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朱英發難(第3/3頁)

“五,不可打人,不可罵人,六,不得損壞莊稼,七,不得調戲婦女,八,不得虐待俘虜。”

“三大軍紀,犯者死罪不可免,八條規定,違反者視情節嚴重,重責重罰,上官連坐。”

葉月清迅速的說道。

看似很簡單的規定,但是諸位將領,包括藍玉在內,都是面面相覷。

甚至沒有一人敢應聲。

軍匪的概念,不僅僅是將領,更是深入到將士心中。

嶽家軍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所以被千古傳頌。

即便是後世近代,這樣的軍紀出現,都屬於鶴立雞群。

許多亂世軍閥,哪裏會講究這些。

殺良冒功這種事情,都好像已經成了個潛規則一般。

這才是朱英要定下的重點。

“能做到嘛。”

朱英沉聲問道。

這番,卻沒有任何一個將領,敢於回答。

“諸位年歲已大,涼國公更是本王的舅爺。若是做不到,本王也不追究,不過勞煩諸位將兵權交出來。”

“讓能夠做到的人來做,如何。”

朱英平靜的說道。

這次很直接。

不管是恩人的死去,還是其他原因,對於軍匪一體的這種,朱英完全無法忍受。

後世百姓談到軍人,是滿滿的榮譽,任誰都要豎起大拇指,贊一聲保家衛國的好漢。

現在的百姓談到軍人,眼神裏只有厭惡和恐懼,軍隊來了,和狼來了有什麽區別。

這是朱英在一路行軍的時候,路過某些村落,所看到的真實一切。

攜帶著驅逐瘟疫所帶來的巨大名望,朱英第一個下手的,就是連帶藍玉在內的,自家麾下勢力。

必須要進行一番改造,且刻不容緩。

藍玉等人聞言,立刻表態,定能做到。

朱英沒有多說,他很清楚,答應和做到,完全是兩碼事。

現在他也沒指望一下子就能完成改革。

接下來的方案,才是朱英最後的殺手鐧。

“本王欲成立糾察衛,專職軍中軍紀的處理,上對將軍,下對士卒。”

“但有任何違法亂紀之事,立刻處理。”

“不過為了維護將士們的權益,本王將會請爺爺定奪,開設單獨的軍部刑處。”

“但凡軍士違法亂紀,將由糾察衛提出上訴,具體刑罰決定,將會由軍法部根據大明律法定奪。”

這是類似於軍事法庭的構思,不管是長官還是將軍,甚至包括統帥在內,對於將士不會再有處置權。

大明現在的將軍,對於麾下的士卒,有著太高層次的處理。

可以說是想殺就殺,甚至隨便安一個罪名都不需要。

就是這樣的情況,給了將軍太高的權力。

朱英要做的,便是成立如同後世的公,檢,司,法部門。

不管是軍事還是民事,都要通過嚴格的程序,才能定下罪行。

這樣好處在於,下層的權力將會被分散,形成多方鼎力的局面。

主要是保障了百姓的個人權益。

而皇帝的權力,並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