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法盲與文盲(調整)(第3/4頁)

姜明懷聽著,手指上的筆輕輕轉了一圈。

他想了想,才道:“但我覺得黃蓉也能理解。那畢竟是她女兒啊,雖然嚴格算起來她不僅護著郭芙,還讓她逃,多少有點包庇罪的嫌疑……”

這兩位都在瞎聊什麽啊。

程白經過的時候聽了一耳朵,嘴角便沒忍住一抽,心裏無語極了。

她好像知道作家和律師最大的區別在哪兒了。

程白站住了,在他們身後,淡淡道:“我覺得你們還是聊一聊怎麽設置這種情與理的兩難就行了,什麽法律不法律,犯罪不犯罪的還是別聊了。”

邊斜和姜明懷都愣住了:“啊?”

程白本來不想解釋太多。

但想想這兩人,一個是暢銷作家,一個是金牌編劇,將來寫的東西還不知要影響多少人,到底還是改了主意。

她兩手一抄,開始給這倆上課。

“第一,郭靖沒有權力去砍郭芙的手臂,南宋時候的刑事案件是絕對的公訴制度,這事兒歸衙門管;

“第二,黃蓉保護郭芙讓她逃跑,這頂多算包庇,不能算是包庇罪。南宋時候‘親親相隱不為罪’;

“第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要用現代的法條去套當時的法律制度。”

姜明懷:……

邊斜:……

可這難道不是武俠小說嗎?

程白說完,就搖了搖頭,一副覺得這倆沒救了的表情:“國內法制建設任重道遠,普法掃盲勢在必行啊,我送你們一本書,你們有空看看吧。”

說著,她像是想起了什麽,又返回了辦公室。

再出來的時候手上竟然拿了兩本書。

邊斜和姜明懷一人被塞了一本。

這兩位搞創作的都有點茫然。

兩人低頭一看——

《法盲必須知道的108條法律常識》。

“……”

“……”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可能不是生與死,而是你就站在我面前,但我是作家,而你是律師。

送的這是什麽書!

一、點、都、不、浪、漫!

誰他媽想關注一本武俠小說裏的角色是不是應該送去衙門受審啊,書還寫不寫了?

有修養如姜明懷都默然了好半晌,他擡眸瞅著程白,張口想要說點什麽,但欲言又止。

邊斜也深吸了一口氣才壓住吐槽的沖動。

程白也懶得管他們是什麽反應,拎了包就走:“明天見,啊不,明天應該見不著了,要去參加學校的校慶,頂多早上來所裏轉一圈,所以你們明早也不用來了。”

校慶?

邊斜和姜明懷都是提取信息的高手,輕而易舉就注意到了關鍵詞。

程白是法學院畢業的。

如果開校慶的話,法學院肯定也會舉行各種名目的聚會,這裏面必定有很多大咖要參與的。

這兩人的心思一下就活絡了起來。

回去的時候,邊斜依舊蹭程白的車。

他還真把那本《法盲必須知道的108條法律常識》給帶上了,百無聊賴地翻著。

越翻越納悶。

“我說真的,做這本書的人腦子是不是有毛病?起這麽個書名,簡直是向讀者群體開了群嘲啊。買本法律科普書而已,誰也不想承認自己是法盲啊。”

邊斜看程白的目光頓時有些懷疑。

“程律你怎麽會有這種書,而且還是兩本?”

程白頭也不回,冷靜地提醒他:“你看看作者。”

“嗯?”

邊斜愣了一下,才低頭把書翻了一面,斜過來看了一眼那黑色的書脊,上面赫然印著兩個小小的宋體字——

費靖。

“……”

突然感覺這件事好像也不是那麽難以理解了是怎麽回事?

邊斜服了。

很顯然,費靖是一位當之無愧的“滯銷書”作家。

這書賣不出去,當然只好發給律所的人了。

人手五本。

現在還有三本躺在程白那常年不見天日的櫃子裏呢。

邊斜終於還是把這本書扔到一旁了,看著車窗外掠過的繁華街景,十分自然地問了一句:“晚上一起吃飯嗎?”

蹭車之後就是蹭飯。

他自覺過度得很自然。

一般來講,程白也不會拒絕,畢竟一個人吃是吃,兩個人吃也是吃,不影響什麽。

但沒有想到,此時此刻,程白竟然沉默了半晌,才回:“今晚不了,我手裏有點事,要回去處理一下。”

邊斜頓時有些訝異。

可程白沒有說什麽事,他也不好多問了。

車到弄堂外那條街,便照舊停了下來。

程白跟邊斜並肩走過了那條窄巷,才在盡頭分別,各自往自己家走去。

斜暉墜落,外頭很快昏暗一片。

邊斜叫了外賣。

程白又把之前收到的趙平章那份自述仔仔細細看了一遍,然後上網搜了一下最近的輿論。

越看,眉頭皺得越緊。

最高院指令發回重審的消息一傳出,整個網絡炸了鍋。因為在十六年後出現了新的證人證言,且跟當年的判決定罪有極大的出入,存在十分高的“冤案”可能,是個人都在質疑公檢法的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