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紅塵俗事

振民有些傻眼。可話已經說出來,只能硬著頭皮辦。

小玲道:“同意,沒了吧?就這樣。”快刀斬亂麻。

談完,各回各家。振民一回家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裏。為民在家等著,見秋芳和振民回來,忙問情況。秋芳原原本本說了。

振民不理她,繼續,“我兒子不許叫別人爸爸。”

為民比她著急,“怎麽讓你去談個判,一眨眼就把孩子談丟了呢,爸媽就這一個孫子,家裏就這一個後。”

家藝搶白,“湯老三,你這就是不講理了。”

幼民從屋裏走出來,輕輕抱怨,“大哥,都什麽年代什麽時候了,還前前後後的,爸媽就一個孫子,爸媽在哪呢?都去見馬克思了。還什麽兒子孫子的,他們不讓振民管孩子,正好,輕裝上陣,”又忽然小聲,“振民也不是能管孩子的人。”

振民道:“跟我離婚,三年內劉小玲不許跟別人結婚。”

為民一轉頭,洋洋站在小書房門口,扶著門框,看著一屋子大人,不說話。為民心疼他,喊他過來。洋洋也便乖乖跑過去,偎在為民懷裏。為民問:“想去媽媽那麽?”

秋芳道:“老三,可以提你的意見。”

洋洋搖頭。

振民憤然,“劉小玲,你就這麽迫不及待,你是不是有下家了?我不同意,我不同意我的兒子叫別人爸!”

幼民插話,“那是你媽,你那不著調的媽。”

小玲立即,“我同意。”

為民大驚,喝,“老二!”

秋芳大聲,一錘定音,“好!就按照老五的提議來,男方負責每個月給生活費,孩子歸女方,但男方有權利每個星期去看孩子至少一次,最多不超過三次,女方願意放棄婚姻期間來兩人的共同財產,所謂凈身出戶,男女雙方各自的存款,依舊歸各自所有。沒意見吧。”

幼民閉嘴,轉身回屋了。

家藝替她著急,“噯,老五,你又不是過錯方,憑什麽你凈身出戶,誰犯錯誰出戶,不行不行,這個不能犯糊塗。”

老五將將離婚,家麗不放心,建議她搬回來住,相互有個照應。再一個,家麗還考慮到,雖然兩方口頭答應,洋洋歸小玲管,但猛一下從湯家這塊心頭肉走,她怕為民難受,小玲回來住,湯家就在何家隔壁,洋洋等於可以兩邊跑,那種確定歸一方的感覺會減小很多。洋洋常常是在湯家玩夠了,晚上再回何家,跟媽媽小玲睡一張床。再一個,離近點,兩家都能照看點孩子,免得小玲太辛苦。可劉小玲領回不到大姐的苦心,偶爾還會發火,多半呵斥孩子,“以後不許你到處亂鉆!”洋洋聽歸聽,做是做。年齡不大,他已經會哄媽媽,說一些贊美的話。諸如:媽,你今天真漂亮,媽,你好美。媽,你真年輕。小玲一向自負貌美,因此屢屢受用。

小玲不假思索,“想好了,我凈身出戶,只要孩子。”

小年當兵一年,在馬鞍山做消防兵,進了部隊,又被首長選中做了通訊員。所以沒吃太多苦。但部隊到底給了他一些教育,身子直挺了,整個人的氣質也不像從前那般吊兒郎當,而是有些英氣。在部隊裏,都已經有些社會上的姑娘主動追求小年。可小年都不大瞧得上。他一直惦記著湯小芳。

想到這兒,家麗提醒小玲,“老五,你真想好了?”

探親歸來。小年站在客廳。老太太和美心圍著他,一身軍裝的第四代,越看越喜歡。家麗看著兒子出落成這樣,也十分欣慰。

家麗暗暗感嘆,秋芳跟她想到一塊去了。離婚女人想要再婚,帶孩子是一大弊病。可在這個節骨眼上,小玲迷到哪是哪,話都說出來了,估計怎麽也不肯放棄孩子。家麗聽秋芳說話覺得有一點疙疙瘩瘩。張秋芳張口閉口我們湯家,我們湯家。也只有到這一刻,何家麗才意識到她和秋芳的不同。秋芳已經徹徹底底融入湯家,生是湯家人,死是湯家鬼。沒跑兒。而她,無論什麽時候,也不會在別人面前說,我們張家。張建國光杆司令,就那麽一個獨人。所以家麗覺得自己永遠屬於何家。

“給老太敬個軍禮。”家麗說。

秋芳攔在頭裏,對小玲,“老五,這帶孩子可是一輩子的責任,你帶走,你就要負全責,振民只能負責生活費,老實說,我沒想到你這麽堅決,離婚女人遲早還要再婚的,帶著孩子,難度很大。男人就不一樣了。就算振民不養,我們湯家也會養。”

小年立刻啪站直,面朝老太,颯爽地敬了個軍禮。

“哪管我去哪告!”小玲發狠。

老太太高興地合不攏嘴,叫小年過來,上下掐兩把,仿佛要確定是真人,偶爾嘆一口氣,“不錯,長大了,出來了。”

家藝聽了發笑,提醒,“老五,國務院不管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