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食人案(新章)(第2/3頁)

“是啊,冬天哪裏來的鴿子……”

趙平章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掌,那滿布著掌紋地手掌裏,躺著那一撮顆粒狀的鳥食,然後嘆了一聲。

“我是糊塗了,連這種錯都犯。”

程白兩手撐在長椅上,只向那灰蒙蒙的天際望。

在這種地方擡頭看天和在現代感十足的辦公室裏透過玻璃窗看天,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

這麽看會覺得寥廓。

她想起趙平章那份自述,顯得很平靜:“老師曾說過,人的判斷都是主觀的,只要有主觀就不可能絕對完美。概率論上來講,不存在不出錯的可能。人畢竟不是機器。但也正因為如此,法律賦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權’。法官就像是走在鋼絲上的裁縫,既要小心翼翼不掉下去,更要精準地把握好法律的尺度。”

趙平章也還記得這番話。

程白淡淡地續道:“人的主觀永遠無法突破客觀的限制,這也就意味著當時的您無法不受制於客觀的條件。那不是您的錯,當年的案子也不是今天的鴿子。”

趙平章聽著,慢慢把掌心裏那些鳥食都仔細地放回了袋子裏,然後看著掌心裏那鳥食留下的殘屑道:“可無論對錯,做過的事情都會留下痕跡,即便不在身上,也在心裏。”

他是一個睿智的長者。

即便是身陷如今這種境地,也並沒有露出多少的崩潰和慌亂,有一種超乎尋常的平靜。

好像這一切都是應該的。

趙平章轉頭,看了自己這十多年來最得意的學生一眼,卻無法抑制地想起了那件案子。

十六年前那一樁震驚國內的“食人案”。

讓十六年前的他站到巔峰,也讓十六年後的他跌落谷底。

02年3月案發。

03年9月做出判決。

前後歷時18個月。

宣判的時候連中央台的媒體都到了,當晚判決結果就通過各大電視台傳播到了千家萬戶。

有關於當年那件案子的細節,一直沒有被趙平章遺忘,至今能歷歷地浮現在他眼前。

一群偷獵者進山,遭遇山體滑坡,有兩人被困山洞。

救援隊解救出來時,一生一死。

生者,也就是嫌疑人孫寶山,在長達近二十日被困的時間內,依靠食用死者的血肉存活。

警方在洞內發現了一些重要證據:

1.嫌疑人用於盜獵的獵槍;

2.死者殘破的屍體上留有三枚彈孔,由於血肉已經被嫌疑人吃掉不少,所以這個判斷來自骨骼上留下的彈痕;

3.死者的獵槍;

4.山洞洞壁上5枚彈孔。

由此,警方有理由懷疑,孫寶山是為了在洞中存活下來,故意開槍殺人,並在死者死亡後食用了死者的血肉。

孫寶山在最初受審的過程中承認是自己開的槍。

但同時他堅稱,自己是自衛開槍,那時候洞中黑暗的一片,可他卻聽到了一聲槍響,洞內除了他與死者之外沒有第三人,而他知道死者也持有獵槍。在當時那種餓到了極致,兩個人都知道只有吃了對方才能活下去的情況下,他們是對峙著的,防備著的。他恐懼之下立刻舉槍射擊,黑暗中打死了死者,才在接下來的幾天裏依靠食用死者血肉生存下來。

“可是警方那邊鑒定物證發現,死者的獵槍曾被落石撞擊,已經不可能打出子彈,連彈夾都已遺落。”趙平章現在都還記得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那條最重要的指控,“換句話說,當時根本不可能存在那一聲槍響,孫寶山在說謊。”

警方也曾考慮過孫寶山在當時那種情況下,可能已經精神失常,出現了幻覺和臆想,由此才會聽見那聲槍響。

但專家診斷之後覺得可能性很低。

孫寶山邏輯非常清晰,意識也很清醒。

在長達一年多的審問中,孫寶山始終咬死了說有那一聲槍響,絕對是死者先向他開槍。

警方試圖回到現場尋找證據。

但因為當時救援隊去救援的時候並沒有想到裏面會是那人間地獄一般的場景,打開救援通道時采用的是爆破,現場能搜集到的有效證據少之又少,完全無法佐證孫寶山的供詞。

案情一度陷入僵局。

但在03年春節過後,按著警方的話來說,孫寶山終於選擇了不再負隅頑抗,“坦白從寬”,放棄了一年前的口供,轉而招認是自己決定鋌而走險,在饑餓到極點的情況下向死者開槍,直接導致了對方的死亡。

“我其實有懷疑過警方在審訊過程中是否使用了一些不適宜的手段,但從口供記錄和對嫌疑人的庭上質證上並沒有相關發現。”趙平章忽然就用雙手壓住了自己的臉,仿佛終於感覺到了這一樁舊案帶來的重量,“在他改過口供後,證據鏈上的問題也沒有了,數罪並罰,但也考慮到情況極為特殊,存在很大的爭議,最後討論的定罪是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