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十級嘲諷(第2/3頁)

五官端正,一臉嚴肅。

才到點他就開了口,簡單道:“雙方的證據目錄和相關證據都已經相互交換,現在就請大家都仔細看看,包括合議庭這邊。有異議的話及時提出,由書記員記錄。今天主要就是給案件定定性,確認一下你們兩邊爭議的焦點,再看看適用哪國法律,能不能調解。”

法院在案件正式開庭審理之前,證據交換環節算是最重要的。一是為了排除掉失真的、無關的以及非法的證據,二是為了讓雙方互相了解對方的證據情況,給雙方足夠的準備時間,確保開庭審理的時候不會有哪一方搞證據突襲,突然拿出什麽關鍵性證據,讓另一方毫無準備,以此保證公平公正。

所以某些律政劇裏一些突然找到關鍵性證據沖入法庭隨後扭轉了庭審局面的劇情,純屬扯淡。

真要搞證據突襲,法庭未必承認;

就算證據經過勘驗沒問題,對審理的確有作用,搞突襲的律師也會被處罰。

聰明的律師,不搞證據突襲;

老辣的律師,則會利用好證據交換環節,從對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分析對方的策略,並且會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盡量排除一些對己方當事人不利的證據。

公開審理基本都是故事的尾聲。

真正的較量從證據交換開始。

甄復國這個案子,雙方提交的證據資料十分龐雜,涉及到英國方面提交的畫作被盜時的報案記錄、這幾年的追查情況,甄復國手裏那幅畫的鑒定報告等等,證據的來源涵蓋英國、意大利、中國。

程白坐下,先拉了一遍對方的證據目錄。

只一眼就看到了最關鍵的四條——

1、一串甄復國被起訴銷售假冒偽劣藝術品敗訴的記錄;

2、甄復國位於豫園的古玩商店,在消協、工商那邊的舉報投訴記錄;

2、甄復國拍得的那尊“情人”雕像的藝術家,所創作的其他作品歷年來能查到的成交價,全部在130萬-240萬之間,遠遠低於甄復國去年出的700萬;

3、意大利拍賣行方面提供的那一場拍賣的舉牌記錄,甄復國完全跟另一位出價者幹上了,瘋狂舉牌,單看記錄都能想象當時的激烈程度。

俞承真不是吃素的。

她頓時就皺了眉頭,把這四條拉給了詹培恒看。

詹培恒便做出個無奈的表情來:這四條其實是三個點,正是他們先前經過一番討論後分析出的對甄復國最不利的三個點。沒想到,一來就被別人掐準了,直接給懟到臉上來。

不過,還好他們早有準備。

程白抓了桌上的筆,在手旁邊擱著的白紙上隨意地做了個記錄。

才一停筆,就感覺到了一道強烈的目光。

於是她一擡頭,一掀眼簾,就看見對面俞承緊繃著一張臉,一雙眼晦暗到了極點,連拿著那一沓打印證據的a4紙的手指骨節,都在用力之下隱隱發白。

這世上,總是人外有人,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能想到的點,程白又怎麽可能想不到?

程白覺得他懟過去的點太犀利,他何嘗不覺得程白那邊扔過來的這一堆證據讓人悚然!

1、一串甄復國因為販售假冒偽劣藝術品被告上法院的記錄,但都是篩選過後的,判決結果都是甄復國勝訴;

2、甄復國那家古玩店至今沒有問題的營業執照,甚至是黃浦區頒發的百家優秀信譽商戶的記錄;

3、意大利那家拍賣行最近三年來成交價遠超估值的一些拍品記錄,以及雕塑類作品在全球的行情分析。

每一條都是對著最關鍵的點往死裏捅啊!

雙方花了一個小時左右看證據。

臨結束的時候兩邊律師的紙上都落下了滿滿當當的標注。

法官先沒問雙方對證據的異議,先問了雙方訴求。

沒得說,原告要被告返還畫作,但被告覺得自己擁有這幅畫的所有權。

定性倒是很簡單。

所有權糾紛。

只是法律適用方面……

法官張友峰皺了眉道:“此案案情復雜,從英國、意大利到中國,在法律的適用上可能存在爭議和分歧。按照現行的處理原則,優先采用意思自治。你們可以協商一下適用法律的選擇,看看是否能達成一致。”

俞承直接道:“我方認為可以直接適用與文物返還有關的國際公約。”

詹培恒臉色難看地看了他一眼。

程白笑出聲來:“國際公約?原告律師覺得,該案適用那一份國際公約呢?”

俞承聽出了這笑聲裏的漫不經心,剛想要回答,程白那笑容就變得諷刺起來。

根本都沒還等俞承開口,她就接上了自己方才的話。

“我國1995年簽訂的《國際統一司法協會關於被盜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嗎?”

“嗯,這個是好。

“直接規定了文物的返還事宜應當適用文物原屬國法,換到本案也就是英國法,對你方十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