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慶歷二君(第3/3頁)

說到這裏,他看向富弼,富弼始終不表態。

……

沒有辦法,文彥博就讓司馬光去找韓琦。

“上回官司乃是富公判得,你們應該去找富公啊!”

韓琦一臉詫異地看著司馬光。

他與此案一直保持很遠的距離,從未發表過任何評論。

其實他與司馬光想得一樣,皇帝要改革變法,這是對的,關鍵真是怎麽變,雖然王安石的路數,他也不太喜歡,但到底也得等新法出來再說。

司馬光解釋道:“富公足疾纏身,是力不從心,目前唯有韓相公出馬,方能解決此次紛爭。”

“足疾纏身。”

韓琦微微一笑,道:“老夫可比你了解富公,他哪是足疾纏身,他只是不屑與之同流合汙罷了。”

司馬光不語,顯然是默認了。

韓琦突然神色一變,慍道:“他不屑與之同流合汙,就來請老夫,莫不是暗指老夫就身在這汙泥之中?”

司馬光一聽這話,頓時叫苦不叠,怎麽將這茬給忘了。

富弼與韓琦在立儲和爭相等諸多關鍵議題上之爭,全都是韓琦大勝,富弼當時就是認為韓琦背地裏玩了手段,但韓琦認為自己光明正大,二人也因此慢慢疏遠。

故此韓琦對於這種事,是尤為敏感,也非常生氣,這玩手段的事,你富弼不願意幹,就讓老夫來幹,那你不就是暗諷老夫嗎。

想明白之後,司馬光突然靈機一動,哎呦一聲:“韓相公勿怪,是我表達不清楚,以至於讓韓相公誤會了,其實富公的意思是,邀韓相公一同審理此案,畢竟上回那場官司就是富公判得,萬一這場官司出現意外,富公可就不好下判決了!”

那制置三司條例司和制置二府條例司擺明就是同一件事,要打也只能打違反祖宗之法,同樣一場官司,同一個法官,卻給出兩個截然相反的判決,這不是打自己的臉麽。

韓琦審視了一番司馬光,懷疑道:“此話當真?”

司馬光的演技毋庸置疑,信誓旦旦道:“此事我哪裏敢欺瞞韓相公。”

韓琦方才雖然很生氣,但他又一直都想跟富弼摒棄前嫌,化幹戈為玉帛,畢竟是多年的摯友,而他現在這年紀也沒啥可爭得了,覺得如果富弼邀他一塊審,他若拒絕的話,那關系不可能再緩和了,但礙於面子,他還是道:“此事容老夫考慮考慮。”

也不能說你富弼一喊,我就去,我韓琦就不要面子麽。

司馬光一聽知道有戲,離開之後,就趕緊去找文彥博。

文彥博一聽,就懵了呀,“君實,你這是在說謊呀,富公可絕無此意。”

司馬光立刻將韓琦方才的態度告知文彥博,又道:“當時那情況,我也只能這麽說啊!”

文彥博捋了捋胡須,嘆道:“這的確是我考慮不周啊!”

說著,他又向司馬光道:“但富公態度非常堅決,是不可能答應的,弄不好,咱們兩個可就裏外不是人。”

司馬光道:“你就這麽去跟富公說,他若不出面,韓相公也是不可能出面的,如果最終這場官司打輸了,等於是韓相公推翻了富公的判決,這又會引起不必要的紛爭,他們二位在朝中可是有不少學生的。如果富公與韓相公同審的話,那不管是什麽結果,也無人敢說什麽,包括官家都得忌憚三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