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三章 番外一(第3/4頁)

朝廷花錢購買當地的馬匹、藥材、鹽。

雖然商人才剛剛接手,還沒有生產出貨物,但沒有關系,朝廷直接先打錢,你們趕緊雇人生產。

商人們事先就知道,他們才敢這麽幹,只要我們拿下這些資源,這錢馬上到位,產多少可以賣多少,價錢還不低。

死賺。

同時,蔡卞抵達興慶府後,立刻頒布幾條臨時法。

其一,保護牧場法。打著保護當地風俗的名義,確定不能將牧場變為耕地,違者要罰以重金。其中還涉及到,牧場賑濟法,也就是當牧場受災,官府會給予賑濟。

畢竟牧民的抗風險能力是不如農夫的。

其二,鹽稅法。鹽池是賣給了商人,但是在售鹽這個環節,朝廷必須要控制,以免沖擊到解鹽。

怎麽去控制,就是通過鹽稅,你要賣去解州,我征你百分之兩百的稅,但你要賣去許州等地,那我只征你百分之五的稅,甚至於有些地方只征百分之一。

其三,就是最低日薪法,規定雇員最低日薪不能低於三十文錢,汴京是一百文,但這裏肯定不能跟汴京比。

為什麽是日薪,而不是月薪,就是確保只要幹一天活,都必須算錢,免得以後扯皮。

當然,這是有代價的。

回報就是通過商人建議的契約法、贖銅法、免役法、作坊法。

商人也怕西夏舊貴族找他們麻煩,必須要有契約法,保障契約兩端是平等關系。

而贖銅法則是保障商人在許多罪行上面,都可以花錢恕罪,而不用接受體罰。這些主要都是針對苔刑,以及部分的徒刑。

免役法,這跟王安石的免役法是兩回事,不但商人免徭役,還免兵役,確保官府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征召商人入伍。

作坊法,就是允許商人自由建設作坊,但這只是針對貴族特權,商人還是不能將作坊建在牧場和耕地上面,其實這土地屬性是寫入基本法的,本來就不能輕易更改,而牧場保護法,更是確保牧場就不能改,但也就僅此而已,沒有其他限制,商人可以就商鋪建在貴族府邸門前,建在街邊,而這些以前可都是不準的。

這些法案,也一一被通過。

並且,朝廷還宣布免除當地三年稅收,但是酒稅和鹽稅除外,名義是說為了合理分配糧食和鹽,這些百姓所需物資。

實際上則是慢慢讓西夏百姓習慣於稅務司的存在。

不過對於宋朝廷而言,不讓朝廷年年往裏面倒貼就行。

而商人們終於感受到了權力的快感,也因此吸引了更多商人前來西夏做買賣。

商人就必須雇人,這又為當地百姓提供更多的生計。

而其中鹽工和牧民是非常吃香的,因為這些是最賺錢的買賣,他們的工錢都達到汴京最低日薪的標準。

而在這期間,王韶則是與曹評著手解決民間的武裝力量,因為最初進入邊境的,全都是商人雇傭的民兵,這些人該如何安排?

其實方法也非常簡單,就是讓他們編入皇家警察,另一部分則由事業署吸納,主要就是運輸集團。

……

立法會。

“這些商人真是狡詐無恥。”

司馬光看到熙河傳來的法案,當即怒了,“他們一方面強調契約平等,但另一方面則是給自己設立許多特權,雖說也不至於招他們商人去當兵,但他們這麽做,就是顯得很是無恥。”

張斐小聲嘀咕道:“文人不也一樣嗎。”

此話一出,富弼、司馬光、趙抃等司法大佬們,默默轉頭看向他。

屋內立刻是一片死寂。

張斐也反應過來了,訕訕道:“抱歉!抱歉!各位都知道,我就是一個直腸子。”

司馬光哼道:“我可是今日才知道,你是一個直腸子。”

說罷,他便坐了回去。

再也不做聲了,那老臉還微微泛紅。

他說得是事實啊!

張斐又趕緊出聲安慰道:“其實商人要的不是特權,而是保障自己的權益。”

富弼好奇道:“此話怎講?”

張斐道:“正如司馬學士方才所言,朝廷不至於讓商人去當兵,去徭役,為什麽商人會在乎這些,很簡單,商人有錢,如果不這麽規定的話,官府有機會,一定會以此為由征召他們去服役,其實就是變相的對他們敲詐勒索。

雖然也不可否認,這是一種特權,但是在戰亂之時,我們其實更需要商人去生產,而不是讓他們去當兵,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富弼稍稍點頭,道:“言之有理啊!”

……

在西夏那邊漸漸平穩落地,這滅遼計劃,立刻提上議程。

畢竟收復燕雲十六州,對於宋朝,這是莫大的豐功偉績,雖然目前已經是大勢所趨,但趙頊也都有些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