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 有鬥爭才有進步(第2/5頁)

但是由於商人自己缺乏安全感,已經對官府的不信任感,故此是敬而遠之,從而引發一系列的問題。

關於這一點,我想很多人都無法反駁。

那麽這也將有利於新政的執行,因為這將政策設計和政策執行是完全分離開來。

在執行中出了問題,不一定是政策的問題,可能是其它方面的因素。而這也將使得新政變得更加穩固,這就是我答應王學士的。”

王安石當然清楚這一點,道:“就算如此,讓我上去補充兩句,難不成還會拖後腿。”

“會。”

“嗯?”

“王學士稍安勿躁。”

張斐笑著解釋道:“假設,方才是王學士坐在上面,說得跟薛發運使同樣的話,王學士認為會有這樣的效果嗎?”

王安石道:“我不會這麽說。”

張斐道:“我的意思是,這個場合其實其實更適合薛發運使,而不適合王學士。”

王安石問道:“此話怎講?”

張斐道:“如果這是一場討論均輸法是否該頒布,那必然那是要請王學士上去解釋,但這是一場討論在執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顯然薛發運司更為適合,到底薛發運使才是執行者。

而王學士,你是決策者之一,你要顧忌的東西實在是太多太多,同樣一句話,出自薛發運使之口和出自王學士之口,結果可能是天壤之別。

如果王學士稍微認同一下公檢法,可能都會引來不少人的不滿。從此次聽證會來看,王學士今後完全可以讓執行者來應付這種場合,自己則是在後面主持大局,把守著著那最後一關。”

王安石稍稍點了下頭,確實,他還得顧忌下屬的看法,薛向就完全沒有這方面的顧忌,即便薛向出錯,他也能夠根據後續反應做出調整,關鍵不管是庭審,還是聽證會,都是有規矩的,客觀強於主觀,誰都有可能在上面被問得啞口無言。

過得片刻,王安石突然問道:“所以,你是打算借機,在東南六路推行公檢法?”

張斐如實道:“這我就不大清楚,因為這是司馬學士他們決定,不過公檢法確實能夠解決均輸法的一些麻煩,這一點薛發運使已經在庭上做出解釋。”

王安石哼道:“但同時也會給均輸法帶來一些麻煩。”

你少忽悠我,大家心裏有數。

公檢法要是去了,說不定發運司就會虧本啊!

買賣本就是有賺有賠,必須得有權力加持,才能夠做到穩賺不賠。

“我不這麽看。”

張斐搖搖頭,“公檢法是不會給均輸法帶去任何麻煩的,是均輸法設計上有缺陷,給自己制造麻煩。”

王安石聽得眉頭一皺,“什麽缺陷?”

“過於簡單粗暴。”

張斐道。

王安石立刻道:“我這都已經很委婉了。”

他的新政,都是想盡辦法,讓新政師出有名。

張斐道:“我指的是名義上。”

“名義上?”

“就是官府直接下場做買賣。”

張斐道:“只要這一點不變,大家永遠可以以此為借口攻擊均輸法,任何事,都可以歸咎於一句話,誰家買賣,能夠做得贏官府。

而且,這其實也不利於均輸法的執行。過於正直官員,一定會謹小慎微,畏手畏腳,生怕貽人口實。而過於奸詐的官員,則是會欺上瞞下,貪汙受賄,徇私枉法。

由於這種限制,均輸法是很難發揮它最大潛力。”

其實關於這一點,蘇軾也曾指出來過,但同樣一番話,張斐說得就要動聽許多,因為張斐始終是站在王安石的角度來說。

蘇軾是說,你這麽幹不行,必定事變。

王安石回答的也非常幹脆,你給我滾。

但張斐是說,你這樣幹,不足以發揮均輸法的潛力,換而言之,無法完全體現出你王安石的才華。

王安石也虛心問道:“依你之見,該如何幹?”

“其實以前也沒有太好的辦法,但是現在有了事業法,可就不一樣了。”

“事業法?”

王安石詫異道:“這跟事業法有何關系?”

張斐道:“這事業署是介於官與民之間的,不知道王學士是否又發現,發運司下場做買賣,很多人都質疑,但事業署做的其實也是買賣,大家卻又覺得很合理。既然如此,何不將均輸法和事業署聯系在一起。”

王安石想一想是這麽回事,事業署比發運司更加追求利益,問道:“你是說,專門成立一個事業署來做這買賣?”

張斐道:“不能直接這麽說,還得委婉一點。”

“怎麽個委婉法?”王安石不解道。

張斐道:“就是將冗官之弊,兼並之弊,常平倉法,事業法,均輸法,國家安全,全部都糅雜在一起。然後以此為由,成立一個超級事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