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獠牙(第3/5頁)

趙頊聽得是頻頻點頭,這道理其實他也贊成,如果將百姓都給得罪了,那這個國家就肯定完了,關鍵就在於怎麽去平衡。

這時,一個三十來歲的官員突然問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乃儒家仁政思想。”

張斐笑道:“可見儒家思想是考慮到這個問題,故而最終也戰勝法家之法,笑到了最後。

但儒家之法跟法家之法有一點非常像似,也是完全面向君主,仁政思想裏面的每一句話,雖然勸說要善待百姓,但都是大臣跟君主說得,方才司馬學士所言,其實就是典型的儒家之法,他要求的是,君主的指令從(一)變成(零),那官員就只需要反饋(零),這不就皆大歡喜了嗎?

所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區別在於,儒家之法在聖旨下達之前,就進行幹預,而法家之法是只在結果進行反饋。

二者相比,顯然是儒家之法更優秀,畢竟在聖旨之前幹預的目的,也是在捍衛君主的利益,而這個利益指得就是百姓。”

在坐的人聽得是直點頭。

一和零,將法家和儒家的執行過程,解析地非常透徹。

王安石突然問道:“那比之法制之法呢?”

張斐遲疑少許,道:“這二者不好比,只能說,儒家思想的最好執行方式,其實就是法制之法。”

此話一出,眾人皆是一愣。

雖然不理解,但是對於張斐這種話術,富弼、司馬光他們都看得非常透徹。

張斐從來只是否定法家之法,法制之法就是要取代法家之法,但對於儒家之法,張斐更多是融合,而不是取代。

這也是法制之法能夠成功的一個關鍵原因,如果是要取代儒家之法,那就不是一代宗師,而是亂臣賊子。

王安石一時也未想明白,“此……此話怎講?”

張斐道:“在(零)和(一)的問題上,儒家之法現在的處理方式,也是遵循中庸之道,簡單一點來說,建議君主要求低一點,也讓百姓也多交一點點,而這就是河中府之前所面臨的問題,如果拖欠很多軍餉,那肯定早就亂了,欠的也不多,而且還是看情況去拖欠,反正,就是避免不要生亂。

但是,這裏面有一個致命的問題,就是在儒家之法來看,這就是一個解決方案,而不是一個權宜之計,也就是說,欠了得是不可能還,也沒有想過還,這一點也很好證明,你可以去三衙問問,士兵們每年是否拿到足額的軍餉,肯定沒有。但你三司問問,可有詳細的欠債賬目,肯定也沒有。”

不少年輕考生是紛紛點頭,但是大臣們是紋絲不動。

還就是如此。

什麽拖欠,壓根就沒有打算給。

不過張斐解釋的也非常不錯,中庸之道,說得多麽漂亮。

張斐又接著說道:“可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是越積越多,先人解決不了,那後人就更加無法解決,這遲早會出問題的。”

不少大臣聽得紛紛點頭,此時的大宋就面臨這個問題,最初多招幾個官員,好像無所謂,結果越招越多,到現在全部幹瞪眼。

其實很多大臣都想裁官,但問題是阻力太大。

張斐又道:“而法制之法是既要捍衛君主、國家的利益,且又要捍衛個人正當權益,這不就是儒家思想所要體現的嗎?”

文彥博質疑道:“可是光說誰不會,關鍵還得做得到啊!”

沒有當過宰相,又豈知其中困難,他們這些宰相何嘗不想既要……又要……,但問題是根本做不到。

張斐笑道:“既要……又要……,這聽上去,好像非常貪婪,古語有雲,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法制之法的既要、又要,是保障雙方的基本權益,是防止失去更多,而不是去索要更多。比如說,一個人希望一天賺一百貫,這顯然是非常難,甚至是白日做夢,但如果這人說,一天只花三十錢,這就並不是很難。”

文彥博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要這麽解釋的話,這個既要、又要,好像也並不是非常貪婪。

但問題是,讓百姓少花錢,這是可以的,但你能讓皇帝少花錢嗎?

當然,這話文彥博自然不便在這種場合說,只能讓張斐嘴上沾點便宜,且看他之後怎麽說。

“在清楚法制之法執行理念後,我們再以河中府軍餉、撫恤金一案為例,看看法制之法如何其中發揮作用,以及它是否能夠真的捍衛君主、國家、百姓的利益,簡單來說,就是能否做到既要,又要。”

說話時,張斐又執筆在屏風的中間寫上“河中府軍餉”,又回過身來,面向大家道:“此案的過程,大家應該都非常清楚,就是有人告狀,官府不發撫恤金,公檢法判決此案後,又有不少士兵來告狀,表示官府拖欠軍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