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6/10頁)

人家老外有這習慣,那是老外!咱中國人沒這習慣!再說,習不習慣且不管,你想過沒有,這裏是軍事禁區,你跟一個外國人瞎交什麽朋友?你不知道你老公是什麽身份?你知道現在泄密多嚴重?

那些年的分居生活,必然是離多聚少。但只要聚在一起,兩人的日子就過得比度蜜月還甜蜜。只要一見淩立,他就會感覺到體內的血液開始奔突,難以抑制。淩立也一樣。淩立說,我只要看見你,我就忍不住地想。他控制力超強,像個經驗十足的魔術師,能把一次一次的瞬間變成無窮無盡、無休無止的夢境。他深深地迷戀她目光蒙眬、神志恍惚、嘴裏喃喃著欲生欲死的樣子;她的喊叫總能讓他熱血沸騰,點上火後,沒有一次不成功的,就像騰空而起的火箭,不斷打著加力飛向太空。最後,他們會久久地摟抱著,酣暢入夢。他們知道,只有真正相愛的人,才會有這樣的合而為一。他們從沒厭倦過對方,每一次都激情滿懷,欲罷不能,期待著下一次。每一次的身心交融,都有新意,都是一次完美的不可挑剔的傑作。這時候,淩立的熱吻,會飛遍他的臉,興奮地說,真是太美妙了,我想天天這樣。他臉上溢著幸福,漾著微笑說:那我非累死不可!話雖是這麽說,但他不願讓淩立失望,基本上做到“天天這樣”。

淩立幾乎要吼叫了,說,你別拿什麽泄密、禁區嚇唬人!你這裏的老外不多得是!不是對外開放嗎?我交一個老外朋友,威脅到你們什麽?

他愛過淩立,愛得很深。淩立也愛他。自從兩人“捆綁”成夫妻後,感情一直不錯。尤其是頭十年——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期兩地分居,信從沒斷過,他們在信裏永遠稱呼對方“親愛的”,開頭的第一句話,總是“我想你”。那些信,他一封都沒扔,全躺在書房一個紙盒裏完好如初,只是信皮有些發黃了。這是他翻尋舊東西時看見的,他手都伸出去了,又猛地縮回來,心裏不由得一涼,就像最後一次觸碰淩立肌膚時的感覺一樣。在他眼裏,淩立永遠是個聰明懂事、善解人意、能幹又有主見的女人。是因為她太有主見,太能拿主意,才致使這樁婚姻走到今天這一步的嗎?

假如馬邑龍這會兒打住,不再往下說,事情可能還有挽回的余地。可話趕到這裏,想刹也刹不住,口氣嚴厲,不乏霸道,語速快得中間連個逗號都沒有了。他說到我這裏來的老外,都在我們視野之內,也是我們所能掌控的!誰知道你那個老外是什麽人?你調查過沒有?他的情況你了解多少?他的背景、歷史、個人情況你都清楚嗎?他跟你交往是什麽目的——不會沒一點目的吧?憑你淩立長相、氣質。你做我的老婆是委屈你了,沒有讓你過上優雅的日子,算我沒這本事。話說回來,什麽優雅?什麽紳士?認識一個什麽狗屁老外就優雅了?他們給你開門,替你穿外套,吃個西餐就算紳士了?你骨子裏的那點東西我還看不透?但你現在還是我的老婆,到這裏來,跟老外接觸得這麽親密,不合適!這點常識你不會不懂。到時候,你怎麽掉進去都不知道。說完最後這幾句,馬邑龍像爬過了一道坡,到了平坦地裏,不那麽喘急了。

但凡聽見這類話,他一般不去申辯,只有一次在於發昌面前,他作了糾正:不是我要分手,是她堅決要分手。事情都過去了,他不願再提這些傷心事,再提,那個剛結痂的傷口難免出血、痛。

謝謝你,把我當成特務,我又多了一項謀生的技能。淩立說完,頓住,突然笑起來,笑得很冷,笑完後,口氣也平緩多了,不再叫嚷了,平心靜氣地把話一句接一句往外撂,說,今晚你終於表達你心裏想表達的意思了,真難為你,憋了這麽多年。放心吧,我會把這個位置讓出來的。我知道你也非常想讓我讓位。你連跟我散步都要為人家著想,這是什麽感情?你以為你拿一句對不起就能對我交代了嗎?你以為我真是傻瓜什麽都看不出來也感覺不出來嗎?

很多人都不理解,他為何要和淩立分手。

淩立這些話,說得他心裏陣陣發寒。她說的沒錯,自從炳華去世後,情況就發生了變化。他記得那天傍晚,換好便服,都要跟著淩立出門去了,他臨時生生地改變了主意,裝作好像他不是故意不去散步,而是突然想起什麽事,忘記做了,眼下、必須、馬上把手頭的活都停下,去處理這件事。於是,他對站在一旁等候的淩立說:你先走吧,我,我得把這件事處理一下再說。第二天,第三天,他總是找借口,不去散步。他知道,淩立不可能沒有感覺,不可能不失望。但他只能這麽做。他以為,他不陪淩立散步,影響不了他和淩立之間多年的感情,但他和淩立的幸福卻有可能給別人帶去痛苦和傷害。這個“別人”,盡管不會知道這一點,但他願意這樣去為“別人”著想。這個大院,地盤不大,誰看不見誰呢?所以,他只好放棄和淩立散步這一習慣。這一切當然逃不過淩立的眼睛,只是他沒想到,淩立不僅看在眼裏,還記在了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