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冤有頭,債有主(第2/3頁)
之前為求保命,偷稅一事杜紹京都給認了,可他哪裏想得到,張斐這裏還留著一手,導致李磊現在也很被動,但他也已經上頭,努力爭辯道:“可事實不是杜員外向李三才征稅,而是朝廷向李三才征稅,其主要責任應該是在朝廷。”
張斐笑道:“白契可以證明稅賦轉移的主要責任是在於地主。”
“白契?”
李磊一愣。
張斐道:“稅賦轉移的主要手段,是在於白契,而在白契這一點上,朝廷是無辜的,因為官府是沒有交易記錄的,官府只能根據地籍冊收稅,這是沒有問題的。而杜紹京是絕對清楚的,故此他是稅賦轉移的罪魁禍首,他當然要負責任,朝廷最多承擔失察之責。”
李磊爭辯道:“昨日說得很清楚,簽訂白契,並非買方一方的責任,賣方也有責任。”
張斐道:“你們若能拿出憑據來,是可以減少賠償的,但是根據朝廷法律,契稅是由買方承擔。”
地主喜歡白契,其中重要原因,就是買了地,還不用交稅。
就這一點來看,稅賦轉移的責任,當然是地主的,你是故意為之,朝廷是不知情的。
“妙啊!”
蘇軾笑道:“真是好一招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你們地主不喜歡玩稅賦轉移嗎?我就給你來一招,責任轉移,將朝廷的責任也轉移一部分給你們。
這樣才公平嗎。
李磊一時語塞,白契這個責任是跑不掉的,於是又道:“就算是賠償李三才,也沒有這麽多錢。”
張斐道:“昨日李三才說得非常清楚,他因此事,賣掉自己女兒,對此是痛苦萬分。你不能說,只將賣女兒的錢賠償給他就能夠抵消,我沒有女兒,不好評價,但是。”
說到這裏,他環目四顧,“在場的諸位,多半都有兒女的,我想想問問各位,你們給自己的女兒定價多少?”
一片死寂回應了張斐。
誰會傻到為自己的女兒定價?
李磊道:“你別老是說李三才,他又沒有雇你爭訟?”
張斐道:“我是代表朝廷,在此案上面,朝廷也有責任,是有義務代他索賠的,如果李三才拒絕,那當然另說。”
李磊無言以對。
現在情況就不一樣,這麽多錢,李三才不可能拒絕啊!
張斐又繼續道:“如果說李三才雇傭我索賠,那我還會保留其追究杜紹京誤傷的刑事責任。”
李磊納悶道:“什麽誤傷的刑事責任?”
張斐道:“李三才因此賣掉女兒,其女兒如果因被賣而受到虐待,甚至死亡,杜紹京是間接關系的,只因此也非杜紹京本意,故此只能追究其誤傷,而不能追究殺傷。
但如果發生此類事,一定要追究其賠償,至少也要負擔一部分責任。”
李磊反駁道:“是李三才自己賣女兒的,又不是杜員外讓他賣的?”
張斐道:“如果他不賣,全家餓死,杜少雲可能就是死刑。”
李磊徹底傻眼了。
這一招他可是第一回見識。
打著打著,這刑事責任都來了。
這要是死了,不還得追究其誤殺罪名。
這尼瑪完了呀!
都不用想,肯定有人因此喪命,他家佃奴都上百戶。
要是說,因幫杜紹京承擔稅賦,而直接導致家破人亡,就都算在杜紹京頭上,那五十萬貫還真就不多。
關鍵這人命如何定價?
這都已經沒得邊了呀!
張斐也不去管他,又向呂公著道:“雖此非朝廷所願,但朝廷在此事中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朝廷是有義務和責任,幫助那些因承擔多余稅賦的百姓追討賠償,同時,朝廷將不從中索要一文錢,盡數賠償給受害者。”
說著,他彎身從桌上提起一大籮筐的文案放在桌上,“這是我代表朝廷向杜紹京的索賠依據。但由於涉及人數太多,故我也不能做到沒有遺漏,這裏的基本賠償是在二十五貫左右,不過基於杜紹京惡劣的行徑,絕對是適用於備償原則,故總額達到五十萬貫,即便事後有人追討,依舊可以足額賠償。”
賠償依據,用籮筐來裝嗎?
這不得賠瘋了去!
“好!說得好!”
只聽門外一人嚷嚷道。
張斐聽著聲音有些熟悉,偏頭看去,只見擠在前面的曹棟棟是拼了命地在鼓掌。
旁邊一人納悶道:“衙內!你鼓什麽掌,你家可也是大地主啊!”
曹棟棟嘿嘿道:“我下注贏了錢啊。”
此話一出,眾人神色大變。
“李兄!”
“張哥!”
“王叔!”
……
頓時倒下一片,又聽得一片哀嚎聲。
樓頂在哪?
黃河在哪?
請帶我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