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強制執行(第3/3頁)

以前官府追債就是打板子,最多打到六十,但如羅大伍這種人,官府都懶得去打,就打了兩回,共二十苔,然後就不理了。

張斐解釋道:“根據《宋刑統》規定,官府的苔刑,只是略失懲戒,希望你能夠還錢,而不能抵償債務。我們皇庭不會將刑罰用於民事訴訟,我們的目的是要確保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

對於李志而言,他確確實實借了你十五貫錢,不管他的目的是什麽,如今他都已經不追究你的利息,故此你應該歸還,同時我們也會確保你生活的基本需求,不至於讓你以命來抵償。”

羅大伍雙腿開始發顫,服役不等於還是拿命去還麽,只是說得好聽罷了,忙道:“張庭長,你再給小民一次機會,小民保證一個月內,一定要找到一份活計,工……工錢都給李志。”

一旁助審的馬小義突然道:“張庭長,俺認為應該強制執行,不應給他機會。”

如今馬小義是常駐皇庭,專門以皇家警察的角度,來協助皇庭審理一些案子,尤其是民事訴訟。

張斐問道:“為何?”

馬小義大咧咧道:“庭長應該清楚,俺家可也是放……咳咳,反正如這種爛賭鬼,俺可是見得多了,是好吃懶做,為求錢財,經常去偷蒙拐騙。

你要給他一次機會,他萬一跑了,又或者去幹違法的事,那不是折磨俺們皇家警察麽。”

張斐顯得有些猶豫。

上官均也道:“老師,學生以為馬警長說得對,這種人沒有必要給他機會。”

而那邊羅大伍已經是痛哭流涕,“庭長,大庭長,求求你,再給小民一次機會,小民一定會努力還錢的……”

張斐瞧他一眼,猶豫半響後,點點頭道:“好吧!本庭長就再給你一次機會。但這不是說,我不認同馬警長方才所言,只是擔心將來會有人濫用這強制執行,故此只要你沒有違法行為,我們皇庭都會給一次機會的。”

這一番話下來,頓時贏得蘇轍等官員,以及方才不少觀審者的認同。

如果直接執行,那可能會引導官員,濫用這種懲罰措施,因為這種方式,對於政績是有很大的支持。

張斐又道:“在債務沒有還清之前,你不能離開河中府,若有特別需求,也必須向皇庭申報,若期間有違法,亦或者想偷跑,一旦被抓住,將會立刻強制執行,同時懲罰將會翻一倍。聽清楚了嗎?”

“是是是,小民聽清楚了,多謝庭長饒命,多謝庭長饒命。”

羅大伍嚇得是連連彎腰,臉色都是蒼白的。

“帶他們下去!”

說著,張斐又問道:“服役有這麽可怕嗎?”

許芷倩、四小金剛,包括一旁的李四,同時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