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冤有頭,債有主
五十萬……貫?
這個“貫”字就很嚇人呀!
饒是韓琦這種超級富豪都是倒抽一口冷氣。
這絕對是天價索賠。
都已經不能有米價來衡量。
就說那汴梁城內的上等宅院,那都可以買五十間。
這是個什麽概念。
開封府知府,在不貪汙,不降低平時生活質量的情況下,估計也得存個大半生,才能夠買得起一間。
對於大地主杜紹京而言,你說他賠不賠得起,那還是賠得起,光他所有的土地其實就能值這麽多錢,但也不是說要挖他一塊肉走。
那絕對是斷他一臂一足。
基本上是很難恢復。
他能不暈嗎?
可對於門前的百姓而言,這真是太刺激了。
真不愧是朝廷,索賠都索賠的如此霸道。
愛了愛了!
相比較起來,那放高利貸真是完全不夠看的呀!
而院內的那些官員,則是目瞪口呆,你這是要一舉將天下財富盡歸國有嗎?
王安石也沒你這麽狠啊!
確實,王安石都激動地站起身來,左手輕輕拍著司馬光,“君實,你還不快去殺了他。”
司馬光聽得是一頭霧水,“你在說甚麽?”
“藏富於民,藏富於民啊!”
王安石回過身來,神情激動道:“那小子竟然代表朝廷向一個地主就索要五十萬貫的賠償,這簡直就是羞辱你的藏富於民,你怎能無動於衷,我都為你感到著急。”
司馬光聽得嘴角直抽搐,這廝真是找盡一切辦法,來諷刺自己,咬著牙道:“我要殺也是先殺你,你敢說,這不是你要求的?”
“我對天發誓,此事與我沒有半點關系。”王安石立刻高舉右手,又補充道:“如果是我,我最多也只敢要五千貫賠償。”
他羞澀地張開五指。
此時此刻,他真心覺得自己善良的跟綿羊一樣,甚至尋思著,自己的新法對地主是不是太仁慈了一點,要不要改一改。
人家一個珥筆,張嘴就是五十萬貫。
自己的新法顯得就很小家子氣了。
還是說,他嚴重低估了咱大宋地主的財富呢。
……
“反對!”
半天才回過神來的李磊,突然站起身來,“知府,他這純屬信口胡編,毫無依據可言,就算杜員外補交十年的稅錢,加上罰金,再加上用以抵刑罰的金額,然後再依照我朝律例‘備償’原則,也沒有五十萬貫那麽多。”
所為‘備償’原則,就是一種懲罰性賠償,一般來說是加倍賠償,但那也賠償不了這麽多錢啊!
就他那些土地,滿打滿算,一年可能也就一千貫稅錢,算十年,乘以十,也就是一萬貫,再翻一倍,也就兩萬貫。
這跟五十萬相比,相差太遠了,更何況也不可能算十年。
呂公著也是充滿疑惑地看著張斐,“張三,你這索賠可有依據?”
“當然有!”
張斐道:“公堂之上,我張三又豈敢亂言。”
呂公著哦了一聲:“你有何依據?”
張斐道:“方才我們曾提及李三才為何成為佃農,其原因就在於,他為杜紹京承擔了一部分稅賦,而正是這部分負擔,使得它賣女,淪為佃農。換而言之,朝廷是已經將這一部分稅錢收走了,李三才才是受害者,故得視李三才的損失索賠,而不能看朝廷的損失。”
眾人為之一愣。
還能這麽算啊!
可想想,也有道理,單就李三才而言,朝廷是沒有虧的,還是將錢給收走了,是李三才多交了錢,要再賠給朝廷,也是沒有道理,如果要賠,肯定是要賠給李三才。
這冤有頭,債有主。
李磊立刻反駁道:“此乃朝廷的過錯,不應強加於杜員外頭上。”
張斐道:“故此朝廷更有義務幫助受害者,追繳其賠償。”
呂公著稍稍點頭。
這就很對他的胃口,朝廷要人家五十萬貫,這確實有些過分,也難以服眾,但若是幫助李三才等受害者,去追繳這賠償,這是很應該的。
司馬光低聲向王安石道:“介甫,你還不去殺了他。”
王安石一愣,“我殺他作甚?”
司馬光道:“你看,他這是藏富於民,而非是為國斂財。”
“呃……!”
而對面的李磊很是郁悶,不禁抱怨道:“知府,朝廷若與對方站在一邊,那這場官司對我們而言,就很不公平。”
這聊著聊著,你們兩個站到一邊去了,那還打個屁啊!
呂公著卻道:“張三本就代表朝廷,而本官也絕無包庇之意,他所言不無道理,依照我朝律例,就是借刀殺人者,亦屬謀殺。”
李磊立刻道:“那朝廷就是從犯,當以同罪論。”
張斐道:“適才陳豐說得已經是非常清楚,並非朝廷讓他多征收李三才的稅,朝廷是依法定稅,衙前役是依法收稅,只因那杜員外囂張跋扈,拒繳稅收,以至於那些衙前役,被迫向他人征收,這一點杜員外方才也已經承認,從而造成李三才的悲劇,而非是朝廷故意加稅,導致李三才的悲劇,朝廷是有責任的,但主要責任還是在杜紹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