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一章 抱歉!吾乃締造者!(第3/3頁)

這也是我為什麽非常注重於審理過程,盡量做到讓大家信服,但我不給指導原則是不行的,我就是來做這事的,我來這裏,又不僅僅是為此案而來。”

蘇轍道:“但是張庭長可以先寫明一切,在今後的審理中,大家都遵循這指導原則,也不會讓人感到疑慮。”

張斐搖搖頭道:“這我做不到,因為之前我從未涉及有關案例,我無法憑空去想出一些指導原則,我也得從具體案例中去思考,故此我拿不出一份完整指導原則給二位。”

鄭獬質疑道:“張庭長口口聲聲追求公平、公正、公開,那麽張庭長認為,這公平嗎?”

張斐道:“公不公平,那得看鄭學士如何看待此事。”

鄭獬問道:“此話怎講?”

張斐問道:“當年李悝編寫《法經》時,裏面的刑罰,多多少少都涉及到他個人的主張和思想,鄭學士認為這公平嗎?”

鄭獬兀自不明所以。

張斐無奈道:“我是一個法制之法的締造者,不是個執法者。如果鄭學士將我視作一個執法者,那確實不公平,但如果將我視作一個締造者,這就是非常公平的,因為這些原則不是一次性的,當我給出指導原則後,京城的皇庭也必須遵循,那麽大家就開始在同一個原則下了。”

鄭獬震驚道:“你有這麽大的權力嗎?”

“若無這權力,我也不敢這麽做。”

張斐點點頭,又解釋道:“當然,這也是受到限制的,到時這份案例會送到京城,由審刑院、大理寺、刑部、立法會進行最終評估。

而他們當初建議我來這裏建設軍事皇庭,也就是希望我能夠在具體案例中,完善軍法,如果我能夠憑空就想出來,那我就不需要來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