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三章 番外一(第2/4頁)

他們雖然已經歸降,但大部分都是因為不想自身利益被梁太後他們盤剝,才加入我們的,如果要徹底將西夏徹底變成我朝的一個州府,這些勢力必須要得到削弱和制衡的。

因此,將那些鹽池、牧場出售給商人,好處有三。

其一,可以立刻問壯大他們在西夏的勢力,以此平衡那些西夏舊貴族。

其二,我們可以以此跟商人談條件,讓他們輔助朝廷穩定民心,就比如說,設定一個最低工薪,讓他們去雇傭西夏百姓,給當地百姓提供生計。

其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點,商人是支持公檢法的,是能夠快速在當地建立起公檢法,而且我們利用商人的勢力,爭取定下更有利於朝廷管理的法律。”

富弼點點頭道:“老臣贊成大庭長所言,目前當以在西夏建設公檢法為主。”

說罷,他又瞄了眼王安石,然後道:“只要建立好公檢法,戰馬不會少,只會多的,只是朝廷可能要多花一些錢去購買,但是相比起直接救濟西夏,所花的錢,又要少很多很多。”

司馬光也點頭道:“如果建設好公檢法,可規定最低工薪,商人的確也是更好的選擇。”

文彥博道:“建設好公檢法,也能夠防止心懷不軌之人。”

這老頭的一句話,讓王安石再也不敢多說什麽,趕緊點頭附和。

確實!

目前而言,建設公檢法才是最為重要的事情,其它的都得往後稍稍,不然的話,一切都無從談起,而且會產生非常多的隱患。

在如此大亂的局面,不馬上穩定住人心,誰能保證,不會助長他人野心。

文彥博口中心懷不軌之人,可不見得是單指黨項貴族,也可能是大宋將軍。

現在就是兩種選擇,第一,采納王安石的計劃,直接由朝廷來控制,由朝廷來主導建設公檢法。

第二,借商人間接控制,建設公檢法。

但是根據基本法原則,如果朝廷控制上層,那麽下層就會擰成一股繩,西夏舊貴族就有可能占據主導,畢竟此次伐夏,兩國都還沒有宣戰,沖在前面是西夏的貴族和地主,宋軍在當地缺乏一些威望,更別說這強龍不壓地頭蛇。

如果扶植商人,就是分裂下層,采取平衡之術。

顯然第二種方法,更適合當前的局勢。

有一點是非常關鍵的,就是商人非常信仰公檢法,他們是公檢法的擁護者,而不是破壞者。

最終,趙頊還是采納張斐的建議。

就是圍繞著建設公檢法為核心,去穩定西夏地區。

隨後,朝廷便對外宣布,將支出五百萬貫,采購西夏的牲畜、藥材,等一切貨物。

同時,又撥出兩百萬貫,去犒勞三軍將士,這都不包括雲州那邊的西軍將士,就只是西夏境內的宋軍。

這錢朝廷花得非常痛快,要真是一寸土地去打,所花的錢可就不止這麽一點,當然,這些稅幣實際上都是真金白銀,這全都是從內藏庫的存款支出。

以往將軍立功,都是在當地劃土地給他們,但這回不是,因為朝廷已經貨幣化,而且你劃土地給將軍們,你將來收稅也會面臨問題,以及這些都可能成為不穩定因素,就直接給錢。

這也能夠刺激西夏的工商業發展,士兵們拿到錢幣,也會消費啊!

這是什麽?

這TM就是商機啊!

得此消息,商人們是一窩蜂地趕去西夏淘金。

而那邊王韶在得到朝廷最終方案時,馬天豪他們其實也收到張斐的來信。

他們是欣喜若狂,因為朝廷的整個方案,就是確定以商人為主。

將資源賣給商人,商人就能夠幹預當地立法,立出來的法,肯定是非常有利於商人的。

在西夏的商人們不惜高價,到處購買糧食,因為他們知道,要想買下那些資源,就必須用糧食去夠交易。

這順帶了還刺激了一下西北經濟,因為整個西北、熙河等地區糧價,都被他們炒高二十文錢。

不僅如此,許多西北地主,開始在土地上實行輪耕,種一季糧食,種一季馬料。

因為他們知道,這戰馬是要送去河北的,肯定要往這邊過,馬料是肯定賺錢的。

蔡京、蔡卞、曹評等人也是火速趕往西夏,蔡京主要是負責糧食交易,而蔡卞、曹評則是負責建設公檢法。

王韶先是將西夏王室,以及梁氏等大貴族的財產統統全部賣給商人,不到一個月,西夏就多出三十個制鹽作坊,以及一百多個牧場主,還有許多個制藥商人。

而朝廷則是從商人手中獲取大量的糧食,而這些糧食又直接賣給糧食署。

糧食署再將這些糧食就地出售,並且規定可以用稅幣購買。

稅幣從哪裏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