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巡查之初(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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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地方知縣的權力,到底能夠有多大?
劉秉元可以清楚告訴你,他就是這丹徒縣的天。
朱元璋最注重的事情,就是對貪汙官員的處罰,在朱元璋這裏,不管是上到朝廷大臣,還是下到地方九品主簿知事,沒有任何例外,盡皆處死。
然而即便是在這麽嚴肅的環境下,依然是到處都有人在頂風作案,仿若是殺之不絕。
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稅糧六萬石以上、十萬石以下為上縣,正七品。
劉秉元只有著秀才的功名,連殿試都未曾參加過,他之所以能夠得到七品官職,擔任知縣,只是因為他姓劉,走的是舉薦的路子。
舉薦,是最容易,也是最難的。
只要有關系,自然就容易,難就難在投胎這門技術活了。
顯然劉秉元的投胎技術,還是相當不錯。
而他的家族,劉家。
也就是生活在這丹徒縣附近劉家鄉中。
做人不能忘本,現在的劉家鄉有了劉秉元的照顧,自然就滲透到了丹徒縣城的方方面面。
包括群英商會在這邊的據點負責人,他也姓劉。
劉秉元是一個聰明人,不然劉家這麽多的人,也輪不到他來被舉薦,當知縣。
在明面上,很多事情,都做得非常體面,一般來巡查,是很難說查出什麽東西。
親親相隱的世道,劉秉元又是怎麽為劉家人徇私枉法,還不被人所察覺呢?
在民間有個詞匯,叫庾死。
指的是囚犯在獄中因受刑、饑寒或疾病而死。
劉秉元很快就察覺到了裏面的操作空間。
當劉家人和別人起了沖突的時候,因此而進行狀告,雙方在大堂上對證時。
劉秉元就隨便找了理由,把原告被告雙方,都給關到班房裏去。
劉家人自然不可能真的住進去,而是他的對手,不管是原告,還是被告,待遇就完全不同了。
想要整死他,真的就是一件再過於簡單的事情。
只需要不給吃喝,不讓人探望,再跟班房裏的牢頭打個招呼啥的。
三班衙役輪流‘伺候’著,過不了幾天的時間,就能給一命嗚呼了。
既然原告,或者是被告都已經死了,那麽這場官司,自然也就沒了繼續下去的必要。
如此一來,連案件記錄都不需要。
久而久之,哪裏還有百姓,敢跟劉家族人作對呢。
知縣衙內,得到消息的劉秉元冷笑道:“區區一介商人,即便是群英商會又能如何。”
“我乃朝堂命官,商會又無監察之權,哪能奈何得我。”
“不過群英商會倒是有些特殊,說不定他們還有別的路子,告訴族長,這些日子小心著點,可別鬧出什麽亂子來。”
“若是被人捅到京師那邊裏,處理起來,也是極為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