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和解輸贏(第2/6頁)

但現在他又順著原來的證據深挖了一層。

這位賈律師的履歷一翻,那才是真正響當當的“為人渣打官司”:客戶除了甄復國之外,還有幾個竊金庫的大盜,邊境上搞走私的黑道老大,以及幾個“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貪官汙吏。

“比起這位賈律師其他的當事人來,不覺得甄先生太過普通了嗎?為您代理的都是小則幾千塊多也不過十來萬的官司。”俞承是真覺得正常人看了這資料都能知道甄復國不是什麽好玩意兒,“這位賈律師憑什麽為你代理這麽久的官司,從05年就開始了,一直持續到去年。”

程白沒說話。

甄復國看了她一眼,知道這是默許的意思,便哼了一聲,有些慫地開了口:“賈律師跟我是大學的同學,你別看我這樣,我可也是有學校學位認證的人。而且他接什麽官司跟我有什麽關系,難道就能證明我是個壞人?實不相瞞,我為什麽沒繼續找這個人幫我打官司,一是因為知道人家忙,不好意思再麻煩人家;二也是因為知道了他都給誰打官司,心裏頭怵得慌。我現在請的是程律,這就是明證!”

這時候程白才淡淡地補了一句:“別說我的當事人已經跟這位賈律師沒有再聯系,就算他們有聯系,也不能憑借這種間接的證據來說明我當事人有問題吧?再退一萬步講,就算我當事人人品有問題,也不能證明他當時對雕塑裏藏有畫作這件事知情。原告律師總不會想用a來證明b吧?”

除非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不然這種間接的“孤證”實在難以被采納,就算被采納可信度也得打個折扣。

俞承唯一能證明甄復國有問題的方法,是請這個賈律師出庭作證。

但既然對方是律師,且還跟甄復國認識,到開庭審理時對方的證詞對誰更有利,卻是難以預料的事情。

俞承未必敢冒這個風險。

現在他抓住的種種細節都能證明甄復國這個人有鬼,大大的有鬼,偏偏沒有任何一條證據是實質性的、直接性的。

這導致他說什麽都會被程白反駁。

畢竟程白的出庭經驗太豐富了,不可能被他抓住任何破綻,每一次都會準確地擊中他提交證據的缺陷,頻繁讓他碰壁。

原告方這一次提交上來的證據都是一些邊角料,完全是把甄復國的人脈關系給拉了一圈找出了一堆的問題。

可再多也沒有用。

程白這邊根本就不搭理這些,在延期的這段時間裏,只提交上來一份新證據,那就是意大利警方那邊的調查!

原來在接到甄復國這個案子之後不久,程白這邊聯系拍賣行、聯系意大利那邊的雕塑持有人和原作者,就驚動了意大利警方。經過多方舉報,威尼斯警方終於拖拖拉拉地開展了調查,竟然真的抓了個人起來。

這個人不是旁人,正是當初那個在拍賣會上與甄復國競價的老外。

老外名叫哈爾斯。

在國際刑警那邊早就掛上了名,是多起國際盜竊案的主謀,但一直隱身幕後,只充當智囊的角色,負責策劃盜竊、贓物漂白和最後的銷贓。

這倒黴的鬼佬十多年前就被邀請去馬橋私人博物館參觀,早盯上了這副名為《搖擺》的畫作,於是踩點過後就策劃了一場大火,在警報亂響、監控黑屏的情況下,指揮團夥將這幅當時價值七千多萬的畫作盜走。

但當時風聲很緊,這畫不適合出手。

怕一旦露出畫的蹤跡,就有人要循著蹤跡來將他們一幹人等抓獲,所以一藏就是好多年。

直到前年,這位印象派畫家的畫在收藏市場上的價格節節攀升,這夥人才終於意動,花了大力氣將這一幅畫做進了雕塑,送到了意大利威尼斯的拍賣場上。

當時這位雕塑家的雕塑頂多二百萬。

他們自己送拍,自己競拍,無非是左手轉右手。只用二百萬,就能輕輕松松地將贓物漂白。

因為意大利的法律——

只要利用好“隱藏物”和“善意購買”這一條,就算是打官司也不怕,不留下把柄,用正常的價格拍賣,再聲稱自己毫不知情就是了。

如此,英國畫作原主看連哭都沒地兒哭去。

可哈爾斯萬萬沒想到,真到了拍賣那一天,竟是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來,那舉牌的價格簡直令他目瞪口呆。

這破雕塑一下就叫上了高價?

那一瞬間他是懷疑人生的,因想到裏面還有一幅價值1.5億的高價畫作,不得不咬緊了牙關跟著舉牌,繼續競價。

然後就三百萬,四百萬,五百萬,六百萬……

競價競得哈爾斯整個人都要炸了。

在這個傻逼的財大氣粗的中國人將價格叫上七百萬,引得全場驚呼時,他終於放棄了,當即便跟周圍的同夥打了手勢,準備另做計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