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魚與熊掌(第2/3頁)
蔡卞不太確定地回答道:“倉癛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
“這句話是誰說得?”
“管子。”
“屬什麽思想?”
“法家。”
“不錯。”
張斐在木板上寫上法家,然後在下面寫上,“倉癛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又道:“與之對立的是什麽思想?”
“儒家。”上官均回答道。
張斐寫上“儒家”,又問道:“怎麽說?”
上官均回答道:“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張斐立刻又寫上這句話。
文彥博見罷,不禁心想,這小子真是狡猾。
他本想先挑起二法之爭,可看眼前這情況,張斐似乎又想挑起儒法之爭。
張斐又寫上“法制之法”,“基於法制之法,又該如何解釋?”
頓時一片沉默。
這……
你有說過嗎?
張斐等了好一會兒,嘖了一聲:“你們真是就會讀死書,腦子是一點也不活。”
學生們已經進入死豬不怕開水燙的階段。
你吐槽!
你盡管吐。
我們就這德行。
張斐也見他們臉都不紅了,也知道吐槽的殺傷力在減弱,於是直接在法制之法下面,寫上四個字——舍生取利。
大家看得一愣。
法家好歹也只是鼓勵大家去追求利益,你這好了,直接舍生取利,為了利益,連命都不要了,是更為瘋狂啊!
張斐又道:“你們要清楚一點,在義與利這個問題上,儒家和法家是對立的,但並非絕對對立的,法家沒有否定‘義’,但更強調‘利’,在富足的情況下,百姓自會懂得禮節;
而儒家也沒有否定‘利’,只是更強調‘義’,生,亦我所欲也,但是遇到義,就要舍生取義。
關於儒法之爭,我就不多說了,要是爭得話,估計你們都能夠吵上一整天,畢竟已經爭了上千年。”
大家都選擇默認。
這個確實是的,這個問題實在是爭論太久,也爭不出太新鮮的觀念。
他們也不願意在這堂課上爭,畢竟張老師上課就開始念叨著下課。
“那我們著重討論法制之法下的義與利。”
張斐道:“法制之法的理念是什麽?”
“捍衛個人正當權益。”
大家齊聲回答道。
張斐又問道:“法制之法的法又是基於什麽?”
“公平和正義。”
“如果要堅持法制之法,那麽……!”
張斐手往木板上一指,“怎麽理解舍生取利這句話?”
“……!”
大家有些懵,不知如何回答。
張斐搖搖頭,然後道:“簡單來說,就是吾輩將誓死捍衛你的正當權益。”
富弼不禁眼中一亮,喃喃自語道:“原來是你的正當權益?”
“是不是可以這麽理解?”張斐又問道。
大家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張斐又道:“其實不管是儒家,還是法家,義與利就是魚與熊掌,是不可兼得。但是在法制之法下,二者是缺一不可,無輕重先後之分。當失去利,義就變得沒有意義。而當失去義,權益將得不到保證。能不能理解?”
大家是直點頭,微微張著嘴,一臉陶醉的樣子。
這回就連老夫子都聽得入迷了。
之前講得那些,不是他們擅長的,但是談到義與利,他們是最熟悉不過了。
但他們就從來沒有想過義與利是緊密相連的,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不存在了。
但如果是捍衛你的正當權益,好似既符合儒家思想,又符合法家思想。
他們一時也轉不過彎來。
張斐道:“相對於法家而言,倉癛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法制之法就是解決前面的問題,也就是捍衛百姓的衣食。
而相對於儒家的舍生取義而言,法制之法又是解決取義之後的問題,取義為得是什麽?法制之法給出的答案,舍生取義的目的,就是要捍衛你的利益,連起來就是吾輩將誓死捍衛你的正當權益。
在了解清楚這一點後,我們再看看王學士提出的問題。其實還用看嗎?”
張斐微微一笑:“我覺得是不用看了呀,捍衛個人的正當權益,這是最基本的,如果你連這都嫌貴,那結果就是百姓可能會衣不遮體,食不果腹,那就只有是造反,二者誰消耗更大?”
“……!”
“嗯?”
“造反消耗更大。”
“應該是這樣的,如果無法捍衛百姓的衣食,結果就是造反,朝廷只能鎮壓,再造反,再鎮壓,然後就發現造反的變得越來越多,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張斐道:“所以縱觀歷史,無論是漢朝,還是唐朝、以及我朝,在建國之初,都是采取休養生息的政策,也就是輕徭薄賦,勸農桑,而在當百姓穿上衣物,吃飽飯後,再圖富強,這就需要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