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探訪(第4/5頁)

小管事道:“這些都是賊皮,你好好的,進不了這裏。”他覺得這一趟很劃算,這小子看起來是真的經過一些事的,商人不假,也應該是能實幹的。拿捏一下,“以後”繼續會有油水,黃大官人也會誇他能幹,到時候他興許還能多管幾樣差事呢!

兩人又繞到前面的“公堂”,從門裏出來,拐到夾道上,正遇到幾個人擡著谷子進前面那一重院子。項樂心道:原來是個收租院,可都這個時候了,哪裏還有谷子來交呢?

如今都是夏天了,窮人正是挨餓的時候。窮人是常年挨餓的,能夠有糧交租都得是秋收之後,接下來是越來越沒糧。現在這個時間,就是著名的“青黃不接”。他不問也知道沒有好事,目光跟著幾個擡谷子的身影往裏面看了一眼。

幾人擡了谷子進去,項樂再看一眼小管事,見他臉上掛笑,心道:這幾個人必得遇上大鬥。

繞了一圈兒,他沒再停留,第二天就跑到思城縣的縣城裏去,心道:雖然大人說不急,我還是須得將事情打聽全。

…………

祝纓是真的一點也不急的。

項樂一走無音信,童立那兒倒是明面的,奈何遇到了思城縣,童立想快也快不起來。黃十二郎要遷戶籍、搬家,思城縣百姓是樂意的,衙門反而不大樂意——黃十二郎在,能多給他們一點孝敬,不在,就要少一些。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荷包,書吏們的手上就更慢了三分。

童立只能在思城縣熬著,他有公文,可以一路驛站到思城縣。到了思城縣之後,就不能再住在驛站裏了,他得自己投宿個客棧。虧得事先支取了些盤費,否則一天天地花著自己的錢他得急死。

兩處都無訊息,祝纓卻穩坐釣魚台,她又喚來了項安與江舟,囑咐二人:“看好李福姐,她在牢裏不能出紕漏。”

祝纓拿出了“正常”的官府速度來對待黃十二郎的案子,不再是頭天報案,當天下鄉,第二天查完了,第三天回來就把案給結了。

她每天以她自己的正常速度幹著手上的其他公務,獨將這件案子慢慢地走流程。童立等人被思城縣的人磨時間她也不生氣,更不派人催促,就由著他們在那兒耗著。

如此過了十天,天氣更熱了,黃十二郎還不覺如何,以他的經驗,官府辦事就是這樣的。即便在思城縣,縣衙維護他,最快的辦法就是對告狀的說“滾”。次一等是接了狀子罵一句“刁民誣告”,打一頓再“打出去”。如果是其他人的正常官司,從接狀子到查訪、斷案、判決,多久都不意外。

他發誓,以後絕不再讓福祿縣辦他的案子也辦這麽慢!得跟思城縣似的!

但是福祿縣裏的其他人就有些坐不住了。

林家母女再次拜訪了張仙姑,得到一個:“她說派人去思城縣問了,人還沒回來呢,不問清楚了怎麽斷呢?”

張仙姑跟這母女倆也沒有太多的話可聊,張仙姑愣是不明白,缺兒子也有兒子了,怎麽還扣著人家姑娘不放去跟人家爹娘團聚。林氏說了好幾次“情願陪著嫁妝”,張仙姑聽到第三遍回過味兒來:“你現在說這些,早幹什麽去了?早早給人一條活路,也沒有現在的事。”

林氏心比黃連苦,有理由也說不出來,只能含羞告辭。

回到娘家先向父親哭訴,林翁便去找女婿:“這一回官司縱贏了你也將那個女人打發了!”

黃十二郎有點小興奮地問:“怎麽?判了嗎?贏了?”

林翁道:“判什麽?拿證據的差役還沒回來呢!我說的你聽進去了嗎?”

黃十二郎有點泄氣又有點焦躁:“知道了。”

林翁道:“你那個妾,我以前可一句也沒抱怨過,現在弄出官司來了,我不得不說了。孩子留下,她願走就走,留下來也是個禍端。”

林翁與妻女的想法是一致的,林氏沒兒子,丈夫死了就守不住家業,那不行,得有一個。妾生的也行,但是確實不太願意兒子再多一個別的娘,妾老實識趣最好,李福姐願意走,林氏是打心眼兒裏願意“禮送出門”的。林翁也是這樣的。

以往,黃家在思城縣,林翁也管不著,如今搬了過來又吃了官司,林翁也就說起了女婿。

黃十二郎道:“我不是好色,我是為子嗣。”

“不是有了嗎?”

“一個哪兒夠啊?”

林翁道:“幾年了,不是也只養了一個?見好就收吧。”

黃十二郎猶豫半天,嘀咕一聲:“罷,不要便不要,也不是什麽美人。”

林翁松了一口氣,道:“我再托人打聽打聽。”

“有勞嶽父大人。”

………………

林翁托的人是顧同,他沒有找顧翁,使自己的兒子林八郎找了縣學的同學顧同。

顧同道:“老師斷案,哪能被我左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