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紅塵俗事(第2/3頁)

美心道:“都不長大,我們怎麽老的?”

小玲搶白,“我是不是他媽?!都什麽年代了,還姓這個姓那個,女人不是人?女人不頂半邊天?!我去國務院告你!”

說罷兩人哈哈大笑。

“不行!”關鍵問題上,振民也拿出男子漢氣概,“洋洋姓湯!跟你一個姓劉的走什麽?!”

晚間,家麗回軍分區,小冬和哥哥小年在姥姥家住,睡一張床。小冬問小年,“部隊什麽樣?”

還未待秋芳說話,小玲就跳出來說:“我什麽都不要!都給你們!我就帶洋洋走。”

“帶勁。”

家麗對秋芳,好聲好氣,“秋芳,你看怎麽辦?咱們這兩家真是,一輩子的朋友,半輩子的親家,什麽都好說。”

“累不累。”

小玲趕緊閉嘴。

“剛開始挺累的,但有戰友,玩得挺好。”

家麗看不慣她這二百五樣子,拍了她一下,“老五,別說了!”

“你一直待在部隊?”

振民斜著眼看家藝,不吭聲。小玲不著調,笑呵呵地,“對對對,誰離了誰不能活。”

“說不好,明年轉業。”

待老太太和美心、劉媽離開。家藝才對秋芳說:“秋芳姐,你看,小兩口的確有問題,不願意在一塊過,而且現在離婚證都扯了,法律上,已經不是夫妻,再硬捏吧,也是兩張皮,要不我看,還是尊重當事人的意思。”

“你參不參軍?”小年問。

劉媽喜不自禁,“說可能這就算回國了,不走了,人才引進。”

“我都讀高中了,讀高中就奔著考大學。”小冬說,“參軍的都是成績不好的。”

客廳留給更年輕的人。紅塵俗世,屬於他們。到了這個年紀,看人生,總是顯得滑稽。後院,美心問劉媽秋林這次回來待幾天。

“大學怎麽了,英雄不問出處,我寧願打仗,上戰場。”

老太太慢慢起身,讓美心扶著進屋。她不想聽了。劉媽連忙也跟上,一直沒說話的她這時候才叨咕著,“老太太,千萬別生氣,不值當。真的,不值當的……”

小冬又問:“哥,你不是喜歡湯小芳。”

小玲縮著脖子,像鵪鶉。

“沒有的事,聽說亂說的。”

美心喝道:“老五!不許得寸進尺!”

小冬說:“你脖子戴的玉觀音不是她的?都戴了一年了。”

小玲哼了一聲,“聽到了吧!聽到了吧!有一點,一點,真新鮮,什麽叫一點。”

秋林回家,秋芳和為民幫他擺了一桌,恰逢振民離婚,在酒桌上,這一反一正的例子,成為家長們對比的對象。

振民道:“有一點。”招了。

為民喝了點小酒,醉醺醺的,揶揄弟弟振民,“老三,看到了吧,什麽叫成功人士,就是什麽他都能擺的平,中國,美國,是吧,家裏,家外,沒有玩不轉的,處處得意處處幸福,哼哼,什麽叫失敗者?”他伸出食指點點振民,“就是你這樣的,自己老婆都搞不定玩不轉。”秋芳維護振民面子,斥責丈夫,“為民,少說兩句,別一喝酒滿嘴噴。”為民嘀咕,“秋芳,這不叫噴,這叫經驗交流,老三,你哥我他媽丟了一只腳,也不像你這麽慫!”

振民支吾不言。秋芳說:“老三,說實話。”

振民只顧吃。劉媽打圓場,“振民舞跳得不錯的。”

家麗走到振民跟前,問:“振民,你說實話,有沒有做對不起老五的事情?”

秋林鼓勵振民,“沒什麽,過不到一塊,離婚對彼此都是解脫。跟蛇蛻皮一樣,不蛻一層皮,怎麽長大呢。”

小玲著急,“姐,你怎麽就不明白,不是我想離,是實在過不下去!”振民聽了,臉紅一陣白一陣。

振民感謝他,敬了秋林一杯酒。

家麗勸:“老五,振民,當初你們要結婚,兩家人都不同意,你們拼死拼活還是結了。現在你們要離婚,兩家還是不同意,你們又要拼死拼活離?把婚姻當什麽了?把家裏長輩當什麽了?”

幼民也端起酒杯,向秋林,從前平起平坐,幼民沒把秋林當盤菜,但現在人家是大專家,從美國歸來,幼民不自覺地敬他幾分,“秋林兄,這麽說,你是贊同離婚的。”

老五哪有錢請保姆。

秋林說:“我不是贊同,要看實際情況。”

何不食肉糜。家麗瞪了家藝一眼。

幼民口無遮攔,“那假如小孟跟你離婚,你怎麽辦?”

三姐家藝聽到這,忽然插話,“不想做請個保姆嘛。”

麗俠見丈夫不著調,拽他胳膊,“幼民!我看你也喝多了!”

小玲譴責,“聽到了沒有,這完全是對現代女性的剝削。我接受不了。”

“是說假如。”

振民搶白,“她就是懶,不想洗衣服做飯,到現在也不會燒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