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移交管轄?一審即終審,網絡熱議:法律的正義來了嗎?

不認罪?

並且想要讓高院提起移交管轄?

提起移交管轄是需要一定的條件的。

例如說,在判決中存在著重大的問題。

或者說,對於中院合議庭成員應有回避制度而沒有遵守回避制度。

以上問題,都可以提交移交管轄。

因為以上涉及到了不公正的判決,所以可以提交移交管轄。

但是向高院提交移交管轄的權限並不是指,你想要提交就能夠提交。

需要看相關的證據。

以及高院需要認定在本次判決中存不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這一次的庭審存在問題嗎?

壓根不存在任何的問題!

這一次的庭審,雖然說對於胡軍是頂格判決。

可是在刑期上面並沒有過重的進行判決。

按照胡軍的罪名,可以判決3到10年有期徒刑。

審判長的判決的確是在3到10年有期徒刑的規範當中。

沒有出現超過法律規定的判決情況。

所以對於十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沒有任何一點問題。

胡軍想要繼續上訴,或者是移交管轄都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

審判場上。

胡軍仍然在大聲的咆哮:“我不認罪,我堅決不認罪,我絕對不會在認罪書上簽字!”

“如果不讓高院進行移交管轄,我絕對不簽!”

“我不服從判決!!”

只不過,在咆哮的同時,法警將其帶離了庭審。

……

呼……

望著胡軍被法警強行帶離出庭審現場。

蘇白輕呼口氣,這個案子關於胡軍的審判算是已經結束了。

但是還沒有算徹底解決委托人的委托。

因為委托人要的是什麽?

委托人要的是拿到相應的賠償款項,以及對於順安有限公司的強迫行為,做出相應的處罰。

接下來的事情才是本案所涉及到的重點內容。

一旁,小李臉上滿臉笑意,在心裏默念:“送進去了!”

“總算是送進去了!”

“十年有期徒刑,不錯不錯,美滋滋!”

雖然說和她想象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太一樣,但是能判個十年有期徒刑,也算是可以了!

……

順安地產有限公司老總辦公室內。

王安看到庭審判決,心裏一咯噔,十年有期徒刑?

判的這麽重?!

副總經理也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

在剛才的判決當中,副總經理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主要是因為查定副總經理賄賂的金額不算太高。

雖然說查實了,胡軍的受賄金額,可是副總經理的賄賂金額與受賄金額的證據認定方面並不相同。

有一部分涉及到了其他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副總經理的刑期大幅度縮短。

在看完庭審判決以後,王安心裏面有些恐慌,於是急忙撥打了一個電話……

把自己的姿態放的很低:“鄧老哥……”

“我想問一下,胡軍那邊被判了,這個案子該不會涉及到我吧?”

……

與此同時,在庭審結束以後,法評直播間內的彈幕仍然在繼續。

“艹!頂格判決!判的真是好啊,十年有期徒刑,我這要給審判長點一個大大的贊了!”

“的確,十年有期徒刑,看他那個年齡大概50多歲,等出來了60多,到時候養老金都沒了!”

“不過有一點,剛才那個胡軍說自己拒不認罪,要求移交管轄,如果真的進行移交管轄了,會不會判的更輕?”

“有沒有專業的人員來解答一下?”

“這個我還真的了解了一點,先不說能不能移交管轄成功,以單純會不會判的更輕的角度來討論。

如果進行移交管轄審理的話,可能檢方需要重新的進行取證。”

“進行取證可能發現新的犯罪事實,有一定幾率會判的更重。”

“如果只按照目前的判決罪名來看,我覺得可能大概率是維持一審原判。”

“無論是想要上訴二審,由高院進行審理,還是高院將本案移交管轄到其他中院進行二審判決。”

“這個案子都不會出現什麽其他的問題。”

“明白了!呼,這個案子到現在那幾個被判刑的人,也總算是得到正義的伸張了!”

“正義的伸張?你是不是忘了一些東西啊?那些人為什麽會進行所謂的尋釁滋事?”

“他們在維權啊,但是到現在為止,他們維權成功了嗎?”

“維權依舊沒成功!”

“那個什麽順安地產有限公司依舊在,活的好好的,說不定還會以後用這種手段坑害其他人,如果其他人沒有蘇律師的話,那麽怎麽辦?”

“說得到正義的伸張,不如說只是維持了原有的情況,但正義仍然沒有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