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番外二(第6/7頁)

王安石他們立刻站出來支持,饒是一些崇尚孝道,也都給予支持。

咱們忠孝各論各的。

之前張斐的判決解釋,就已經使得輿論開始倒向陳芝華,這時候皇帝再出手,雖然一方面默認其罪名,但另一方面,則是承認其功績。

這一點尤為重要。

因為如今官員的政績,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稅入上漲,百姓一定過得更好。

雖然沒有具體證據,但是基於自身利益,百姓更相信陳芝華是一個好官,是不知情的。

輿論的傾斜,也令大家都思考起來,到底這丁憂制度,是否公平?

但大家也沒有說守孝是不對的,他們只是針對這條律法進行質疑。

設計的不夠完善,才讓人有機可乘。

立法會承受了所有的壓力。

“如果老朽沒有記錯,在討論丁憂制度時,你也是在場的。”

富弼沉眉看向張斐。

張斐點點頭道:“我是在場。”

富弼道:“既然你有問題,為何當初不提出來?”

張斐道:“富公明鑒,在立法的時候,我提得都是原則,確保大家的正當權益得到保護,而不是具體條例的擬定,因為我沒有多少經驗,我不太了解一些法律對於民間的影響,我不敢妄下判斷。

而我現在提出質疑,那也是因為發生了這種案件,我才覺得這條例有不足之處。”

富弼問道:“那你現在怎麽看?”

張斐遲疑少許,道:“根據目前丁憂條例來看,我們都知道,其中操作難度之大,就只能適用於一小部分人,至少所有的百姓都不可能去遵守,他們丁憂,朝廷可不會養著他們的。

從這一點來說,這其實根本就不適用於律法,所以才會引發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我也理解為什麽這麽做,因為從思想層面上來看,這麽做無疑是增加儒家思想的地位和權威。

這是政治和思想方面的訴求。想要做到兩者兼顧,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就得考慮該以哪方面為先。”

富弼微微點了下頭,只道:“還是等到立法大會來決定吧。”

其實這種事,任何一個人拍板決定,都會被罵得體無完膚,包括皇帝在內,嚴格意義上來說,其實此案是大庭長和皇帝一起判決的,這也是第一回。

可見此事,只能是大家一起來決定。

而今年的立法大會,也是至關重要的,這是收復雲州,消滅西夏後,第一次召開立法大會。

有太多方面要商量。

許多司法官員都回來參加此次大會。

包括範純仁、蘇軾、齊恢、齊濟、錢顗、上官均等庭長、檢察長。

蘇轍還是沒有來,他現在在太原建設公檢法,根本就走不開,蔡卞、呂大忠這些身在邊州的也都沒有來,不過他們都派了人過來。

從一開始就吵得是天翻地覆,毫不誇張地說,年都不過了,對於他們這些文人而言,這種吵架,那就是過年,多爽。

除了三十和初一,大年初二他們就來到立法會,繼續吵架。

這年有什麽過的,工作使我快樂。

在一番大吵之下,陸陸續續又擬定了一百多條律法,涵蓋各個方面,包括貿易法,海運法,等等。

其中有三條是最為重要的。

其一,就是正式確定燕雲十六州是大宋領土,理由就是朝廷廢除了澶淵之盟。

其二,就是關於是否強行廢除西夏文字,張斐、司馬光這一派還是占得上風,主要就是熙河的成功,讓許多官員認為不應該這麽幹,因為人家願意跟著你,主要是因為公檢法,是因為法制之法,但如果朝廷利用公檢法,去設定一些非法制之法理念下的法律,這可能引發各族百姓的不安。

你今天能夠廢我習慣使用的文字,那你明天就能將我也給廢了。

那邊才剛剛平定,而且出力多數是黨項人、吐蕃人、羌人,如今大家混居在一起,不能這麽搞,真會出事的。

最終還是確定不立法廢除西夏文字,你們愛用就用,但是立法確定官方文字、官方語言,後面還包括各種度量衡的統一。

但是在這些法律中,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征,沒有“廢除”二字,只有“官方”二字,並且還給出解釋,就是方便大家貿易,你們私下愛用什麽就用什麽,但是官府只認官方規定的。

其三,也就是關於丁憂制度,這個是爭論最為激烈的,支持和反對的,幾乎是一半一半。但由於司法官員居多,他們從司法層面提出質疑時,對方也解決不了。

因為操作系數太難,假設我是荊州人,在大名府當官,按理來說,一年之內,是能夠將消息送到,但問題是,誰能保證路上不出現意外,這個意外又怎麽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