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處置

登基後的第一次早朝,其實象征意義大於實際。

通常來說,早朝作為皇帝和朝臣真正商議政務的場合,是時常會出現爭論甚至爭吵的。

這種沖突不僅發生在不同派系,不同主張的朝臣之間,有時候也發生在朝臣和皇帝之間。

史書中所載明的,大多數的犯顏直諫,都是在早朝上。

雖然說在之前,新君已經以監國身份,召開過朝會和日朝,但是終歸監國和君上不同。

所以這第一次早朝,朝臣們大多都十分小心,有意擱置了許多有待爭議的問題,轉而稟奏了一些或緊急或不緊急,但是都爭議性不大的朝務。

諸如,正常的地方布政使轉調,七品禦史的提拔名單,張榜招募壯勇的軍餉需用等等……

朱祁鈺大略聽下來,基本上都是照準的事情,便也明白過來。

如今新君繼位,朝臣和他這個新的皇帝,都還處在磨合的階段,於是他索性揮手示意群臣停下這些不痛不癢的奏事,開口道。

“諸位卿家,如今國事危急,早朝當奏軍國大事,其余事務,若有前例可循者,各衙門將奏疏送上來便是,若有爭議不決者,再放在朝上討論不遲。”

底下群臣靜默了片刻,大理寺卿俞士悅出列道。

“皇上,上月二十二日,臣受命會同刑部,都察院,主理審定王振一黨亂國悖逆一案,現已審結,一幹人等判罰如下,請皇上禦覽。”

好吧,這件事情勉強算是大事,雖然群臣也認為沒有什麽太大的爭議,但是還是提起了精神。

俞士悅的奏疏寫的並不冗長,朱祁鈺擡眼一掃,便將內容心中有數,轉手遞給一旁的金英,吩咐他當眾讀出來。

前面的一應罪狀及證據,大家都沒什麽心思聽,直接將注意力放到了最後的判罰上。

“……司禮監掌印太監王振,罪大惡極,論株九族,籍沒家產,發其祖宗墳墓,暴棄骸骨,以警天下。”

“其侄王林,王山,錦衣衛指揮使馬順,內官監太監太監郭敬,司設監太監陳玙,少監毛貴,內官王長隨,欽天監正彭德清,依仗王振權勢,無惡不作,俱判斬刑,家產抄沒,親族沒入宮中為奴。”

“其余人等,計有僧錄司右覺義龔然,勝道,祿司右玄義王道宏,錦衣衛鎮撫周銓,匠人沈誠,小旗張伯通等百余人,阿附王振,為其親信,亦有不法,俱判斬刑。”

金英的聲音落下,底下群臣不由得生出一陣議論之聲。

有拍手叫好的,也有咬牙切齒的。

但是大多數的朝臣,望著俞士悅的目光都多了幾分佩服。

這判的,是真狠啊!

不僅狠,還絕,絕到不給自己留後路。

王振自不必說,株連九族,暴棄骸骨,朝廷的刑罰當中,就沒有比這個更重的了,要說有,就只有差點被株十族的方孝孺了。

但是就算是方孝孺,也有門生弟子為他收屍,不至於曝屍荒野,更沒有被掘了祖墳。

這王振算是朝廷開天辟地頭一遭!

馬順,毛貴,王長隨這幾個人也不說了,死都死了,抄沒家產,親族為奴什麽的,都是活該。

讓群臣心驚的是,最後的一段話。

除了王振和他的心腹黨羽之外,下到匠人,小旗這樣的小人物,只要是曾經被王振重用過的,都判了斬刑。

這是要徹徹底底的將和王振相關的所有人等,都連根拔起啊!

當下便有人出言道:“皇上,臣以為王振固然罪大惡極,其黨羽亦當誅殺,然如王道宏,周銓等人,雖阿附權勢,出入王振門下,為王振辦事,亦有大罪,然非罪不可赦,皇上新登大位,當以仁恕治天下,臣請宥其死罪,改為流放。”

有反對的,就有支持的。

“皇上,臣以為不妥,王振一黨,禍國殃民,葬送我大明二十余萬官軍將士,三司議其罪狀,無不是十惡不赦之罪,此皆一人之禍耶?”

“非也,實則王振一黨諸人,合力而為,故王振一黨,無論罪行輕重,但凡為其親信者,皆當重處,非斬刑不可戒天下。”

朱祁鈺在上頭看著底下人吵架。

果然,文臣什麽時候都改不了這個壞習慣,剛開始兩邊還各自闡述理由,但是很快就變成了相互攻擊。

主張輕判的,指責另一邊嚴刑重典,殺伐過甚,不合聖人仁恕之道。

主張重罰的,就倒過來嘲諷另一邊婦人之仁,包庇罪人,其心不軌。

沒過多大會,兩邊就吵得不可開交。

當然,出面的基本上都是禦史,六部郎官這些品階不高的官員,他們官職不高,在朝堂當中份量不重,說的過分一點,言行逾矩一點,也無傷大雅。

通常來說,進行到這個階段,涉事相關的衙門掌印官,落到這件事情上,也就是主持三司會審的大理寺卿俞士悅,就該出面調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