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事業法(第5/5頁)

那些官員讀得到底是聖賢書,他不會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去騙人,同時也會非常慎重,畢竟醫死人,即便非他所願,傳出去也不好聽,畢竟他們是官員,又不是那些江湖術士,還是要愛惜自己的名聲。

還有學院,如果教算學、醫學、律學,挺好的呀!我那剛出生的兒子,估計也跟我差不多,文章也寫不明白,科考是沒希望,學學醫學,算學,至少不會餓死,那多好啊!

再者說,二位是不知道,我在河中府尋找人才多麽難,債務官司那麽復雜,沒有算學人才,根本就處理不好,弄到最後,我還得自己花錢去培養,讓蔡卞他們半吊子去給別人上課。”

這一番話下來,方才還不爽的富弼,頓時陷入沉思中,而司馬光也是目瞪口呆。

張斐說得不是高深的道理,他是以一個百姓的角度去看,覺得對自己很有利。

好像說得也對。

富弼突然道:“可是今日朝廷可以開辦學院,他日就有可能開辦酒樓來安置這些官員。”

張斐沉吟少許,“這還得立法來規定這事業官署,不能完全是以盈利目的,還得具備官署的一些責任,是要有利於百姓。”

富弼稍稍點頭。

司馬光又道:“可是王介甫還建議讓公檢法去招收那些寄祿官,這會讓公檢法裏面變得魚龍混雜。”

“這王學士倒是沒有跟我說。”

張斐道:“不過我認為這也不打緊,因為根據王學士說法,不是朝廷直接塞人到公檢法,而且公檢法根據需求去招聘,那咱們公檢法就按流程去聘請,讓他們參加公檢法的考試,合格者,錄用,合格者,也得從輔警、或者見習檢察員做起,若是幹得好,則升為皇家警察、檢察員,幹得不好,就直接辭退。”

司馬光皺眉道:“這能行嗎?他們可是有官職在身的。”

張斐點頭笑道:“不錯,他是有官職在身,但由於不是吏部、審官院的調任,他們的職位是不會變動的,即便我們辭退他們,他們還是寄祿官,至於發不發俸祿,那是財政的事,跟公檢法無關。”

富弼撫須笑道:“君實啊!虧在朝中待了這麽多年,對於制度的理解,就還不如張三。”

司馬光尷尬一笑,“我不是不如他理解,我只是不如他狡猾。”

說到這裏,他稍稍一愣,“關於這一點,如果朝廷不給於明文規定,好像還真可以這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