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要做最強衙前役

不管之前是對手,還是冤家,亦或者仇人,此時二人的落魄,讓一切的恩怨都變得不是那麽的重要。

正所謂: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張斐與範純仁來到司錄司門前那棵大樹下。

“啊?範司諫你連官職都丟了。”

張斐是驚訝地看著範純仁。

範純仁點點頭:“如果我不辭去諫官的職位,站在公堂上,本就不公平。”

諫官就是彈劾人的,哪個主審官敢得罪諫官啊。

故此要當這法律援助,肯定是要辭職的。

張斐好奇道:“為何範……先生在面對我時,完全就沒有這種想法。”

範純仁愣了下,旋即笑道:“與你打官司,還得望著你手下留情,哪有功夫想這些,再說了,那主審官也不是什麽司法參軍,都是宰相,也沒有必要畏懼我。”

“這倒也是。”

張斐點點頭,嘆道:“想不到咱們兩個轉眼間,就落魄到這種地步,真是造化弄人啊!”

範純仁卻是搖搖頭道:“我倒是不這麽認為,事實上,司馬君實說得很對,我還不足以勝任檢控官一職。”

張斐問道:“此話怎講?”

範純仁嘆道:“你有所不知,我來這裏已經有三天了,但至今還未得贏過一場官司。”

“什麽?”

張斐驚訝道:“這怎麽可能?”

範純仁又是重重一嘆:“在這司錄司打官司,與跟你打官司不一樣。與你打官司時,其中包含許多政治問題,我處理得也比較遊刃有余,而且還能做足準備。

但是在這司錄司打官司,全都是芝麻小事,如兄弟分家,又如店面侵占,這些我都不清楚,而且又沒有太多準備的工夫,但對方卻對這些事了如指掌,在堂上我是毫無招架之力。”

他再怎麽也是範仲淹的兒子,雖然清廉,但平時不會去關心那些雞毛蒜皮之事,可司錄司打得就是這些坊間糾紛。

如兄弟分家,在他看來,這就不應該,他就不知道該從何下手。

他不是那種一步步幹起來的大律師,直接是中途轉行,打立法官司,他可以發揮,但遇到這些民間糾紛他就有些束手無策。

在來這裏之前,他心裏多少也有點怨言,瞬間從司諫變成平民,但來了之後,他突然領悟到司馬光的一番“苦心”。

可他也不想想,司馬光也不懂官司,不可能想得這麽細。

張斐稍一沉吟,道:“好吧,我今兒就送先生一個開門紅。”

範純仁好奇地看著張斐。

張斐指著太陽下那站立不安的小廝,又將其中過程告知範純仁。

範純仁聽罷,道:“你是讓我幫那小廝辯護?”

張斐點點頭。

範純仁想了想,道:“這官司很難贏,關於交通法,我朝是承唐令,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

那小廝不過是一個送餐之人,而谷少青我是知道的,判太府寺事谷濟之孫,或許還有官員身份,貴賤分明,理應是那小廝主動退讓。”

張斐道:“但是那小廝當時身上托著重物,也符合輕避重的法規。”

範純仁道:“此條法規得第一句,就是賤避貴,你說誰先誰後?哪怕是你親自去打,恐怕也難顛覆這條法規。”

要顛覆貴賤,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打破這一點,那皇帝出門,很多儀式都是屬於違法的。

雖然宋朝的皇帝出門,也沒啥儀式,百姓都能跳起來跟皇帝嘮嗑,但是路上的馬車、行人還是得規避啊。

張斐笑道:“先生認為這法規最關鍵的是什麽?”

範純仁稍一沉吟:“最關鍵的自然還是為了安全。”

定這法規的目的,就是為了安全,只不過古人是有階級,任何法規都會體現這階級觀。

而不是為了階級去定這法規。

張斐笑著點點頭:“先生所言不錯,故此先生可以從安全方面著手。”

“安全?”

“對。”

張斐點點頭道:“先生方才也說了,這條法規為得是安全,其中又有貴賤之分,那麽安全中的第一要素,自然是貴人的安全。”

範純仁點點頭。

張斐又繼續言道:“就拿這場官司來說,小廝肩上扛著貨物,沒有看到谷少青,才導致這起意外。

而谷少青為何不避讓,其原因就在於貴賤之分,他認為小廝肯定會讓他的,這對於貴人是非常危險的時刻。

為了遵從貴賤之別,必須要以輕重為先,如此一來,貴人就會有意識的保護自己,這樣才能確保貴人的安全。”

範純仁眼中一亮,道:“妙哉!此論真是妙啊!為了貴賤,故遵輕重。說得好,說得好。”

“哪裏!哪裏!”

張斐拱拱手,又道:“但先生亦不可大意,對方可以利用儀制來反駁,比如說大臣出行,甚至於官家出行,如果遵輕重,這顯然就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