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86章 長銀和農協(第2/6頁)

長銀資金主要來源於發行股票、金融債券和可轉讓定期存單,以發行金融債券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吸收客戶存款也是其資金來源之一。

長銀與一般商業銀行的主要區別,一是前者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股本金和發行金融債券,後者主要靠吸收工商企業和個人的活期存款;

二是前者以向企業提供設備投資貸款和其它長期投資貸款為主業,後者主要以向工商企業提供短期貸款為主業。

但是,除了以經營政策性長期信貸業務的各種銀行以外,長銀和商業銀行都是以追逐盈利為其主要經營目標,長銀同樣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商業銀行。

五十年代,根據長期信用銀行法,日本的三家銀行——興業銀行、勸業銀行、北海道拓殖銀行改組成長期信用銀行,其中勸業銀行被一分為二,一半成為普通的商業銀行,另外一半改組成長期信用銀行,通常“長銀”指的就是這家銀行,另外兩家銀行繼續使用本來的名稱。

1952年,長銀在原日本勸業銀行的基礎上成立,政府以認購優先股的方式提供了50%的資本金,在成立後的三年內,大藏省認購了長銀全部金融債券的40%,擁有深厚政府“基因”的長銀可以說算是半個國家銀行。

60年代初,伴隨著日本經濟的騰飛,長銀的業務發展迅速,在1963年,長銀為日本國內制造業提供了幾千億円的資金。

80年代初,長銀制定改革措施,希望將工作重點從傳統的信貸轉向投資銀行業務,但並未獲得外部監管部門和內部保守派的支持。

“有意思。”

南易看到這一段的時候,目光就掃到下面一段被紅筆描出的文字:長銀有多位高層是大藏省退休官員,這批人亦是長銀保守派的中堅力量。

長銀向不動產企業大量發放貸款,以及直接投資不動產的策略皆由保守派提出,並且,貸款審核部門的審核權主要控制在保守派手裏。

“這裏得好好查一下長銀投資的不動產都有哪些,又是從誰手裏收購來的。”

南易在這段資料邊上畫了一個問號,接著往下看。

在貸款投向上,作為一家具有政策屬性的商業銀行,長銀在成立之初,主要還是聚焦於符合“國家利益”的行業,服從大藏省產業政策,如二戰初期的造船、電力、鋼鐵、煤炭等行業,以及後來的汽車制造等工業生產類行業。

在長銀看來,具有政府支持、符合政府政策導向的企業及這些企業的關聯公司,才能夠在日本長期生存。

因此,長銀在實際的信貸業務中,往往不是根據企業的財務報表作為評判依據,而是更多考慮企業的背景和社會關系。

在這樣的背景下,長銀有著十分穩定的借貸差。

1945年《臨時利息調整法》的制定,規定了銀行的存款利率、貸款利率、票據貼現利率、賬戶透支利率等金融機構的利息上限。

長銀向其他機構發放的債券利率,總是固定在比長期優惠貸款利率高90個基點之上,而長銀的放貸利率,則固定在高於日本銀行貼現率的一定水平之上。

隨著日本經濟的騰飛,長銀也在不斷壯大。

在1963年,長銀的放貸對象包括豐田、東麗集團、川崎鋼鐵、東京電力、橋石輪胎和東芝等行業巨頭,同期,長銀也幫助這些企業進行海外拓展。

60年代中後期,在為豐田向羙國進出口銀行的貸款提供擔保後,長銀意識到了海外機會的重要性,因此派遣職員學習外語並前往海外的銀行進行培訓。

日後長銀管理層中的“國際派”,如大野木克信、平尾宏二,就是在這一時期接受了海外的培訓後脫穎而出。

隨著70年代經濟的放緩和直接融資市場的發展,需要通過長銀進行貸款的需求越來越少,使長銀的長期發展遭到威脅。

因此,包括大野木克信在內的“國際派”開始倡議對長銀進行改革,而大野木克信主張公司向投資銀行方向轉型的建議,也獲得了長銀高層的認可。

1983年底,由於金融監管原因,銀行雖然仍不被允許在日本內部介入債券和股票業務,但可以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參加海外市場的債券承銷。

長銀由此計劃成立一個“投資銀行組”,進行債券交易、投資顧問以及系列產品等新業務的開發。

在長銀1985年發布的戰略規劃中,改革的領導者馬裏奧·水上抨擊了目前日本金融制度的落後,並指出長銀的改革方向,其中主要包括:

日本金融和經濟氛圍扭曲,金融制度沒有跟上;銀行需要轉變角色,提供更加先進的金融產品,規模龐大不再意味著利潤上升;銀行需要建立一個企業融資團隊;職員的升遷建立在貢獻的基礎之上,簡化管理層,在薪酬制度上體現個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