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挖人行動(第2/4頁)

陸北旌想了想,說:“讓柳思思告公司。”

梁平:“這也是個辦法。但她願意告嗎?嘉世對她算是挺不錯的了。秀星的合同都是一樣坑人,但她確實是在嘉世的平台上才能接到工作,萬一她覺得嘉世對她還不錯,不想走呢?”

陸北旌看他:“你要再說美男計我可就生氣了啊。”

梁平趕緊笑著給他倒水:“不是。我是說,我們把人要過來,肯定也要給她開合同的,給她的合同是什麽條件呢?我知道她在嘉世的合同年限很長,肯定還要還培訓費,這都是行業慣例了。但除此之外,嘉世肯定也不會說太過分,該給的福利應該是都有的。她在嘉世住的是獨幢別墅,有公司請的保潔、保姆和助理照顧生活,出入都是汽車、房車。當然這些東西她帶不走,但只要她在嘉世一天,這些她就都可以繼續享受。我們把人要過來,你也能給她一個別墅住?給她請保姆請助理請司機,這些都走公司的賬嗎?”

梁平:“這是我們公司第一個簽回來的人,還是個新人。你給她的條件,後來的人都看著呢。”

陸北旌陷入了沉思。

梁平調侃:“皇上,新人才進宮就這麽受寵,您要顧忌日後進來的娘娘和小主們啊,物不平則鳴,人不平就要生事的。”

陸北旌嫌棄臉:“滾。”

陸北旌沒有猶豫太久。

他說:“我在東山的那個別墅給她住,讓田姐去照顧她。現在跟她的那個助理看一看能不能一起挖過來,不行就從公司再找一個送過去。”

梁平瞠大眼睛:“我靠,這是皇後登基啊!”

陸北旌的轉折來了:“不跟她簽年約,跟她簽片約。”

梁平一聽就懂了。娛樂圈簽演員有兩種簽法,一種是簽時間,像柳葦上個公司就是簽了她二十年;第二種是簽片子,簽幾部片,什麽時候拍完什麽時候合同到期。

哪一種更好,這個很難說。對成名的演員來講,後面這種更栓人,因為你不知道一部片會出什麽事,會拖多久才拍。比如簽約時你是個二線,過了一年,你已經是頂流了,對方公司卻用你是二流時的價格握著你兩部片約,你只能以當時簽約時的價格拍片,那就吃大虧了。

對新人來說這當然更好,因為現成的片約在這裏。

可在娛樂圈什麽都有可能發生。第一部 片時是新人,第二部片就爆成頂流的也不是沒有,那接下來的片約就不再有優勢,而是累贅了。

梁平:“簽幾部?”

陸北旌:“五部。前三部我會保證我是主演,帶她上位;後兩部我保留可以轉片約的權利,會介紹別人跟她拍片。約定不會讓她出現如裸露、強J、暴力、吸*等罪犯情節,也會保證她的戲份不低於主要演員,這些都寫上。”

梁平覺得這個片約對一個一般的藝人來說還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就是不知道柳葦自己怎麽想。

梁平:“給她幾個點?”

陸北旌仰頭看天花板,在心裏算了算,說:“五個點。”

梁平搖頭:“有點少。除非你說的是十個點裏給她五個點,那又太多了。”

陸北旌:“不是。就是百分之五。”

也就是說,柳葦拍片時的片酬,公司只給她百分之五,剩下的全都不給了。

這當然也是剝削條款,在娛樂圈裏也是正常的,但按“行規”,一般新人是二十個點,也就是拿五分之一,公司拿走五分之四。

梁平:“百分之五真的太少了,打發要飯的也不能只給這麽點,你想好好用她的,不是要跟人結仇。至少給百分之十?”

但陸北旌出奇的堅持,他說:“只要她好好拍電影,我會好好對她的。我會給她發獎金,不會讓她吃虧,錢只是小事。五部電影,我給她的條件,其他的公司都給不出來。”

梁平想一想,也是這個道理,而且柳葦一個新人,剛被挖來就得陸北旌力捧,還給了這麽優厚的條件,公司裏其他人知道了肯定心裏不是滋味,但她簽的合同是這樣的,那些不服的人也會服氣了。

梁平:“那行,我先讓法務擬合同,咱們趁著這次拍戲好好做做思思的工作,看能不能把人給拐過來!”

梁平離開陸北旌的房間,回自己那邊去,還不能休息,連夜把公司的法務給叫起來,擬保密合同和新的合約。

主管公司所有合同的人是陸北旌挖來的,名叫杜誠偉。以前是區法官,後來因為家庭的關系不幹了,其實就是他老婆怕他被人砍,逼著他辭職的。他以前是經濟庭的法官,審的判的不是借錢就是欠債,一上午十個案子,八個是不給撫養費的,兩個是婚內債務,庭上常常打得不可開交。錢沒賺多少,冒的風險不少,不少被告、原告在庭上就對著他大叫以後要砍死他,讓他下班路上小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