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你不拿我怎麽拿(第2/3頁)

李儼才並不信,“如果這樣,他如何向東宮交差呢?”

“有什麽不好交差的。抓了魏彬,抄出二三十萬兩銀子,這差事辦得還不夠好?”

黨善吉是說二三十萬兩。

顯然是已經把王華所留的八十萬兩白銀又給砍去一大半。

就這他還說自己的心不如王華黑。

但怎麽說呢,浙閩這一帶海貿的上下貪墨程度根本就難以想象。

隆慶開關之後,月港這個‘對外開放城市’的關稅有一年一萬多兩、兩萬多兩這樣的記錄。

它應該真實,但肯定是大有問題的。

這裏的歷史光看史書數據,是要懷疑開海到底有多大的用處的,

畢竟搞海貿的商人幾年下來就是百萬巨富。朝廷的稅收一年就一萬兩,兩萬兩?

錢呢!

而且根據後世的統計,隆慶開關後約七十年時間內,世界各地流入大明朝的白銀,保守估計要有3.5億兩,不保守一點要有5億兩。

由此可見,明朝的對外貿易非常強勢,搞順差是咱們祖傳的手藝。另一方面也看出,吏治的敗壞已經不可救藥。

現在黨善吉雖然說得話很粗糙,但李儼才一時也難以反駁,總歸邏輯是通的。

至於接下來怎麽辦,

這個主意得李儼才自己拿。

也可以像王華那樣向上請示,當初是劉大夏力主,舉薦他到浙江任職,劉大夏是皇帝寵臣,李儼才當然願意以他為首。

但他又能怎麽請示?

把王華貪汙的事情向上報告?倒也可以,但他們也會失去撈銀子的機會,現在捂著這個蓋子,大家在浙江都能過得很好,掀開來,那銀子就只能看看了。

而且掀開來,還得擔著責任,畢竟你不貪,還不允許旁人貪,不會和光同塵的人,接下來哪個同僚能容你?

或者向劉大夏去問一下,他們拿多少合適?

這也不妥。

大家都是因為道義而走到一起,去一封信問怎麽分配銀子算怎麽回事。

哪怕要提到銀子,記住了,也不要去問,而要直接送。這種事上不要給他做選擇題,而要告訴他您辛苦了,這都是小錢,要半推半就的‘逼’著他拿下。

這樣的話,他才好拿著銀子順便再怪罪你一句‘下次可不允許’了。

所以對於李儼才來說,他是不好將此事稟報的,報上京師的案卷,究竟是填一百二十六萬兩,還是填八十萬兩,亦或是和王華勾結,填上二十萬兩。

這一切都得他自己拿主意,都得瞞著京裏的人做。上面沒人想知道你是怎麽貪汙的,誰願意惹得一身騷,上面只想要你把貪汙的錢送來一點,至於送多少,怎麽送,這就看你會不會當官了。

李儼才仔細思量,覺得自己初來乍到,還是穩妥些為上佳。

“這樣吧,巡撫衙門那邊他要怎麽幹,咱們畢竟是下級,就是人家吃相再難看,怎們也攔不了。可我始終覺得巡撫這次有些怪,咱們還是收著點兒。”

黨善吉聽完有些不高興,老子都給你解釋過了,你還說怪,什麽意思?

但也還是忍了一絲不快,哼哼的嘟囔著,“行吧。你說怎麽辦。”

李儼才想了想,伸出指頭來,“巡撫衙門不是叫我們審魏彬嗎?我們兩人的口徑就以八十萬兩為準,不以一百二十萬兩為準,就當是認了他王巡撫的。至於咱們送上去的案卷,還是以四十萬兩銀子為最好。你我各五萬兩,你我之下再折為一半。主要是上面。”

接著他又捏細了聲音,言道:“無論如何,這事兒不能你我就悶頭辦了,畢竟事關太子,萬一哪裏出了疏漏,怪罪下來,我們要怎麽辦?所以這銀子還是得往上送,而且要多送,上頭可以不管咱們,可他們不會不管這銀子吧?咱們少說多送,哪怕將來砍頭,也是從上往下砍。”

黨善吉聽他說得頭頭是道,可那雙小眼珠子卻滿是懷疑的神色,“費這麽大勁,就五萬兩?那還不如不拿了呢!”

“好啊,只要你有這句話,我也認。那咱們就都不拿了,八十萬兩寫在案卷上,送到京裏去,浙江上上下下都幹凈,咱們還能參他王華一本。”

這話很壞。

黨善吉如何能認,他腦袋往後一縮,“什麽叫我有這句話,這麽大的事,你布政使衙門不表態啊?”

李儼才無語,指著這個家夥,“說不拿,你怕在官場混不下去,說少拿你又貪心不足,就非得冒著險拿這要命錢是吧?”

“你這叫什麽話,真要出事,少拿能無罪?”黨善吉脖子一抻,還犟呢。

這種蠢驢姿態,讓李儼才有些惱火,他本來已經這其中肯定有貓膩,硬著頭皮拿,那麽就少拿些好了,還非要多拿。

“那要拿你拿!反正我不多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