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 重新冊封緬甸國王(第3/3頁)

緬甸人唯一覺得不能接受的,只是按照大明現在劃出來的割地方案,因為大明要伊洛瓦底江的入海口,要勃固,那就意味著把緬甸的國土東西割裂成了兩半。

畢竟伊洛瓦底江是緬甸的母親河,這是縱貫整個國土的,大明要把怒江中遊、怒江連接伊洛瓦底江的皎山谷道、加上阿瓦到勃固的伊洛瓦底江全拿下,豈不是硬生生把緬甸給劈了?

偏偏大明現在已經逐漸轉入了海權思維,緬甸那點河谷產糧區還不是大明最看重的,大明要的就是西南雲貴的出海口,所以這個矛盾已經無法調和。

莽羅實在不想賣國。但這時候,李定國按照顧炎武給他私人的密信,又部署了一個陰招,那就是利用莽白被殺後,莽羅和莽麗提兄弟爭位,表示誰先接受大明的條件,就承認誰是緬王。如果兄弟倆都不接受,那他還可以扶持莽白的其他兒子,由大明承認為新緬王。

這一手實在是歹毒,最後雙方都爭著承認,而李定國又圖窮匕見,拿出了顧炎武的補充方案:

考慮到緬甸國土就此被中分割裂,東西各有一塊,那大明可以承認莽羅繼承擁有伊洛瓦底河西岸這一主要人口稠密區的政權,為緬甸的最大繼承者,以後稱為西緬甸,首都就在彬馬那。

而莽麗提繼承被割裂下來的東緬甸,首都在怒江入海口的毛淡棉,統治地區包括撣邦高原南部的十萬大山,還有後世泰國的清邁地區,和後世老撾北部的一部分地區。

(注:就是後世泰國地圖北邊凸出來這一塊,清邁地區當時還是屬於緬甸的,或者說是緬甸在更早之前,就打趴了暹羅大城王朝拿到手的。歷史上要再過一百年左右,到1760年代,緬甸滅了暹羅大城王朝,又被暹羅吞武裏王朝反推,清邁才歸泰國。

而老撾北部17世紀也是屬於緬甸的,老撾只有一個瀾滄國,名義上是大明屬國,實際上被緬甸打到只剩萬象盆地周邊地區。其他地方都是一些宣慰土司。大明曾經設立過“老撾軍民宣慰使司”,但是萬歷四十年時,因為緬甸進攻老撾北部,切斷瀾滄國與大明的陸上通道,此後名存實亡)

緬甸方面毫無辦法,畢竟他們的主力都已經陸陸續續被殲滅了二三十萬之巨了,李定國還答應簽約後退出西岸土地,莽家兄弟也只好各自簽約,分別繼承西緬和東緬。

談判條件往返拉扯了兩次,以緬甸到雲南再到廣州的路途,也就從三月份一直談到了五月底。

最終,大明方面在確認緬甸願意接受詔書後,皇帝朱慈煜於五月三十日正式下達詔書,分發至彬馬那和毛淡棉,冊封莽羅為西緬王,冊封莽麗提為東緬王。至於其他條約條款,當然也都在最終定音的詔書內體現,不會反映此前的談判過程。

明朝還是要面子的,跟東南亞小國打交道,最終的禮法表現形式不能是“條約”,只能是皇帝下詔書,然後敵國“接受冊封”,接旨的那一刻,就等於接受前面那些條件了。