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 王安石都做不到的事情

“國士無雙!”

密室中,朱棣拍椅而起。

而蹇義和茹瑺,此時也唯有沉默。

姜星火,是真正的智者!

這是完全從思維層面造成的碾壓。

讓他們不由地心服口服。

原本,他們以為姜星火是要從舊的稅種裏撥出一部分,留給地方,作為地稅。

那當然會在減少中央稅收的同時,加劇地方的離心力。

可沒想到,人家姜星火的思路,就是贏者通吃!

我是贏者,這100枚銀幣,我全都要!

至於剩下的兩個博弈方,給你們找出第101枚銀幣,你們去拿著博弈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這第101枚銀幣,又不僅僅是一枚銀幣,而是銀幣的正反兩面。

不分家,每年給地方官府繳納戶口稅。

分家,一次性繳納百分比的高額分家公正稅。

什麽?你說地方官府會跟士紳同流合汙,不收這些稅?

錯!

以前之所以地方官府會跟士紳沆瀣一氣,就是因為,他們聯手博弈的對象,是朝廷!

朝廷,是從他們的手裏摳錢!

他們的立場一致,才會聯起手來對付朝廷!

而現在,朝廷給地方留了一枚新的銀幣。

這枚新的銀幣,需要地方自己去士紳手裏拿!

而這,就是根本的利益沖突!

不從士紳手裏摳這枚銀幣,地方財政支出怎麽辦?那麽多吏員的錢怎麽發?

至於這筆錢會不會最後又轉嫁到窮人身上。

蹇義和茹瑺認為,不會!

因為姜星火從制度設計上,就斷絕了這種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如果按照晚唐的中央與地方二級稅制,中央的監管,絕對不會少!

……

“我終於明白,姜先生以晚唐舉例的深層原因了。”

對面的夏原吉,也同時想到了這一點。

看著一臉懵的朱高煦,夏原吉解釋道。

“唐廷中央在財稅體制層面的更化訴求,主要是為了鞏固唐廷的中央集權,並削弱地方稅收權力。這種訴求在兩稅法中,集中體現為中央立於支配地位,利用‘預算定額管理’對地方收支預算加以調控與管理。”

見朱高煦沒聽明白,夏原吉仔細解釋。

“從預算收支的角度看,兩稅三分法中只是對三級財政分配方式進行了規定,具體到配額標準的多少,是由中央特派黜陟使與地方官員,在‘以支定收’的原則上,對兩稅預算收入總定額,以及上供、留使、留州的預算收支定額加以確定。”

“而除了定額管理之外,唐廷中央還設立了相應制度,對使級、州級的預算支出進行監督。針對使級預算支出,立有禦史監察制度,如若有擅自違背預算支出者,監察禦史可向朝廷進行彈劾;針對州級預算支出,立有禦史監察及比部(隸屬於刑部,為審計部門)勾覆雙重制度,既對州級預算支出過程進行監察,又在每年年末對賬目進行審計。”

“如此一來,唐廷中央便對地方財政的‘收’與‘支’兩條線都加以限制。毋庸諱言,唐廷中央在確定定額尤其是上供定額的過程中,采用預算收支定額的方法進行控管,並配以相關制度對地方預算收支進行審計、監察,主要是為了達到限制地方財權從而顯現自身支配地位的目的,也確實是行之有效的……前提是唐廷中央能夠控制這些地方,而非藩鎮割據地區。”

朱高煦聽完,倒也明白了過來。

說白了,央稅和地稅的二級結構,到底怎麽進行預算、檢查、管理。

其實晚唐的那些能臣幹臣,早就給出方法了!

大明所需要做的,不過是新建“戶口累進稅”、“分家公證稅”兩個稅種,相當於從士紳的身體上挖出來一塊肉骨頭,扔到地上,讓地方官府去啃。

至於兩者會不會打起來?

打起來才好呢,否則中央權力怎麽起到裁判制衡的作用?

地方都和和氣氣,合作對抗中央,那還了得?

而至於士紳會不會因此起來造反?

別鬧了,人家家大業大,遠沒到那一步呢,哪朝哪代造反不都是泥腿子活不下去了才揭竿而起的?

“所以說,如果真的要改,大明只需要照搬就行了?”

“自是如此。”

姜星火點點頭。

“第一點,中央和地方的稅收博弈,解決辦法,便是如此。”

“接下來,我們講第二點,也就是中央與士紳的稅收博弈。”

“跟戶口累進稅、分家公證稅不同,中央與士紳的稅收博弈,就沒有取巧可言了。”

聽完,夏原吉突兀開口。

“這一條,真的能落實下去嗎?”

……

“峰巒如聚,波濤如怒,山河表裏潼關路。望西都,意躊躇,傷心秦漢經行處。宮闕萬間都做了土,興,百姓苦;亡,百姓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