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很矛盾……(第3/3頁)

在此,我重申一遍,我的判決不一定是準確的,因為我所掌握的證據也是有限的,不管是被告、原告,還是檢察院,若擁有證據,可以立刻提出來,也可以在規定時日內進行上訴。”

說到這裏,他看向蘇轍,“你們檢察院的監督,可不僅僅是在庭長盯著我,而應該去針對性的調查相關證據。”

言外之意,檢察院不是禦史台,得拿證據說話,若覺得值得懷疑的地方,理應展開調查,而不應質問庭長,如這種案子,庭長也只能就現有雙方提供的證據做出判決。

“這一點還請大庭長放心,我們檢察院也會給予檢察的,而我所問的是,這皇庭對此判定標準,畢竟這是法律尚未規定的。不過大庭長說得亦有道理,這確實不太好做出詳細的規定。”

蘇轍旋即又道:“此外,還有就是關於提舉常平司的,適才大庭長也幾度提到提舉常平司,但是據我所知,提舉常平司也是要收取利息,每月兩分其實也並不低,而借新債還舊債,也非明智之舉,雖然另一方面大庭長也為他們提供了生計,供於償還債務,但如果他們出了意外,到時還不清提舉常平司的債務,皇庭又該怎麽辦?”

張斐道:“本庭長只是建議,而不是強制,如果他們有別得辦法,他們是可以不去的。如果去了,卻又還不上,那就是另一樁官司,只能到時再審。”

蘇轍立刻道:“提舉常平司乃是官署,並非是私人,不知道皇庭的判決尺度,會否一樣,因為據我所知,皇庭的最高判罰原則,是要捍衛國家和君主利息。”

隨著張斐不斷強調,法制之法的理念,已經刻在腦海裏面,蘇轍也是吸取教訓,不管問什麽問題,都盡量給予法制之法理念,以免到時張斐以此來為自己辯駁。

張斐笑道:“本庭長的判決,是充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也是盡可能幫他們討回自己的合法債務。這判定標準,當然也適用於提舉常平司,而且這也並不違反皇庭的最高原則。”

蘇轍拱手道:“多謝大庭長解惑,蘇某沒有其它問題了。”

他是絕對反對青苗法的,而他反對的理由,跟司馬光一樣,青苗法終究會變成國家的斂財機器,而不是為民著想。

他這番提問,就是要借張斐的嘴,給檢察院提供扼制青苗法的理由。

“退庭!”

張斐一敲槌,起身離開了。

他這一走,頓時院內院外是議論紛紛。

外面談論的是判罰標準。

而裏面談得更多時青苗法。

“元學士,你……你不覺奇怪麽?”

何春林是茫然地看著元絳。

元絳問道:“有何奇怪的?”

何春林道:“這皇庭跟咱們轉運司是水火不容,而提舉常平司可是屬於咱們轉運司,他為何還幫咱們說話?”

元絳哼道:“你真是糊塗呀!他這哪是幫咱們說話,他這是挖個坑,推著咱們往裏面跳,你想想看,到時咱們提舉常平司借錢要債,可都受到他們皇庭的制衡,這你都看不出來嗎?”

他方才沒有想別的,就在想怎麽去解釋。

他當然知道張斐這是為了推動青苗法。

但是表面上他跟張斐是針鋒相對,而他又是提舉常平司的管理者,這必然會引來他們的質疑。

何春林猛然反應過來,覺得元絳解釋的很有道理,“原來是這樣,這人的壞心眼可真是多。但借與不借,可是咱們決定的,咱們就不借,且看他如何收場。”

元絳哼道:“要是不借,上面怪罪下來,你擔著?朝廷是讓我們執行青苗法,而不是讓我們去跟皇庭鬥法。你也不想想,那小子恁地精明,他敢當眾這麽說,就是篤定我們不敢不借。”

何春林頓時迷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