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章 聽證會(二)(第3/5頁)

張斐點點頭,道:“關於地方財政和河防財政,可有明確的職權關系?”

王安石道:“主要負擔河防財政的是轉運司,而轉運司同樣也有監督河道工事的職權,正如我方才所言,在制置河防水利司之前,轉運司若覺得有問題,是可以拒絕撥錢的。

但這也導致很多時候,轉運司成為延緩河道工事的罪魁禍首,故而我才建議陛下設制置河防水利司,即便是現在,如果轉運司認為工事存在問題,他們也是可以立刻上書朝廷,只是要以河防大臣為主,而不能輕易拒絕撥錢糧,除非你握有鐵證,證明這裏面確實存在問題。”

張斐問道:“什麽問題可以上報朝廷?”

“任何問題。”

王安石道:“比如說有人克扣夫糧,濫用民力,貪汙腐敗,等等。”

張斐道:“侵占民田,破壞百姓房屋,這些算不算?”

王安石點點頭道:“這些都可以算。”

張斐問道:“不上報算不算違反制度?”

王安石道:“朝廷是有禦史監督。”

只要張斐問他,又無違反制度,他一律避而不答,他知道這麽大的工事,不可能不存在這種情況。

張斐又再問道:“不上報算不算違反制度?”

王安石無奈之下,才道:“不能算是違反制度,但可以判定失職之罪。”

還是避重就輕,因為失職之罪,一般不屬於司法,而是屬於行政。

張斐道:“假設在拓寬河道時,要征用民田、民屋,這需不需要先上報朝廷,還是說可以先征用,後上報,亦或者說,不需要上報。”

王安石道:“這種事一般是地方官府和制置河防水利司來商量著定,如果事事都得先請示朝廷,也可能會耽誤工期。”

張斐道:“但是翻閱很多文案,大多數河防工事,都沒有具體工期。就如此案,在所有相關文案中,都沒有指明工期,唯一相近的,就是程都監認為這很緊急,但甚至沒有相關文案,記錄到大概是在幾月之內必須完成。”

王安石思忖一會兒,道:“當然還是盡早完成的好,如果在你的工事未完成之前,又遇到水患,那你可得負主要責任,河防大臣也不容易。”

張斐笑著點點頭,又問道:“也就是說河防大臣,是可以根據工事,任意征用民田、民屋。”

王安石道:“當然不能任意征用,而且地方官府也需要記錄在案。”

張斐道:“如果地方官府阻止河防大臣征用一處民田,該以誰為主。”

“……當然還是河防大臣。”

王安石道:“地方官府若覺得不合理,可以上書朝廷。”

張斐問道:“根據王學士這番所言,濫用民力,難以判定,需要多少工期,難判定,征召田屋,難以判定,唯一可以判定的,應該就是貪汙受賄,但司法是講究證據的,也就是說,除非貪汙受賄,否則的話,司法是很難介入的。”

王安石道:“具體事務,具體判定,司法當然是可以介入的。”

張斐問道:“假設,朝廷下令,將河道拓寬五丈,但一不小心,拓寬了五丈一尺,並且毀了百姓的田地,司法可否追究河防大臣的責任。”

你小子又給我設套。王安石不禁暗罵一句,他要這麽說,那程昉可就涼了,忽然心念一動,笑道:“我認為你問得這些問題,純屬站著說話不腰疼,你沒有治理過河道,不知其中困難,誰都想做到盡善盡美,但往往就是做不到。

雖然其中可能有百姓因此受累,但也有更多百姓因此可免於水患,並且可令國家長治久安。”

張斐道:“王學士誤會了,我的這些問題,並非是在指責任何人沒有做到盡善盡美,我只想問清楚一個問題,就是在整件事中,是否有法可依,這對於我們檢察院是否起訴是至關重要的,如果無法可依,那我們檢察院又憑什麽進行起訴。”

王安石想了一會兒,道:“公檢法的制度,確實難以判定河道上的事。”

張斐笑道:“但是目前看來,舊司法制度其實也很難判定,有人說濫用民力,也有人說沒有濫用民力,到底這裏面沒有一個具體判定標準。”

韓琦撫須笑道:“我算是看明白了,他這聽證會,目的是指出弊政,而不是針對誰。”

富弼道:“你只道出其一啊。”

韓琦問道:“其二是什麽?”

富弼道:“如此類事,朝廷是可以個懲罰,就看官家願不願意,但制定出詳細標準,那麽公檢法便可介入。”

韓琦恍然大悟,道:“也就是說在此之前,公檢法確實無法介入。”

富弼稍稍點了下頭。

王安石想了一會兒,道:“的確,目前未能準確估算出,不過這一點朝廷已經意識到,因此在事業學院中,我增加了農學和水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