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藺贄新田律(第3/4頁)

藺贄道:“死的人已經沒有價值,活著的人才能給秦國交賦稅、服徭役。軍戶寡耕田服役,還能生育人丁,應該安撫她們。不過為了讓兵卒安心上戰場,只要規定軍戶寡如果沒有子女,想要繼承田地,只能招贅,不能出前夫的戶籍。”

嬴小政問道:“那如果與贅婿成婚,生育的孩子能繼承前夫的田地嗎?”

藺贄笑道:“當然不能。低等軍功爵位授予的田地,就算戰死也頂多沿襲一代。她若與前夫有子女,便由前夫子女繼承,以免有了新歡虐待前夫子女;若沒有,待她死後,這部分田地就歸還官府。不過就算她與贅婿的子女無法繼承田地,活著的時候田地的收益,也足夠讓她們受歡迎了。”

嬴小政道:“這樣就能自然而然地令寡婦再嫁?”

藺贄點頭。

嬴小政對寡婦再嫁和贅婿之事沒有夢境中的自己那樣抵觸。

已經完全放棄了生母的嬴小政,能夠以純粹的利益來看待這件事。

為了人丁,寡婦必須再嫁。但若是鼓勵這些丈夫死在戰場上的寡婦再嫁,又會降低兵卒的士氣。

所以直接以獎勵兵卒家人為名,讓軍戶寡能夠在活著的時候享受更多的田地,即便不鼓勵,她們招婿也會變得容易,並且傾向再嫁。

如果不招婿,家中男丁不足,她們守不住那麽多田地。

“若兵卒戰死時還有父母,田地父母也有份。為保人倫,可將父母該得的份額分給父母,以代替戰死兵卒奉養父母。女子不再嫁或者招贅婿,願意奉養父母,即便父母還有其他孩子,但軍戶寡也該得到該有的份額。同樣,奉養父母的田地也不能被他人繼承。父母死後直接歸官府。”

藺贄所有新田律的背後,都是赤裸裸的利益,並非對誰的憐惜。

他的規定,有其他孩子的戰死兵卒的父母肯定是不願意的。但還是那句話,青壯寡婦能繳納更多的賦稅,承擔更多的徭役,生育更多的人丁。

只是這些田律都必須包裝在脈脈溫情之下,才能讓在戰場上奮死拼搏的兵卒不降低士氣。

這一切,只要說是為了保護兵卒留在家中的血脈即可。

如果不這麽做,讓女子無子女便能被趕出家門,田產由父母給兄弟,那麽兵卒去戰場的時候,為了奪走家產,他們留在家中的幼子幼女很可能會遭遇不測。

你看,這麽一說,是不是就溫情脈脈了?

藺贄點撥嬴小政之後,嬴小政的表情都有些麻木了。

他想,藺伯父還是很適合當相國的,說不定比李斯還適合。

李斯只會直接來。看藺伯父這一手多厲害,真是讓人完全想不到怎麽破解。

“先在吳郡試試。”嬴小政一語定音,“此事交給我來辦。”

藺贄道:“真的不以我的名義?”

嬴小政道:“現在若以藺伯父的名義,恐怕藺伯父到不了我繼位為秦王,就要被人暗殺了。”

藺贄哈哈大笑:“沒關系,夏同會護著我。”

嬴小政心道,我只信任自己。

就算是已經較為親近的阿父,嬴小政也不會全然相信。人會變,而且阿父的能力也不一定能保得住藺伯父。

他身邊就這些長輩。他當上了秦王,身邊愛護他的人也會與自己一樣永遠享受富貴榮華。

“我主意已定。”嬴小政道,“我是吳郡郡守,自然該我在吳郡推行田律。”

“既然你如此說了,那就放心去做。若有麻煩,我再來幫你。”藺贄對嬴小政也是半放養,相信這位正準備留發的小少年能做到許多成年人都做不到的事。

“我便去楚國看看了。”藺贄道,“我這模樣,也像個商人吧?”

嬴小政無奈:“伯父,你總說舅父亂跑,喜歡深入險境。你不也如此?你是秦國的丞相,有呂不韋去經商便足夠了,為何還要親自前去?”

藺贄笑道:“有些事,要親眼看看才能決定。放心,我的武力比朱襄強多了。何況,還有呂不韋在呢。”

嬴小政深深嘆了口氣,道:“即便我不願意,我能阻止嗎?唉,我又不能下詔,命令你不準去。”

藺贄開玩笑道:“所以我要趁著你還不能發詔令,把想做的事都做了。你舅父一定也是如此想。”

嬴小政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有點郁悶。

為什麽自己長得這麽慢?

“阿父不是要來嗎?等阿父來了,我一定和阿父說,讓他當秦王時可不能像大父那樣對你們縱容,該發的詔令一定要發。”嬴小政抱怨道,“你們好好注意安全啊。”

藺贄笑道:“好,你安心。”

說來夏同怎麽還沒有動靜?難道身體太弱,暈船暈車,倒在了路上?

……

“夏同……怎麽了?”朱襄在黔中郡,率先得知子楚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