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第3/8頁)

對於這些小攤子來說,只能純純的憑雙方信用了。

“要是外賣的訂單都是真實有效的,你們願接單送貨嗎?”

攤主們七嘴八舌:“那當然願意了。”

“有錢賺誰不願意啊,總比在這被冷風吹要強。”

“可是誰能保證訂單是有效的呢。”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安夏笑道。

第二天,安夏沒有找技術團隊,而是先找負責市場調研的總監。

安排他對一線城市,還有發達地區的二線城市餐飲行業做調研。

主要目標是調查外賣平台現在是否可以推廣。

市場調研總監動作很快,報告結果證明:現在需要外賣的人口無法覆蓋運營成本。

“很多單位的職工被優化在家,家裏都有人做飯。很多城市沒有出去吃宵夜的習慣,很多城市的早飯都是在家裏吃的。如果說需要,也就是在大學附近有這個需求。”

不少大學生的生活費是家裏給,對他們來說,天氣不好的時候擠出一頓外賣錢,難度並不算高。

安夏翻到下一頁:“嗯,所以,你們分析認為,這是一種區域性很強的業務?”

“是,其實就像司機會紮堆休息吃飯的地方一樣,對地理環境要求很高。如果飯店是開在居民區附近,那它的生意肯定不會好。”

“嗯,這筆錢應該還是有辦法給賺了。”盡管現在需求量不高,不過線上支付的問題遲早要解決,不然很多業務沒法開展。

首先,這個錢怎麽劃?

存折肯定是不行的,想要進行網上交易的人,首先得擁有銀行卡。

其次,錢放在哪裏?轉進銀行?哪家銀行也沒有這種——“我把錢先給你,等交易一通過,你就把這錢幫我劃出去。要是交易沒通過,這錢你就退給我。”

只能放在紫金。

買家把錢轉進紫金,交易順利完成之後,再由紫金把錢轉給賣家。

“我們收人家的錢?這樣不好吧。我們又不是金融機構。”第一個提出異議的是公司法務。

中間最大的風險是這筆錢要在紫金待一段時間,時間未定。

就連匯款業務都不是什麽單位都能做的,何況是收人家的錢。

工廠公司向員工集資倒是有,大眾接受度也很好。但是交易雙方都不是員工,這個慣例都無法適用。

他們翻了很久的條文,沒有翻到有任何相關法律禁止這麽做。

但是也沒有看到有許可的條文。

現在問題來了,到底是按「法無禁止即可為」來操作,還是按「法無授權即禁止」來操作。

公司裏的法務、方圓律所,甚至連君合律所都沒有一個人敢對此做出保證。

不僅法務提出風險警告,就連其他幾位總監也很擔心,他們擔心如果公司涉及金融風險被告了,會引發連鎖反應,很多客戶會因此對紫金科技不信任。

一旦信任崩盤,「中國貨」就無法做下去了。

“做!”安夏一錘定音,“在會議記錄上寫清楚,你們所有人都反對,但我還是堅持。要是坐牢,我是法人代表,我去坐。跟你們沒有關系。”

“安總……我不是這個意思……”銷售總監急著想說明自己只是為公司考慮,但是怎麽說也說不清楚。

“就這樣,小雪,會議記錄寫清楚,散會。”

安夏回到辦公室,發現小雪跟著進來了。

“會議記錄這麽快就整理好了?效率真高。”安夏接過會議記錄翻看,確認沒問題就放在一邊,小雪卻站在她面前沒有走。

安夏有些意外:“還有事?”

小雪的雙手握成拳,她深吸一口氣,對安夏說:“安總,我覺得,剛才會上你說的第三方支付很必要。”

“嗯,我知道,所以我才堅持要做。”

“但是你不能被抓。”

“啊?”怎麽突然聊到這件事了?

小雪第一句話說出來之後,勇氣倍增,索性把剩下的話一股腦的說出來了:

“我查過資料,可以把支付平台單獨拿出來成立一個公司,我願意做法人代表。到時候要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話,我來負。”

安夏:“??”

不是,為什麽在公司裏她聞到一股「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返」的味兒?

“那個,小雪啊,你知道法人代表不意味著你可以分到公司的利潤,而是意味著上法庭的話,你需要為公司的行為。甚至是公司其他人造成的後果負責。”

“我知道,我學過法律。”

“我不明白。”安夏靠在身後的椅背上,打量著這個姑娘:“我沒有救你全家性命,也沒有給你什麽了不得的好處,你為什麽要這樣?”

以身相許的情節似乎不是這麽走的。

小雪回答:“因為那天你在我爸媽的攤子那邊說的話,你是真的在替他們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