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八章 制度競賽(第5/5頁)

搞得那些官員是心驚膽顫。

好在關於與馬家解庫鋪合作,他們是有著充分的理由,也沒有人從中渾水摸魚。

首先,馬家解庫鋪後面是馬家當鋪與慈善基金會,他們是有足夠的財力擔保,絕不會因為區區兩萬貫,就是撈錢跑路。

這話說回來,面對兩萬貫,不動心的,那也真是鳳毛麟角啊!

其次,朝廷與慈善基金會本就有運輸方面的合作,那麽加強與他們的合作,並且將飛錢業務交給他們,也都在情理之中。

因為你飛錢沒有運輸保障,也是玩不轉的。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元絳也表示,官府不反對與其它商人合作,只要能夠達到與官府合作的要求,包括運輸隊,任何商人都可以與官府合作,主要是要有抵押物。

經過整整七日的調查,才全部審查完,最終檢察院表示沒有問題。

但是這對於官府而言,這可不是虛驚一場,而是敲山震虎,對檢察院討厭的程度,直接超過皇庭。

你這檢察院什麽都能調查啊!

確實如蘇轍所言,這種交易非常容易滋生腐敗,也是官員們撈錢的好項目,如今檢察院這麽盯著,往後誰還敢撈。

面對檢察院調查方法,現在腐敗手段,是完全不夠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