睛不好使,的確沒發現青牛背上的人有個夏皇,這事兒倒也不是沒有別的說法——當然,最重要的原因還是顧先生樂意,以及順帶他也不是什麽暴君。
“被扣押三個月,要不要再治一治我的罪責?”
啟志帝摸著下巴,擺明了要好好刁難一下鄭非,“畢竟你例行公事,朕卻擾亂治安,還將你未經審理就丟到了牢房裏。”
“冒犯皇帝威儀,非罪有應得。”
這一次鄭非卻不再頭鐵。
跟皇帝有關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於刺殺王架、冒犯皇帝威儀、阻撓皇帝命令……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總有一款適合他。
法家自己人做事要依循律法,可法家從沒說過皇帝也必須要走律法的程序。
換句話說,夏朝的皇本身就有逾越出律法程序的權利。
至於夏皇違逆律法被抓到這件事,到底該怎麽去做……這個倒是真的不清楚。
起碼商還在的時候,兩任夏皇,無論是承平帝還是啟志帝,都沒有冒犯過夏朝的律法,就算背地裏真有,也沒人捅出來過。
鄭非幹的這件事,才算是破天荒的頭一遭。
他真切的在大街上抓到了夏皇違逆夏朝律法一事!
正是因為這是破天荒的頭一遭,第一次發生在夏朝的皇帝與律法之間的沖突,鄭非才死都不肯認罪。
死則死矣,律法事大。
千裏之堤,不能毀在他的身上。
他寧願死,也不想在自己的身上開了夏朝律法的口子,即使對方是皇帝也一樣。
商即使不在廟堂,鄭非也要讓世人知道,法家的門徒就是如此,皇帝都不能幸免,那何人還敢試圖挑釁律法呢?
墨者用生命來捍衛兼愛非攻,鑄就了墨家的光輝。
儒生用錢財和努力來證明自身仁愛,讓世人知道儒家的理念。
那法家的鷹犬,為何不能用自己的命,去告訴世人,法家的嚴苛?
人這輩子,總要有些比命更加重要的東西吧?
如果真有一個人要因為秉公執法而死,鄭非可以讓自己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