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5/7頁)

“有六個人在車上唱二人轉,他們吸引乘客們的注意力,然後同夥伺機偷竊乘客財物。我本想在車上抓住他們,可車到站了,只能下車追蹤。當時馬魁同志叫我不要去,我沒聽,一意孤行。我違反了相關規定,認錯,認罪,甘心受到組織處分。”

馬魁點點頭,松了一口氣,終於從胡隊長嘴下解脫出來,可以回家放松一下了。家,是他最放松的地方,是他唯一的躲藏。

“說完了?”

“對事不對人,我明白。”“我已經給站裏去電話了,汪新正在回來的車上,等見到他再說。”

“完了。”

裏去。”

胡隊長望向馬魁:“老馬,你還有說的嗎?”出人意料,馬魁作了自我檢討:“要說起這事,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要是我能早點發現案情,早點控制住他們,就不會給乘客們造成那麽大的損失了。我在農場待了十年,剛回來沒幾個月,還沒緩過神來,這事怪我,是我腦袋轉得慢了。”

“那就請組織處分我吧!”“老馬,我這也是急的,說話沖了點,你別往心

胡隊長說:“老馬,咱們說的是汪新同志不聽指揮,私自下車追疑犯的事,沒說車上。”

失職!”

馬魁辯解說:“沒有車上的事,就沒有車下的事。車上、車站、線路,這是一體的,不能拆開想問題。辦案得刨根,這事也得刨根,而這根就在我身上。當然,汪新違反了相關規定,他有錯,這個他得認。可汪新是我徒弟,他犯了錯,就是師傅沒教好,這個我也得認。好了,就說這些了,請領導處理吧!”

乘警隊領導的辦公室內,胡隊長站在辦公桌前絮絮叨叨,讓馬魁是煩上加煩,他站在桌對面,也不言語。胡隊長說:“老馬啊,你倒是說話呀!你怎麽能讓汪新一個人下車?人家那麽多人,汪新身單力孤的,這要是有個三長兩短,誰負得起責任!”馬魁辯解說:“他跟兔子一樣,一下就躥出去了,我喊他別追,可他不聽,你讓我怎麽辦?”“他是你的兵,不聽你的話,是你管教不嚴,是你

猛一聽馬魁這麽說,汪新還以為他搭錯筋了,再細細一想,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

與汪新的懊惱相比,馬魁心裏更加煩悶。

由於馬魁一力擔責,會議結束後,胡隊長特意把他請到自己辦公室。一見胡隊長,馬魁開門見山地問:“還有事?”

汪新的心情是灰色的,明明疑犯就在眼前,卻只能眼睜睜地看他們溜走。汪新跺跺腳,心想:“這條路還長,煙不消,雲不散,只是早晚。”

胡隊長讓馬魁坐下說話,馬魁說他坐不住,有事趕緊說。

縱然是一萬個質疑,縱然是心底萬般失望,汪新也不得不認同,他們說的話,他無法反駁。他想抓他們,想為民除害,想將他們繩之以法,可捉賊拿贓,他什麽都沒拿著。他的心一松動,此事只能暫時擱這兒。

“你這性子,真是一輩子都改不了。老馬,你看該怎麽處分汪新呢?”

剛從刀下解脫出來的同夥,立刻就附和小個子:“就是,俺們跟車上唱戲犯法嗎?”小個子伶牙俐齒地接著說:“我們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活躍了車廂氣氛,犯哪條王法了?”“警察同志,就算我們是小偷,你人證物證啥玩意沒有,幹脆放了我倆得了。”

“這事你怎麽能問我?”

另一個同夥一看這架勢,拔腿就跑。被銬住的小個子機靈起來,問道:“警察同志,你抓人也得有根據吧!你搜出來啥了?我偷誰了?我偷男還是偷女了?證據呢?”他這麽一問,汪新還真無言以對,他愣怔了一下,松開了手。

“關上門說話,你是他師傅,我不得問問你嗎?處分輕了還好說,要是重了,怕你再有意見。”

二人轉團夥一開始還是和汪新在唇舌上胡攪蠻纏,說著說著就威脅起來,其中一個掏出一把彈簧刀,在汪新面前晃著。雖然是新手,汪新毫無懼色,猛然出手,奪下那把彈簧刀,並鎖住他的脖子,把刀反架到他脖子上,扒手的囂張氣焰頓時熄滅。

“我哪敢有意見?”

汪新義正詞嚴地說:“你們在車上唱戲轉移群眾視線,趁機行竊,我已經掌握了你們的作案手法和犯罪事實,你們最好配合調查。”一個扒手反問:“你有證據嗎?誰丟東西了?丟的啥呀?東西在哪兒呢?”“甭跟這狡辯,都跟我回派出所。”“你是誰呀?警察就能亂抓人哪?趕緊把手銬解開,別以為你是警察就不敢辦你!”

胡隊長說:“我知道你稀罕那孩子,要不,也不能把他留在自己身邊。”

“啥兩男一女,你找誰?”

馬魁瞪起眼睛:“我稀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