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最後的玫瑰(2)(第3/10頁)

“男兒志在四方,你不是不知道,回聖荷西找工作,一生也不過比我父親略好一點,你會滿足?要不就幹脆現時開始在香港打天下,三五載之後煩膩了,回聖荷西休息。”

我有一絲絲懼意,太初把我心底的意思完全看出來。

“棠哥哥,我是很了解你的,你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不比父親,倘若你要留下來,不必為我浪費時間,我回去繼續讀書,陪著爸過日子。”

我說:“我不要聽這種話,我不要聽。”

太初笑。

“我陪你回去再說吧。”

“隨便你吧,我要睡了,跟媽媽說,我今天不去市場。”這個太初,她叫我媽為“媽媽”,自己的媽媽是“羅太太”,我真正服貼了。

媽媽安排早餐出來,只我一人吃。

我告訴她太初在床上。她老人家深深疼愛太初,並不會見怪。

但是太初堅決要回美國。

她予我自由,但如果我生命中少了她,那種自由,是什麽樣的自由呢?

可怕。

之後黃家約我們的一連串宴會,都被太初推掉了。她依然故我,做著她的方太初——一個來港度假的女學生。她對於升官發財這一些事,絲毫不感興趣,真是正牌藝術家。

太初對她舅母是青眼有加的,她肯跟舅母去吃茶。

黃太太並不是黃振華的說客。

她只是簡潔地說:“香港的人,不論男女,都想往上爬,難得你們兩人出汙泥而不染。”

我喝一口茶,笑說:“往上爬?爬到什麽地方去?人們並不見得那麽上進,他們的向上不外是弄錢。舅母,原諒我的口氣。”

黃太太說:“你說得很對。”

太初說:“我要錢來無用,我什麽都有。”她看我一眼,“不知他對榮華富貴的看法如何?”

我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的看法與你一樣。”

太初白我一眼,“真無恥,舅母別信他這八個字,這是他慣伎,一點誠意也無,說了等於白說。”

我恐嚇她:“你少在舅母面前詆毀我,回家家法伺候你。”

“舅母你聽聽這是什麽話。”

黃太太嘆口氣,“這是打情罵俏話。”

太初的面孔忽然就紅了。

她舅母微笑說道:“你們倆,很好呀,真是一對,我很替你們高興。”

太初說:“跟這種人白頭到老,未必得了什麽好處去。”她瞟我,“不過沒他呢,日子又悶,不知怎麽過。”

“彼此彼此。”

“你們結婚時要回來。”舅母說。

“知道。”

“幾時結婚?”

“明年,”我說,“我打算這時回去找工作,半年後略有積蓄,便可以結婚,起碼要找一間公寓,買套西裝,跑一次歐洲。”我向太初擠擠眼。

黃太太微微點著頭。

“我窮,”我聳聳肩,“太初是有得苦了,將來生了孩子,她得趁喂奶粉的空档畫畫。”

太初說:“你再說這種話,我就逼你回香港來謀生。”

“怕怕,”我立刻舉手投降,“千萬不要呀。”

我與太初最愛混日子過。

“你們決定回去了?”她舅母問。

太初說:“是,棠哥哥也贊成。”

黃太太笑道:“你舅舅恐怕會失望呢。”

黃振華誠然失望了。他發了許多牢騷,說我在浪費時間——年輕的時候不為事業打好基礎,老了就後悔。

“你以為你是專業人士又如何?”他說,“什麽人都分九等。到美國去做工,十年也積蓄不到一只手表。”他嘆氣。

黃太太碰碰他手肘,“人各有志,振華。”

我不作聲,黃振華說得自然有理,我不是不知道,這是我十載難逢的機會,我只是舍不得太初。

“當年溥家敏何嘗不以為可以往加拿大隱姓埋名的過活?三年之後,悶出鳥來,還不是搬回香港住了。我告訴你,香港這地方,往住是要上癮的,自然有它的好處,否則這麽多人擠在這裏幹嗎?”

“去去就回來。”黃太太說。

黃振華說:“棠華,我不會虧侍你,你說服太初回來,我給你準備一張合同,起薪三十萬一年,借錢給你買房子成家。”他拍拍我的肩膀……”

我們還是登上了飛機。旅程上我很沉默,我在思考黃振華給我的條件。

如果不是為了太初,他可不會待我這麽好——剛畢業,什麽功夫都沒有把握,人才不見得出眾,說話也不怎麽玲瓏,值三十萬?

太初說:“你有心事。”

我不否認。

她輕輕說:“我知道你在想什麽?”

我緊緊握住她的手。

“我們不要靠別人,”她說,“我們靠自己,沒有必要去沾別人的光。”

“是。”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