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探訪(第3/5頁)

項樂問道:“好吧。”

兩人到了主宅外面,項樂由遠及近地打量這處宅子。還沒進宅子的偏門,他看到樹冠上有幾個小人影兒,喝了一聲:“誰家的孩子?小心!快揪下來!”

小管事吃了一驚,擡眼一看,笑道:“不用怕,他們常這麽爬的!這兒旁的地方的墻和樹不許爬,爬了腿打折,獨這一處是可以的。”

“咦?那是什麽地方?”

小管事神秘一笑:“想看看?”

“能行?”

“走著。”

大管事見不著,倒能進這個地方?項樂心中充滿了好奇。那棵樹在外面看著挺近的,走起來卻穿過了兩重院落,才到一處比較寬闊的院子裏。項樂心裏記著路徑,這個主宅分左中右三路,中間不必說,必是主人起居之處,左右兩路也各有用處。

前面從門房開始,有賬房等,後面居住之處也不是他能進去的。

小管事帶他進了左路,一條夾道往北走,路過第一重院落,小管事沒理。

第一重後面、從夾道右拐是條小道,進了小道,走不數步,後面第二重院落座北朝南兩扇門,小管事推開關著的門,招招手:“來。”

項樂進去之後大吃一驚:“這是?”

這裏的陳設他有點眼熟的感覺,院子還挺大的,北邊正房三間,廊前左邊立著一面鼓,院子裏放著老大一個站籠——裏面現在還有人站在裏面。人已經曬得脫皮了,小管事不經意地說:“手腳不幹凈,就罰他站在這裏。”

正房三間,也關著門,一旁有廂房三間,一個看守的家丁循聲出來:“二伯。”

小管事道:“沒事兒,忙你的。”

把正房的門推開,項樂看了一眼更是吃驚!這裏正面對著面擺著一張做考究的長案,案上也放著塊醒木,還有簽筒等物。只是這樣還不如何,往兩邊看,有木柵,也倚著一些長度一樣的棍子,棍頭漆了黑漆。主座左手邊還放了一副桌椅。這就是個仿制的縣衙大堂嘛!

項樂背上一涼。

祝纓讓他查訪“私設公堂”的時候,他是有點兒意見的。大戶人家如果是罰個仆人,通常不願意拿到外面去說事兒。就算是自己人,譬如兄弟姐妹的鬧上公堂,也要被人指指點點的笑話。再者,一旦進了衙門,也就祝纓這兒不用傾家蕩產打官司,她斷案的時候是不收禮的。其他的衙門,你進門得孝敬紅包吧?一路紅包塞下來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了。又有上下打點的錢。這還是在官司打贏了的情況下,輸了的就更慘。

所以,許多人家有事是喜歡自家解決的,不是因為藐視官府,純屬為了不被壓榨。比如他家。如果拿這個說事,就有點苛責普通人了。

項樂乃是因為相信祝纓,才接了這項差使。打聽了一路,也打聽到了一些欺男霸女的事兒,想:憑他幹的這些個事兒,收拾他也不冤!

這才更加賣力地打聽。

直到他看到這處院落,才明白什麽叫真正的“私設公堂”。不是自家事自家結,是真的要耍這個威風。

其實古往今來的人都有一個愛好——好仿官樣。

從稱呼,哪怕是個白身的土財主,也要自稱“大官人”。再說衣服,只要有幾個閑錢,商人也要穿綢緞。又或者房屋,不許裝飾還要偷偷的設置一些超過品級的裝飾。從漢代開始,京兆尹厲害的時候,就天天在京城的大街上抓一些走皇帝專用禦道的皇親國戚。

就算是普通人家的男主人,也好在正房正中坐著,叫兒孫在下面排隊。

但是,項樂從來沒見過有一處私宅這麽地像公堂。

見項樂被震住了,小管事帶著一點得意,指著一旁的樹說:“咱們這兒斷事的時候,常有爬上去看的!”

項樂擦了擦汗,心說:到底是大人!怎麽能猜得到的?!

他裝作被嚇到的樣子,又塞一把錢給小管事,詢問站籠的事兒。小管事道:“這算輕的。再帶你看個好的。”

“你帶我一個生人來,行麽?”

小管事微有得意:“大官兒有事不在家,這兒看守的是我侄兒。”他還有一個想法,這也是慣用的手法,將人嚇住了,以後有什麽事都好談條件了。是商人就能低買高賣,是農夫就能多收租子。

這處“公堂”的後面是牢房,上面是刑房,裏面有許多刑具。

福祿縣衙裏刑具不多,也就是些枷、鐐、鎖鏈、棍棒。前三樣是抓人、關人、押送犯人用,後面一樣是行刑。相當的簡單枯燥,縣令大人做事毫無新意,就知道“二十板子”“再來二十”。

這裏的“仿官樣”就不同了,什麽皮鞭、夾棍、錐子、房頂垂下來的繩子、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項樂都認不出來。

水牢是石砌的,隱在半地下,裏面有人□□。也有地牢,黑咕隆咚,只有兩盞鬼火一樣的油燈。項樂拽著小管事的袖子,道:“咱們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