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金錢才是原動力(第2/3頁)

再者說,小店打開門到底是做買賣的,可不是做善事的,免費也會傷害到小店的利益。”

司馬光還是不理解,問道:“如果說珥筆和茶食人是官府找的,那或許不同,但你方才也說了,都是你店裏派去的人,你也可以不派,這不是一樣嗎。”

張斐解釋道:“雖然這人是我派去的,但那到底是屬於法律援助,要來小店請人爭訟,還是要收費的,這就可以將兩者區分的非常清楚。其次,也不一定非得是小店裏派人去,其它書鋪也可以派人去。”

司馬光呵呵道:“誰會願意?”

張斐笑道:“我相信大家都會願意的。”

司馬光道:“你憑什麽這麽肯定?”

張斐呵呵笑道:“因為到時我只會派一些新人過去歷練,我保證其它書鋪也一定會效仿小店,將新人派去歷練。”

司馬光氣憤道:“豈有此理,你拿人家的訴訟來為自己練兵?”

許芷倩也是直點頭。

張斐笑道:“是這麽個意思,但是對於那些請不起珥筆的人,這有總比沒有要好吧!而且,可能比一些收費的還要好。”

司馬光直搖頭道:“你小子休要給老夫下迷魂湯,你當老夫不知道你那點小意思。如果官府的引入法院援助。

首先,這等於是變相承認珥筆的合法地位,在審理的過程中,必須要有珥筆。

其次,這也讓所有人都知道,免費的不好,還得花錢請你們這些大珥筆。”

哇……這老頭腦子轉得這麽快嗎,我繞了這麽大一個彎,還是沒有把他給繞了進去,真是費勁。張斐暗自嘀咕一番,又道:“司馬大學士此言差矣,如果說免費的比收費的好,誰還願意花錢?如果都賺不到錢,也就沒有人當珥筆了。

而我之所以說,免費的可能比收費的還要好,也就是因為錢。我派去的雖然是新人,但是他們若想成為收費的珥筆,就要積累自己的名氣,就必須要拿出成績來,他們一定會拼盡全力去為人爭訟。有些珥筆收得錢不多,可能不會那麽盡力。”

說到這裏,他又看了眼許芷倩,“我最初也是打算讓芷倩去免費幫人爭訟,因為她不缺錢,又有一顆熱心腸。”

他又指向門外,“可事實已經證明,她一個人根本幫不了什麽忙,她也不可能讓別人跟她一樣,不求回報,盡心盡力去幫別人。

天下熙然,皆為利往,若是想要幫助更多人,就必須要金錢去激勵他們。想成為張大珥筆嗎?很簡單,拿成績出來說話,我能夠有今日,最初也是免費幫人打官司。”

方才還不太認同的許芷倩,此刻不免也沉思起來。

她以前一直認為,幫人就不應該索要回報,否則的話,那還叫什麽幫人。

但她到底只是一個個例。

不是每個人都像她一樣,不愁吃穿,並且家裏人還都支持她。

關鍵她一個人實在是能力有限,打一樁官司,就得花費好些天,還得承擔各種風險,這又能夠幫多少。

相比起世上的冤情,真是杯水車薪啊!

而張斐的法律援助,完全就是利益推動,跟良心沒有半毛錢關系。

但不得不承認,這確實能夠幫助更多人。

司馬光思索一會兒,道:“但是這麽一來,會興起爭訟之風,同時也增加官府負擔。”

養這麽多官,還怕負擔?這一點就屬你們大宋最搞笑。張斐笑道:“我倒是覺得這一筆買賣,朝廷是大賺。”

司馬光錯愕道:“朝廷大賺?”

一旦興起爭訟之風,糾紛就會變得復雜,官府就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怎麽也談不上血賺啊!

根據證據,直接判,這多省時省力。

張斐解釋道:“若只是從表面上看,好像是增加官府的投入,但司馬大學士何不想想,這都投入在什麽地方?

是在打擊偷稅漏稅,巧取豪奪,坑蒙拐騙,貪贓枉法。而這些都是在無形之中,損害國家的利益。

就朝廷的詔安政策來說,如果百姓可以通過起訴來討回公道,誰還會去造反,朝廷也不需要通過詔安來解決問題。

詔安一次的花費,可以打多少官司。

還有偷稅漏稅,若能夠揪出一塊偷稅的土地,朝廷將受益延綿。雖然在這裏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但只要司法嚴明,是能夠在各個方面減輕朝廷的負擔,是一本萬利。

還有,小店需要鍛煉新人,朝廷難道就不需要?讓那些年輕的官員去底層歷練,總比讓他們看書館強吧,這其實也不需要朝廷投入太多。這不是大賺又是什麽。”

司馬光稍稍點頭,道:“你說得也有些道理,但此非小事,我還得慎重考慮考慮。”

說著,他又看向張斐,“其實興爭訟,所能做得也很有限,受益的還是你們這些珥筆,若真想清明治世,還得依靠朝廷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