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獠牙(第2/5頁)

蘇軾突然道:“張庭長所指的一定會發生,是基於一直拖欠軍餉,而不去解決這個問題,但反觀河中府的成功,卻是指官府一定會想辦法解決。這又失偏頗。”

眾人如夢初醒,對呀,你這不公平的對比,差點將我們都帶到溝裏去了。

“蘇先生……!”

“請叫蘇檢察長。”

蘇軾立刻糾正道。

司馬光頭疼。

“抱歉!”

張斐訕訕一笑,點點頭道:“蘇檢察長言之有理,拖欠軍餉,也是可以償還的。但是,我不知道各位有沒有發現一點,就是自古以來,從未出現過如河中府那樣的賠償。包括鹽鈔一案,不管是鹽鈔,還是交子,以前就出現過貶值,如果說鹽鈔和交子是契約,貶值就是違反契約,但官府也從未補償過。”

全場鴉雀無聲。

全部默認。

自古以來,軍餉要麽就不欠,欠了的話,只會越欠越多,就不可能還。

張斐笑道:“要是出現過,那麽皇庭這麽判,也就不會引發這麽大的爭議。這一點還得從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來分析。”

說著,他又在屏風上面寫到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關於二者的理念,大家應該都知道,在法家之法下,假設君主要求的是(一),政令層層下達,最終回饋君主的必須是(一)。

再看看法制之法,同樣假設君主要求的是(一),政令層層下達,最終回饋君主的是……?”

他稍稍停頓了下。

小子,又想看我們出醜?我們可不是那群乳臭未幹的考生。王安石道:“還是(一)”

張斐問道:“為何?”

王安石道:“因為法制之法首要也是捍衛君主的利益。”

“不錯!”

張斐點點頭,“其實回饋君主的還是(一)。這麽一看,二者似乎沒有區別。其實不然,在法家之法下,官員們只需要對君主負責,完成君主的指令。但是在法制之法下,雖然也要完成君主的指令,但同時要捍衛每個人的正當權益。區別就在於多出這一步。”

一邊說著,他又一邊畫上相應的圖案,法家之法那邊只有一條回饋線,而法制之法這邊,多出一條線,將“每個人的正當權益”圈在其中。

“根據這圖,就不難理解,為什麽自古以來,沒有出現過河中府那樣的賠償,而公檢法出現後,則出現這種現象。很簡單,以前官員只需要對君主負責,這是最重要的,至於多增一點稅,少發一點軍餉,這些都是次要,因為官員不需要對他們負責,但法制之法是不能這麽幹的。”

王安石笑道:“根據司馬學士的理論而言,天地所生貨財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錢就這麽多,既然要對君主負責,必然會增多一點稅,少發一點軍餉。”

司馬光立刻道:“君主若節省開支,不就兩全其美。”

王安石道:“可張庭長要求的是,官家要求的就是(一),不是(零),若還要求官家節省開支,這是作弊,不足以服眾。”

司馬光一時語塞。

其實這就是司馬光輸給王安石的主要原因,趙頊要求的是(一),你司馬光偏偏要給我一個(0.5),那趙頊當然選擇王安石。

張斐趕忙出來打個圓場,“其實二位說得都沒有錯。”

“此話怎講?”

王安石、司馬光異口同聲,就連目光都完全一致,瞪著張斐。

你懂不懂什麽叫做不共戴天,就是有他沒我,怎麽可能都沒錯。

日了!老子……!張斐暗暗不爽,道:“敢問二位,河中府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司馬光立刻道:“裁軍。”

王安石道:“鹽債、鹽鈔。”

“不錯!”

張斐點點頭道:“裁軍其實就是節省開支,鹽債、鹽鈔,則是增加河中府的財富,所以二位說得都對。”

說罷,他趕緊跳過這個話題,又道:“最主要得是,回饋君主的是(一)。”

王與司馬閉嘴不言,但臉上都不服氣。

趙頊偷偷瞟了他們一眼,稍顯無奈地搖搖頭。

張斐又回到屏風前,“二者的區別就在於,法家之法中的利益,只有君主,而法制之法則囊括君主和百姓,那麽,二者誰更維護君主的利益?”

“自然是後者。”

一個年輕考生突然說道。

張斐問道:“為何?”

那考生道:“百姓亦屬君主的利益,聖人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正是如此。”

張斐道:“雖然看上去法家之法是只為君主而設,整個制度只有君主,好似完全維護君主的利益,但其實君主在其中所得,卻遠不及法制之法,這就是典型的吃力不討好,秦朝的情況很好證明這一點,也難怪法家最終走向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