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無懈可擊

司馬光道:“關於方大田以婚騙財一案,本官也有所了解,不可否認,若無方大田,此案也不可能發生,但方大田之過,不能減輕阿雲的罪狀,因為方大田可沒有指示阿雲前去謀殺韋阿大。”

張斐點頭道:“主審官說得是,小民也是認同的,故此小民在為韋阿大申訴時,並未要求讓方大田負刑事責任,而是向他索要賠償,因為方大田並無謀害韋阿大之心,他只是想斂財。但是整個案件皆源於此,只有了解清楚背後的原因,才能夠清楚的知道,阿雲是基於何種原因去行兇。”

話說至此,張斐一嘆道:“不得不說,這是一出人間悲劇啊!那阿雲早年喪父,一直以來都與其母相依為命,由於其母常年臥病在床,其父留下的二十畝田地,也一直交由其族叔們打理,每年只是給予他們母女少量的糧食。

這些糧食,根本不足以養活他們母女,無奈之下,阿雲只能在家裏一邊照顧母親,一邊做一些針線活,以此來為此生計。”

你是在講故事嗎?司馬光立刻打斷張斐,“這裏可不是講故事的地方,而且關於阿雲身世,本官早已知曉,你無須在此贅述。”

張斐立刻道:“如果主審官真的清楚阿雲的身世,真的清楚阿雲的動機,就不會認為阿雲有謀殺之心。”

司馬光立刻道:“阿雲作案的動機,是因為他嫌韋阿大貌醜,這一點早已經查明。”

張斐搖搖頭道:“這可能是一個原因,但絕不是主要的動機。”

司馬光問道:“那你說阿雲行兇的主要動機是什麽?”

“孝道。”

張斐道:“小民方才說得一切,足以證明阿雲是一個非常非常孝順的女兒,關於這一點,官府大可派人去調查,幾乎當地所有人都知道這一點。”

王安石聽得眼中一亮,暗道,這小子可真是厲害呀。

司馬光遲疑少許,似乎已經猜到張斐接下來要說什麽,道:“就算阿雲是一個孝順的女兒,這也不是她行兇的理由,不能混為一談。”

“誰都想走康莊大道,可無奈面前只有獨木橋,許多事不能只光看表面。”

張斐繼續闡述道:“在一年之前,阿雲的母親因病去世,這對於阿雲造成非常大的打擊,而在這一年之內,阿雲一直在家為母守孝,其孝心足以感動天地。

可眾所周知,守孝期一般為三年,在我朝律法也明文規定,守孝期是不得婚嫁,此乃孝道也。但是,在方大田的逼迫下,強行將其許配給了韋阿大,並且已經完成納征這一關鍵步驟。

母親屍骨未寒,而她卻要離開母親,嫁於他人,這是一個孝女無法接受的,阿雲一直反對這門親事,但任憑其再怎麽努力爭取,依舊是無果而終。

敢問在場的各位,在這種情況下,阿雲一介弱女子,又能怎麽辦?”

眾人沉默以對。

他們不傻,事到如今,他們也明白張斐的殺手鐧是什麽。

司馬光義正言辭道:“孝道絕不是殺人的理由,你休要在此混淆視聽。而且犯婦自己也坦誠,她只是嫌韋阿大貌醜,不願下嫁,故生得歹意。”

張斐卻道:“阿雲之言,不足為信。”

司馬光都氣笑了,道:“真是豈有此理,兇手的供詞,都不信,難道信你的片面之語。”

張斐道:“主審官莫要忘記,我也是當事人之一。方家村和韋家村相隔只有一條河,來去不到半個時辰。當時阿雲是在二更天行兇,但是她卻在天亮的時候,將我救起。”

司馬光問道:“這能說明什麽?”

張斐道:“這不禁令人好奇,兇手行完兇之後,為什麽要在河邊逗留,但凡有常識的,都會趕緊趁夜色回家,不要讓人看見自己。

而且阿雲當時義無反顧跳入河中,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陌生男子,當時我十分狼狽,她就不可能是被我英俊的外表所吸引。”

“……!”

司馬光聽得是哭笑不得,道:“這是公堂,不是戲堂,你若再這般戲言,休怪本官不客氣。”

言下之意,你小子認為自己很幽默嗎?

張斐一本正經道:“主審官明鑒,當初小民就曾被懷疑與阿雲有私情,而平白無故坐了三個月冤枉牢。同時韋氏兄弟也對此提出的疑惑,韋阿大之弟韋阿二就認為阿雲是見我英俊,故而才救我的,故此我有必要澄清這一點。”

司馬光也是醉了,這你都能說得義正言辭,無奈道:“本官相信阿雲絕不是因你的樣貌才救得你。”

張斐郁悶地瞧了眼司馬光一眼,道:“那麽我們就要問,是什麽原因,讓阿雲在那種危險的情況下,舍生救人,阿雲雖然善良,但是這實在是太危險了,可她卻毫不猶豫的下水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