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刺史

國喪後的初一, 太子元澈正式繼位,改年號為康淳,天下大赦。除謀反罪外, 其余罪囚刑罰多有減免,與此同時, 禁錮者也可再度授官。大朝時, 劉炳宣讀皇帝遺詔,新三公司徒吳淼、司空王嶠、太尉元丕既定。上三公除了吳淼任太保,姜紹任太傅外, 又額外加封元丕為太師,擡高宗室地位。

在第一批追贈的官員中, 陸振排序第一,追贈太傅, 封丹陽郡公世襲,謚號文靖。顧氏則封富春縣君, 夫婦二人一切喪儀可從諸侯王與諸侯王妃。

其次被追封的是前丞相賀祎。賀祎輔佐先帝,本身也沒有親自參與當年宮變。借此機會來強調一下擁立新君的重要性, 也是給未來的台閣打一個樣子。最後薛琬則被象征性地追封尚書令, 然而這僅僅是一個微弱的信號,可以被解讀皇室對薛家仍是厭惡的,但也可以解讀成薛琬不會為皇帝之死背鍋。

正當眾人為此咂摸時, 牽動內外政治格局變化的第一道政令發出。作為新帝登基前唯一一名法理上的妻子,這份冊封並沒有落在後宮。曾任中書令、殿前尚書的陸昭再一次站在執政前台,出任雍州刺史、加錄尚書事。

歷朝國都所在州刺史加錄尚書事, 算是權臣的標配。譬如王導、桓溫都曾任揚州刺史加錄尚書事, 前者是一朝元輔,後者是當世權臣。當然, 這個搭配通常也要與軍權相呼應,對應王導的是出任方鎮的王敦、王舒、王彬,而桓溫本人就是當時最粗的拳頭。

這樣一份震撼朝堂的任命並非僅僅是腦門一拍的決定。作為最高權力的中心,頒發一道政令既需要當前大環境的定調,又需要有追溯前朝故事的經典援引,還需要考慮事後的輿論和評鑒。因此在下發這一道政令前,早已有極為深廣的鋪線。

首先,追溯前朝舊跡並無問題。晉朝就出過一名女刺史,李秀李叔賢。其父李毅曾任寧州刺史、南夷校尉。李秀的寧州刺史受官方任命,持節且有領兵之權,因破賊保境之功,承襲了父親的寧州刺史、南夷校尉,統五十八部夷族,乃是實打實的方鎮。其人在位三十余年,死後百姓立廟,年年祭祀。

其次,如今時局王叡、舞陽侯、薛氏兄弟本質上仍是兵圍長安,與太子和陸家兩廂對峙。以陸氏為首的各家當然希望能夠大軍鎮壓,徹底清洗這些亂臣賊子,以此騰出巨大的權力真空。但這其中還摻雜著災民的問題,還有戰亂之中關隴世族的基本盤也要受損的問題。前者一旦處理不好,新上任的皇帝就要擔汙名。後者的問題,這群關隴世族也希望有一個自己人出面,以期減少損失。

如果單以王濟任尚書令,自然可以與漢中王氏直接內部對話,解決災民和輿論的麻煩,但無論是打是鎮,都要犧牲三輔之地的世族豪強。而陸昭出面,局面就明朗得多。一能夠代表關隴世族,二能夠代表皇室。兩邊都是強權的直接持有者,能談成的地方擺開了談,談不成的地方擺開了打。這些情形,在衛冉鎮壓褚潭時,各方就已經有了充足的交涉。

至於輿論上,陸家也作出了讓步,拒絕了台中對於陸歸奪情的請求。一般父母喪事,身為三公、州刺史持節,只要當事人家裏還有親兄弟,中樞都會給予奪情處理,不要求任事者完成三年的居喪期,最多也是允許其服一年的斬衰,第二年一定會起復的。

“依臣看,不如就準奏。”盧霑果斷道,“陸家在秦州經營日久,根深蒂固,這次既然主動交出權柄,在家居喪,不妨朝廷派出一名新刺史。如今內外俱有兵禍,無論派誰,掌握秦州兵都是順應大勢,各方沒有不依的道理。”

此時,元澈、魏鈺庭和盧霑正在書閣商討要事。兩名寒門班底外加自己掌控的大半禁軍,讓元澈第一次沒有了束手束腳之感。不過元澈也並不會因為掌權就對自己一味地放縱,盧霑的這番言論對於時局來說還是太過尖銳了。眼下仍有許多方面都要考慮,當各個方鎮看到身為車騎將軍、秦州刺史陸歸居喪期間被奪權後,遙遠的冀州將會對作何反應,喪父的薛氏兄弟是否會感到恐慌,益州垂垂老矣的王業是否想要臨死前為子孫再搏一把,投靠蜀國,這些都是問題。

魏鈺庭與元澈相處的時間長一些,此時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陸氏雖長居秦州,再派刺史雖有心整頓,未必就能成功。車騎將軍好比前朝郗鑒。郗氏部曲、義故多在京口、晉陵,當時郗鑒多以田宅處之。這些人世代耕作,積累家業,仰賴郗氏之功,其關系密切,自不待言。郗鑒死後,朝廷屢派方伯綏撫。鹹康五年,郗鑒病重,諫蔡謨為都督、徐州刺史,乃是與郗家相親的王導所信重者。三年後何充繼任,命郗鑒長子郗愔為長史。至國丈褚裒繼任,仍以郗愔為長史。四年後荀羨接手,又以郗鑒次子郗曇為軍司,隨後的繼任者多被罷免,郗曇、郗愔直接接手。最後直到桓溫逼退郗愔才徹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