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三法之爭(六)

上庭之前,元絳也未有奢望過,能夠避開青苗法之利。

因為對方告得就是這一條罪名,一定想方設法會證明元絳就是為利益禁止這條宗法的。

只是沒有想到會這麽快,三言兩語,就將他逼到這份上。

也不得不承認,北宋這些天才,要轉職為珥筆,確實是非常快,首先,天賦異稟,其次,律學是他們必修之課,最後,他們都有著擔任判官經驗,也有庭辯的經驗。

他唯一要學的就是庭上的審問技巧,這跟官員審案有著很大的區別,範鎮也是看著張斐一個個官司打出來,其中脈絡早已經是爛熟於心。

“意圖抵制朝廷政策?”

範鎮不緊不慢道:“元學士可否詳細說說。”

元絳如實道:“高利貸泛濫已不是一年兩年之事,也未見他們修訂過任何宗法去禁止這高利貸,如今朝廷剛剛頒布青苗法,規定是兩分的利息,他們立刻就以宗法約定一分五的利息,這顯然是抵制青苗法。”

此話一出,不少百姓皆是面露疑慮之色。

高利貸害人,已不是一天兩天之事,如今朝廷要改革,你們就給這麽低的利息。

這裏面肯定有貓膩啊!

範鎮問道:“那麽依元學士之言,如果這條宗法是出自青苗法之前,那元學士是否還會禁止?”

“我反對。”

李敏突然站起身來,“此乃假設性的問題,證人的回答也毫無意義。”

範鎮立刻道:“此非假設性問題,而源於元學士方才的回答,而且這也關乎宗法是否有權這麽做,這也是此案的關鍵問題。”

“反對無效!”

張斐看向元絳道:“還請元學士回答範先生的問題。”

李敏郁悶地坐了下去。

元絳微微有些冒汗,心道,這真是不公平,只能他問我答,要是平時爭辯,我豈會這般輕易的輸給他。猶豫半響後,他還是答道:“應該不會。”

範鎮笑問道:“依元學士所答,也就是說,鄉裏是有權這麽規定在鄉裏放貸的利息。”

元絳微微有些尷尬。

範鎮則是耐心地等候答案。

過得半響,元絳才道:“我只是說我應該不會制止,但不代表他們就有權這麽做。”

範鎮又問道:“那元學士是否有權允許他們這麽做?”

元絳又思索半響,點點頭,“我認為有。”

四小金剛不禁是微微搖頭,自己回答的都毫無底氣,真是毫無招架之力啊!

而那些鄉紳們則是露出得意地笑意來,仿佛勝利已經在向他們招手。

就這?

“我暫時沒有問題了。”

範鎮非常君子的將發問權,讓給李敏,雖然皇庭沒有明確規定,但大家還是有默契,每個問題,都得給對方詢問的機會。

李敏站起身來,“我這裏有一份借貸契約,上面約定的是五分息,且並沒有違反律法,如果鄉裏以此契約立下規矩,約定在鄉裏放貸,不得低於此利息,元學士會否支持?”

立刻便有一名庭警上來,將這這一式三份的契約,分別交給張斐、元絳和範鎮。

元絳看過之後,搖搖頭道:“這我定然不會支持。”

李敏問道:“為何?”

元絳回答道:“這份契約雖然約定的是五分息,但其中還涉及到折算,償還者可能要還將近一倍的利息。”

李敏又問道:“那元學士否會禁止?”

元絳點點頭,“如果讓我知道,我肯定會禁止他們這麽做。”

李敏道:“可這契約並不違法。”

元絳道:“我也可以使用政令禁止他們,因為這會嚴重影響到官府治理,畢竟那些為富不仁的大地主可不會管那些流落街頭的百姓,這都需要官府來承擔。”

李敏道:“但是針對方才範先生的問題,元學士又說不會,這我等該如何理解。”

元絳道:“這其實並不矛盾,在官府看來,是要以百姓為主,方才範先生強調的是一分五的利息,這既不違反律法,又有利於百姓,官府當然樂於見到,但是這份契約顯然更有利於大地主盤剝百姓,這官府自然會明令禁止。”

李敏道:“這我是否能夠理解為,官府是有權禁止,只不過是根據對方的行為來判定。”

元絳點點頭道:“是的。”

張斐是欣慰一笑,還可以,沒有丟咱們珥筆的臉。

範鎮問得是,鄉紳是否有權這麽做?

而李敏問的是,官府是有權禁止他們這麽做?

即便二者同時成立,自然還是得以官府為主。

李敏又再問道:“適才元學士曾說自己為官已有四十年,在這期間,元學士可有下令,亦或者親眼見到其他官員下令禁止百姓被律法所允許的行為。”

元絳點頭道:“見過,也有下令禁止過。畢竟律法與政令所涉及之事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